662.第660章 资产阶级与手工业者渗透进朝堂(2 / 2)
朱由检这么一说,经济改革委员会的主任王家勤站了出来:
“微臣以为,以民管官实乃创举,但微臣以为此举当应限定年限,每名议员不得超过五年或六年任期,每两年或三年应换掉一定数量的老议员,以此避免与官府勾结,除此之外,这些议员的角色成分很重要,不能全是贪婪自私又保守的权贵富商,也不能全是不够理智的工人农民。
这些议员应有若干农民、普通商户以及其他非富商成员,不然以这些富商的贪婪,他们巴不得出一分钱的好,以工人农民的易被煽动性,他们恨不得天天都立法才好。”
“王爱卿所虑深远,依朕看来,不妨令地方设立两个议会,一个咨议司,一个众议司,咨议司如宋爱卿所言组建,名额不要太多,一百来名便是,主要是所辖各地方之代表,以省为例,每省一府至少有一个代表;众议司则名额扩增到五百人以,以省为例,每省一府的众议局省议员至少一半是工人和农民等低收入阶层之人。”
朱由检这么一说,宋铭泉与王家勤等皆表示同意。
但内阁首辅张煌言则保持了沉默,他不得不承认,如果这样做,地方官的权力将被大大的限制,特别是正堂官。
不过,张煌言没有表示反对,他知道这样做或许真的可以遏制地方官府过度盘剥百姓且不理百姓死活只照顾级官员的有利方式。
接着,朱由检便让工商部尚书宋铭泉以及经济改革委员会主任王家勤同组织部尚书温初时和内阁首辅张煌言商议地方咨议机构与众议机构的具体权力。
最终商定的结果是,地方督抚依旧由内阁组织部任命。
但地方咨议机构有权提议按察使司官员,且需要众议机构也通过以后才能任命。
除此之外,地方咨议机构和众议机构有权弹劾地方督抚,且有权要求内阁重新变更地方督抚。
地方咨议机构与众议机构都有权确立地方法规以及审核督抚设立行政法规的提案,需由两机构都通过以后,才能行之有效。
但针对工人、农民群体之福利性法规可不通过咨议机构决议,直接由众议机构生效。
地方咨议机构的议员任期为六年,可连任两届,名额为一百零一到一百一十三不等,每三年一选,一次得替换掉一半以才行。
地方众议机构的任期为三年,每三年一选。
而各地名额则每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而进行重新分配。
在差不多商议确定后,内阁首辅张煌言不得不说道:“陛下,如此的话,则地方官更不好当了,还真的是只能为老百姓做事,不能为自己牟利了。”
“朕给予他们的俸禄待遇早已翻了好几倍,不能牟利也不至于让他们过不富裕的生活,且本来做官不能有这种思想,要想发家致富何不如直接去做生意投资也好。”
朱由检这么一说,官员们无话可说,而此时,王家勤又补了一句:“陛下,微臣认为朝堂也应该设立咨议会与众议会!”
“不可啊,陛下!”
内阁首辅张煌言先表示了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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