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宋卖火锅[种田]_249(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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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后可自主经营,同样需撤去“司氏火锅”的牌子。若想继续,那就接着交红利就好。

无论选哪种,方子都不可转让,更不能泄漏,这是要写在契书中的。

在座的皆是五味社中有头有脸的人物,最次的店铺也比司南这间大。一听这些条件,原本蠢蠢欲动的心顿时冷静下来。

他们不可能舍弃现在的经营,专门开一家火锅店,就算开,八成卖不过司南。因此,只能把火锅当作一道菜放在现有的店铺中,卖多卖少还不一定,若花大价钱买一个方子,着实不合适。

司南早就料到了他们会是这样的反应。

实际上,他定的这两种法子,真正想实践的只有第二种。

他希望把那些无力自主经营的小食肆联合起来,给他们一个机会,同时还能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古人虽淳朴,却也极有戒心,这件事要是由他独自发起,很难取信于人;倘若借助五味社的名义,至少东西二京的食铺都会响应。

这就是“社团”的信誉和能力。

各家管事都没吭声。

毕竟是商人,倘若自家不能从中得利,没人愿意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正好,唐玄来了。

司南借故出去,留给他们商讨的空间。

听到唐玄的名字,众人表情怪怪的,尤其看到司南蹦蹦跳跳的小样子,不由起了八卦之心。

有人“不经意”走到窗边,其实就是为了看司南和唐玄。结果,没看到他俩,却看到了后院里那群舞狮子的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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