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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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会有男人直接拒绝送到嘴边的肉。

作为官员夫人,她见过太多太多了,可不想这样的事也落到她女儿的头上。

“母亲放心,你女儿可不是吃素的。”郑琇莹道,她从小受着后宅熏陶,嫁人后又做了宗妇,哪里是什么心慈手软的人。

郑琇莹对自己的手段很有信心,但是对王淳之这个当夫君的更有信心。

她很清楚,王淳之更欣赏那些能够自强的女子们。

而一个真正自强的女子是不会与人做小的。

异姓桃花什么的,直接就从王淳之这个源头斩断了。

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一个老婆刚刚好。

真正能成大事的人,你看有几个会因为美色而走不动道。

有王淳之以身作则,连带着他手下的生活也清水的很,很少会谈到某些桃色的话题。

“咳咳,诸位,你们认为裹脚对于女人来说是一种美么?”马昭咳嗽着问道。

众人听了都有些茫然,只有少数几个快速反应过来,问道,“怎么了?”

钱萱曾经裹过小脚,但是马昭再蠢也不可能和别的男人谈论自己的妻子。

马昭叹道,“有些豪门元气不是已经恢复过来了么,所以就又开始想着法的折腾人了。”

俗话说饱暖思淫欲,在最初动乱过后,那些有底蕴的人家已经缓过来了。

在百姓都还为未来的温饱问题而奔走之际,他们已经开始在考虑他们的审美了,而豪门的审美,有很多都是畸形的。

让女人裹小脚就是他们的癖好之一。

“听说他们已经准备为自己家的孩子裹脚,以后也只娶裹了脚的妇人进门……。”马昭叹道。

对于他这种没有癖好的人,丝毫不觉得裹脚哪里好看了,反而因为妻子年幼的遭遇而对裹脚越来越厌恶。

王淳之迷眼道,“看来他们是想让我专门出一条禁止裹足的律法啊。”

新朝的律法大都是由前面的朝代综合而成,但是那些律法中都没有规定女子裹足的律法。

毕竟越往前的朝代,生活水准也就越差,肚子填不饱,自然就想不出这些馊主意了。

现在天下刚刚安定,就有些人忍不住出来作妖了。

豪门的地位虽然比不上世家,但谁也不会小觑,起码他们对底层的百姓们好歹算是一个庞然大物。

王淳之在打天下的过程中,自然不是所有人都彻底认同了他,地位越高的人,对他的认同度就越低。

这就导致王淳之哪怕夺得天下了,依旧还有人按照他们自己的想法我行我素。

除了缠足之外,民间其实还有很多的陋习,比如人口买卖就为了能够传宗接代,或者杀掉活人,去给死人配阴婚,还有很多偏远地方的活葬等等。

很多东西虽然不会像缠足来的这么快,但是王淳之知道它们不会迟到。

很快,朝廷就推出了一本《破陋习》的书,和明文规定的律法来。

这让那些准备迎娶三寸金莲的豪门们被气的跳脚,因为裹足一事已经被写进了新朝律法里。

一旦他们给自己家里的女儿们裹了足,或者迎娶那些三寸金莲的妇人们,那就是触犯律法了。

君不见上一批触犯律法的存在尸体已经凉的透透的。

很多豪门这才反应过来,他们手中的特权已经被王淳之给削弱,这让很多豪门咬牙切齿。

因为这样一来,他们就只能被重重律法所压制,反倒是那些什么都没有的平民百姓们活的比他们还要滋润。

这让他们如何能忍受的了。

没有特权,豪门还能被称之为豪门么?

伴随着律法越来越完善,不少身处上层的人都感觉到自己的心里憋的慌,只有那些自律性强大的世家还依旧之外,大多数人都受不了这种极大的落差。

他们在前朝都没吃过亏,凭什么要在新朝手下当孙子。

当即就有很多人开始抵触起王淳之来。

但王淳之丝毫不惧,直接开始昭告天下要来一次大阅兵,为了庆祝新国的诞生,邀请各行业的杰出人才前来观看。

而就在阅兵一事有条不紊的进行着,一件突如其来的事打破了王淳之一直稳健的步伐。

郑琇莹怀孕了。

王淳之是第一个知道的人,他清晰的感受到了有什么东西在自己媳妇的肚子里面生根发芽。

他的手放在郑琇莹软软的肚子上,实在不敢置信。

这是前后两辈子加起来,他第一次拥有属于自己的血脉。

上一辈子就不用说了,人类已经彻底的步入了末路,要孩子就是害了孩子,与其把他带到世上活受罪,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让他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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