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抄袭了(2 / 2)
怪不得你还能说这件事情会和平解决,原来你就是抄袭者本人啊。
但我觉得和平解决这件事情怎么能是抄袭者的用词呢???合着我还暴力执法,我还委屈着你了呗??关键是此时此刻我干啥了呀??我不是还在那傻了吧唧的放纵你吗?
然后这个时候她就开始了,说是因为喜欢我的小说才这样做的。
(啊,原来你喜欢一个东西的方式就是这个样子呀?喜欢就要变成自己的??
然后经过我的询问,她表示我的人物只是在她那里打个酱油,给我的感觉就是一种类似于联动,并不影响剧情,那就说明她剽窃的程度并不高,我觉得我可以谅解也可以容忍。
因为她信誓旦旦的保证了,在语音在文字中都有这样的表述,所以我才相信了她的话。同时也表示,这件事情可以轻拿轻放,如果只是角色去打酱油,并不影响主线,我就可以容忍这件事情。这件事就算过去了,我不想也不愿意让她从此以后失去创作的权利。
所以他也在文案最上方发表了声明,大概意思就是我对这件事事情的态度是算了。
然而此时此刻我有个重大的错误,就是当时我并没有去真正的完整的阅读过她的小说,也并不知道她对我的剽窃也不仅仅于此。
晚上的时候我看完了她的小说,却发现了很多其他设定,她也存在抄袭的情况。为了确保这不只是我一个人的感觉,我也去询问了我很多其他的读者,他们也对此表示,是抄袭。
然而此时我再去问他的时候,她却只轻飘飘的回了我一个——“嗯”。
我以为她还会再说些什么,再多解释些什么,但她再没有回过我一个字。
从早上6:53一直到下午到晚上,我一直在等待,一直在等待,然而她没有回应。
然后,终于在晚上18:44的时候,她回应了。
我现在气的发抖。
也许是因为我的轻拿轻放、我对她的纵容,让她觉得抄袭也不过如此。我对她的质问不需要回应,而她抄袭出的克隆角色也是合理的,应该存在的。
而抄袭这种行为,更是可以光明正大发生的。
我觉得我的懦弱、我的纵容,我的轻拿轻放开了一个坏头。不是因为抄的比较少就可以放过,发现抄的多了就要重视起来。而是,一开始我在发现抄袭之后就应该重视,就不能放纵。
等到我再看我的小说,是在看到我笔下一点一点敲击键盘所写出来的人,但也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物角色时,我觉得愧疚,我觉得羞耻,我觉得无言以对。
这是一位创作者母亲在面对自己笔下孩子受到伤害时的沉默,所引发的羞愧。
我的沉默,我的纵容,也是伤害这些原创角色,伤害我自己小说,伤害我自己所写人物的一把刀。
而我在翻找我和那位青木之间的聊天对话时,我看到两个字真是无比的刺眼。
她说,她【喜欢】我的小说。
喜欢。
我觉得我应该说点什么了。
你说你喜欢我的小说,但你想表达你的喜欢可以有千万种方式,你可以在我的小说下面留评论,可以像我一直所渴求的那样给我写一篇长评,也可以去把我的小说推荐给别人,或者直接最简单的你就跟我说你喜欢,甚至你不说都行。
但是你的喜欢却是把我的东西剽窃成你自己的东西,然后你口口声声告诉我,你喜欢我?
你是丁蟹吗??报仇点到即止,报恩家破人亡??
更好笑的是,在我的小说写到抄袭小说,前为止的字数时,并没有她现在这么多的收藏,也并没有她现在这么多的评论。
我觉得可笑,也很可悲。
难道你在看我的小说的时候,没有看到我在作者有话说里,说我是多么的喜欢这本小说,多么的热爱我笔下的人物,多么的希望别人也能够喜欢我。
你的喜欢可以不为我带来任何好处,但你凭什么让那些因抄袭而存在的克隆角色去拥有并兴安理得的接受本该属于我笔下人物的喜爱?
那些他们得不到却又本该属于他们的支持和爱,为什么你抄袭了就可以让克隆角色得到?
你所创造的克隆角色,是你所口口声声宣称你喜欢的角色吗?
你所表达的喜爱,是我作为一个作者,应该接受的正面的喜爱吗??
你所谓的创作,是一个真正的创作者应该创造的作品吗???!
我觉得创作不应该是这样的,我觉得喜爱也不应该是这样的。
所以现在,我决定站出来。我决定把这件事情大声的讲出来。
以上,是一位创作者母亲为她笔下的孩子所发出的泣血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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