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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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会。」

「啊不是陷入热恋了,怎么说『也许会』?应该是『肯定会、绝对会』才对啊。」她又灌他酒,他摇摇晃晃,用手肘支着桌面。

「恋爱是一回事,上床是一回事,婚姻又是一回事,三者不能混为一谈。」

「为什么?不结婚干么谈恋爱,那不是自找麻烦?」

「你们文医师又没打算娶小护士,干么要和她谈恋爱,惹出一身腥?当然是谈恋爱很有趣嘛,笨!」

他点点她的额头,把她靠近的脸推开,他醉了,越来越醉,醉得看见三个符昀、四个符昀,每个符昀都追着他问为什么,让他很头痛。

「所以你要和康以臻谈恋爱、上床,如果她很好用,才决定要不要把她娶回家?」

「原则上是这样没错。」

「那你觉得你们之间的成功率是多少?」

「成功率?」

什么成功率?电影成功率、服饰店成功率……他坐不稳,往后一躺,躺在木头地板上。

「对,成功率……阿扬,不要睡,告诉我,成功率是多少?」她拉扯他的袖子。

「我做事,成功率一定是百分百。」他说得很骄傲。

所以阿扬在和康以臻谈恋爱之后,就要和她上床,然后当当当当,把她娶回去暖床。

讨厌,干么便宜那个康以臻,就算他是偶像明星,也不必要把自己当做牛郎送出去。

「死阿扬,她很好亲吗?唇有我软吗?」一个火大,符昀抓起他的衣襟,把自己的唇送上去。

是潜意识吧,当她的唇触上他的唇,他止不住汲取的欲望,也热烈的吻起她的唇、她的舌、她的柔软与甜美,辗转流连,舍不得停止这份眷恋。

「要便宜别人不如便宜我。」

想到这个怀抱不属于自己,符昀红了眼,发狠似的,不准他的唇离开她,她吻他,吻得激烈疯狂。

她懂性,医学上的性,但没身体力行过,她只是凭着一股不甘心、忿忿不平,红红的眼睛掉下第一颗泪水,她由着自己任性。

她拉开两个人的衣服,在他身上吻来吻去,像小狗那样,没人教过她一个喝醉酒的男人还有没有性能力,她就是要吻他、啃他,打死不便宜外面的狐狸精。

他的手扶上她的腰,抚摸她半裸的身体,柔软的身子催促着他的欲望勃发,他翻身、吻她,她一面哭、一面享受他高超的吻技。

狐狸精小姐也拥有同样的高级享受吗?

想到这里,她气蒙了,一把拉下他的裤子,吻从他的唇间沿着他的颈子、锁骨一寸寸往下滑。

「这里是我的。」她每攻占一个地方,就占地为王、宣示主权。

「这里是我的。」她吻上他的胸肌,那片女粉丝每见一次尖叫一回的宽阔。

「这里是我的。」她从来就不知道阿扬的身材这么棒,这么棒的身材不给她糟蹋,留给狐狸精太浪费,这是个不景气的时代,大家都应该节约能源。

「这里是我的……」

孙家扬受不了煎熬,拉起她,磨蹭她,用无数的吻解除欲火焚身,两个人的体温节节上升,她俯身,任他在她的身上点火……

她不想停、而他靠本能行动……就这样,成就一夜好事。

谁说醉酒的男人不行,阿扬很强好不好;谁说糊里糊涂的性不会让女人满腔热血滚滚沸腾,她明明就滚了好几回。

她很满意,自己从康以臻手里偷走他一次,再有机会,她一定还要再把阿扬灌醉,让自己从初犯,变成经验老到的累犯。

在酒精和性欲摧残过后,孙家扬不知道睡到第几殿去了。

符昀很害羞,却也记得这叫做偷腥,不能留下痕迹。于是,她拖着酸痛、疲惫的身子,帮他穿好衣服、拧毛巾替他拭去被她沾惹上的血迹,整理好周边环境后,她还搬来枕头棉被,让体力大量透支的男人一夜好眠。

她清掉桌上的残羹,把自己洗出芬芳香气,穿好睡衣,走进和室房里,看着酣睡的阿扬,忍不住想再宠一次自己。

于是她缩进棉被里,攀住他的身子,和他同床共枕、一夜好眠。

就这样,第二天醒来,孙家扬明明觉得不对劲,但毫无失序的乾净让他无法想入非非。

他低头看着怀里的女生,符昀不是第一次巴着他入睡,这种场景,他很熟悉。所以,他把不对劲当成一场梦,一场被自己苦苦压抑的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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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嗨,阿扬。

工作忙不忙啊?你现在是不是和女主角在沙漠或森林里面展开大冒险?真羡慕你的工作,可以一面玩一面赚钱,一不小心还可以和女主角弄假成真。

喂,这次报纸上都没有报出你和康以臻的情事欸,是宣传期还没到,还是你们两个人的保密功夫做得很道地?

告诉你一个坏消息,我被fire了。

其实,也不能算是坏消息啦,应该算是预料中的事吧,那个文医师居然有个当立委的哥哥,不管是哪个年代,当官的最大,所以绕了一圈之后,他又回到原医院、坐回原位。

至于我这个没背景、没优势的可怜小护士,拿到三个月的资遣费,从此跟阿长以及姊妹们说再见。

敢怒不敢言又怎样?这年头,有钱的是老大。

离开医院要去哪里呢?我这么有名,不知道哪间医院肯收容我,我想过到诊所上班,又觉得大材小用,叫我这种进开刀房、摸肝弄血的大牌护士去挂号、打针、量体温,我真想一头撞死。

要是你和阿权在就好了,至少有人可以商量。

不过,你和阿权说要替我盖医院的事还算不算数?如果算的话,我一定要在医院门口挂上一个招牌——文色胚和狗不准进入。

怎样,屌不屌?

这是孙家扬离开台湾后第一个星期日收到的信。

他相信,符昀会寄同一封给阿权,顶多改个字,把「扬」改成「权」,因为她打字慢、怕手指头长茧,所以她常常用复制。

他回信,只打了三个字——我很好,这是她的要求。但阿权肯定会洋洋洒洒的给她寄去一大篇建议,说不定还会用电话讲上半小时。

出国这件事,只在他和符昀之间造成距离,他相信阿权会把这个距离消弭于无形。

他打开另一封信。

这封信编号第三十七,他用特定磁片把她寄来的信一一编号、储存。

亲爱的阿扬:

我决定回梨山和爸妈种苹果,找工作让我很累,我已经厌烦了一个人面对空空的房子,也厌烦坐在咖啡厅里漫无目的的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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