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夫(快穿)_424(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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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言景则在码头搬货,只能赚六十文,卫凌修一阵心疼:“言哥,这《三字经》一共一千多字,书店要卖三百文,我抄了卖给书店,少说也能卖两百文,除去笔墨成本,抄一本书我应该能赚一百文。”

言景则从原主的记忆里,得知卫凌修靠抄书赚钱,还知道当时卫凌修日以继夜地抄,但并不知道抄书具体能赚多少。

他现在才知道,原来抄书能赚这么多!

“言哥,我一天抄一本不成问题,你去码头搬货太累,以后还是我抄书赚钱吧。”卫凌修道,他见过别人在码头上搬货,那活儿可累人得很,他舍不得言景则去搬货。

卫凌修竟然想要赚钱养自己……言景则心情特别复杂,又觉得这抄书实在太赚钱:“凌修,我能抄书吗?”

“言哥,抄书要认字,字也不能写差了……”卫凌修满脸迟疑。

他要不是有抄了十年佛经的功底在,抄出来的店可不一定要!

而且笔墨纸张并不便宜,要是抄写之时出错多了,那最后指不定要亏本。

“那我先练练,多练练。”言景则指着卫凌修抄错的那字前面的字问:“这个字叫啥?”

“腥,这个字读腥。”卫凌修道。

“腥啊……我知道了。”言景则拿出手指头在桌上比划。

卫凌修原本并不觉得言景则能写对,可现在……他竟然见到言景则把笔顺全部比划对了!

卫凌修一惊,当下把自己刚抄错了字的纸张给了言景则,又给他一支笔:“言哥,这上面错了字,这张纸就废了……你在上面写写?”

言景则接过笔,用力一写,就在纸上画出个墨团来……

他见状有些尴尬,也意识到这字必须轻点写,言景则重新沾了墨,小心翼翼地在纸上写了一个“腥”。

这字笔顺是对的,字也是对的,就是有点丑。

但一个以前不识字的人,只看自己写了一遍,便能写成这样,已经非常难得!

不,这不仅仅是非常难得……言景则就是个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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