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苟且活着不如死了痛快(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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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感到有些奇怪。

经打听得知,是因为帅孟奇致信龙寿县委,了解罗汉荣的近况。所以就把他调回来,只写交代,不搞劳动。

罗汉荣乐观地认为有了帅孟奇的过问,会很快把他和雷耀湘的问题搞清白。他以积极配合的态度,把交代材料写得十分详细。

结果,事与愿违,罗汉荣又被送进劳改农场去了。

1957年传达毛主席的《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罗汉荣又认为自己没有问题,会得到公正的处理。

他白天挑堤,腿都冻黑,晚上写反省,一直写到鸡叫。

128天挑堤,他没有落过堤,天天出满勤。劳改队的雷大队长被他的表现感动了,叮嘱看管他的干部,要好好照顾他。

这些年,罗汉荣一直没有看到自己的判决书。

他曾经给龙寿县委书记郭连贵写过两封信。他在第一封信中建议保留龙寿县的文化古迹,街道修宽一点,不要把树木毁坏了。他在第二封信中反映法院一直没给他判决书。

后来,一则由于他反复讨要判决书,二则雷大队长出于对他的好感和同情,多次向上面反映情况,终于要到了他的判决书。

雷大队长收到法院判决书的第一时间,来到他劳动的田间,给他看,并念给他听,那时他的耳朵已经聋了。

罗汉荣听了判决书,觉得很委屈,不公正,表示要申诉。

雷大队长慷慨地说:

“要得!我支持!”

罗汉荣首先给帅孟奇、顾星奎等写信,反映自己的处境,申诉自己的冤情。

1962年,正值春耕生产大忙季节,一天中午,罗汉荣写好了遗嘱,吃了很多敌百虫,他担心农药毒性不够,又去投水。

结果,他去投水的途中,经过一座独木桥,有一个瞎子不得过来,他就小心翼翼地牵他过桥。

当他把瞎子牵过独木桥,他吃的敌百虫发作了,上吐下泻,肚子剧痛,他昏死过去了。

路人发现了,就把他抱起来,送进医院抢救。

医生问他:

“你是一个很坚强的人,多少艰难险阻都战胜了,此时为什么选择服毒自杀呢?”

罗汉荣回答:

“因为我要搞科研,买了100多块钱的书,准备搞棉花科研,又搞不成了。加上自己50多岁了,连个历史也没搞清楚,只有死了算了。譬如说:秋葵可以同棉花嫁接,我要搞,搞不成。就因为我是假地下党员。为革命做不成贡献,人的内心是最痛苦的。苟且活着,不如死了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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