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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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风中飘雪依旧,人间似水温柔。

“思思?哎呀!你怎么来了,这么大的雪,快、快赶紧进来。”到大队长家,开门的是仉晓红,依然笑容灿烂,热情如火。拉着陈思就往屋里走。

陈思挺喜欢仉晓红的性子,笑着道:“我来跟你借几本书,打发时间,这雪一直到开春前都不会化,我想着趁现在路上还好走,就来找你了。”

“就这事儿啊?行!等会儿你自己挑,上次送你的谢礼你都不肯要,你可是我的救命恩、恩人……”仉晓红风风火火的把人往屋里带,边回头跟陈思说话,才发现陈思边上还跟着一个男人,一个器宇轩昂,好看到极致的男人。瞬间磕巴了下,像似想起了什么,一脸坏笑的看着两个人。

陈思被她的眼神看的有些难为情,抬头看了看身侧的男人,不想正对上男人看过来的

视线,男人的黑眸盛满醉人的星光,陈思被看的小脸爬上粉色,却也没有隐瞒,红着一张粉脸道:“他是我对象,叫韩骁。”

仉晓红一脸果然如此的促狭笑容。不过也没有追问别的。这点眼力见儿她还是有的。看出陈思的羞窘,她体贴的转移了话题:

“你今天来的可不巧,我爸妈他们不在家,我老舅家的小子今天结婚,都去喝喜酒了,就我跟几个侄子在家。我妈要是知道你来了,一准开心。”

“婶儿不在家没事儿,你们也可以去找我玩儿啊!”陈思看出仉晓红有意岔开话题,心里更觉得原女主是个可爱的女孩,赶紧邀请道。

“嗨.....那肯定的,到时候你可别嫌我烦就好?你跟我进房间来,你看中什么书,随便挑......”说完就拉着陈思风风火火的往自己房间带。

在仉晓红家没有待很久,借到想要的书,就告辞离开了。

韩骁一手拎着书本,一手依然牵着小姑娘:“我看你借了很多高中课本,怎么想起来看这些了?”

陈思闻言抿了抿红唇,到底还是顺着自己的心:“我看这几年情况越来越放松了,我们知青点也回城了好多人,总觉得说不定高考会恢复,在这之前,多看些知识总是好的。”

韩骁听了这话挑了挑好看的剑眉,有些讶异于小姑娘的政治敏锐度,不过还是认可的点点头:“我这边也隐约听到些消息,上头的确在商讨恢复高考的事情,你的想法的明智的。”

这话陈思听了倒是有些羞赧,这可不是她政治敏锐度什么的,而是她从几十年后穿越而来,提前知道罢了,可这种事情又不能说,只能厚着脸皮默认了。

快乐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的,眨眼就到了韩骁要离开的日子。

这天陈思一大早就起床,煮了10个茶叶蛋,烙了10张葱油饼,又准备了二三十个菜包子,两天的饭量足够了。

不是陈思不想给男朋友做肉食,主要路上不方便加热,肉食冻起来后不方便加热。

不过倒是给韩骁装了四五只卤了的兔子,让他带回部队的的时候偶尔解解馋。里面还偷放了一根几百年年份的人参。毕竟自家男朋友工作特殊,万一遇到什么特殊情况,也是个救命良药,她的人参都是用灵液灌溉以后采回来的。跟市面上的药用价值完全不一样。

其实她更想给男人带上灵液,可是她发现灵液取出来后,一般只能存放十天半个月的,只能退而求其次的放了一根人参在包裹里面。

全部收拾好后也不过才早上六点多,外面天色才蒙蒙亮。依旧下着小雪,陈思带上奶奶的手电筒,在男人过找她之前,背上满满一背篓的食物,像牛棚出发。

再一次离茅草屋还有几十米的时候,男人果然又迎了过来,对上男人略显不赞同的责备的眼神,陈思弯起了水汪汪的乌眸,笑的一脸讨好。

“你啊!”男人果然败退在陈思的撒娇中,只伸出修长有力的手指,点了点陈思的小脑袋。

接过背篓背在自己的背上,才牵着人往茅草屋走去。

“呵呵......老头子就知道是思思丫头来了。”韩卫国看到陈思很开心,他已经从孙子得到确定的答复,这孙媳妇跑不了了。如今看到孙媳妇为了孙子一大早的,天还没亮就背了一大包的东西过来,很是欣慰。

不过该说的还是要说:“你这丫头,下次可不能这么胡闹了。等着骁小子过去接你就好,他是男娃子,这些都是应该的,就算他回部队了,你也要等天亮了,才能过来,可不能冒险。”

陈思如今看着老爷子多少有些难为情,毕竟她也没有想到他们之前能有这样的缘分,不过她向来脾气软和,老爷子的关心只会让她更加开心:“我知道呢,以后不会啦,老爷子!”

“还叫什么老爷子,叫爷爷!”韩卫国皱眉板着脸道。

陈思小脸刷的一下红透了,扭头看了眼站在身旁眉眼带笑的男人,呐呐半天才哼唧道:“知道了,爷、爷爷!”

“哎!这就对啦!”老爷子上演川剧换脸一样的速度,一张皱褶的老脸上,盛开出了一朵老菊花。 . :,.,,

132、番外 杜月梅的两世

杜月梅出生在一个极度重男轻女的家庭里, 父母在生了七八个女孩后,终于得了一个男丁。

可想而知,在想男孩子想疯了的父母眼中,这个弟弟是怎样的金贵。

她是家中老四, 不上不下的排序, 即不得父母讨厌, 也不得父母欢喜, 基本是隐形人一样的存在。

或许是在这样一个畸形的环境里长大,她从小就知道, 女人,只有嫁一个好男人,一个有钱的好男人, 自己才能过的好。

她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出生, 从小就在父母的偏心谩骂下长大,所以, 她努力揣摩男人喜欢的女人类型,然后逼着自己慢慢的变成那个样子。

事实证明,她的方法是有用的,从她十五六岁开始,渐渐的就会用男生将眼神停留在她的身上,有露骨的,有羞涩的, 但是不管是哪一种,她表面上一副清纯懵懂的样子,其实内心会控制不住的沾沾自喜,甚至引以为豪。

慢慢的,越来越多的小年轻喜欢她, 她也游刃有余的周旋在这些男人的身边,从未失手。

就在她决定从中间选一个最出息的攀附上去时,一封下乡的通知书,将她所以的心思打回原形。

她不得不背上干瘪的行囊远离家乡,来到一个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劳作。

下乡后,全国各地的知青挤在一起,其实这样没什么,她以前的家里面积更小,这边至少每人都有自己的床位。

但是,除了这一点,其余的没有一样不让她觉得煎熬。

地里的活计、乡下肮脏的泥土、口音浓重的乡巴佬农民等等都让她频临崩溃。

终于,在忍受了二十几天后,她搭上了隔壁大队的一个男知青,叫王林华,据说家里是京市的,来下乡不过就是镀层金罢了。

她想离开这个鬼地方,更想嫁一个有钱有本事的男人,这个王林华简直就是为她量身定做的般。

很快,她就凭着自己的手段将男人勾到了手心里,她也的确过了一两年舒心的日子,毕竟王林华家里条件确实不错,每个月都能收到家里寄来的物资,那男人对她很是也不错,她着实捞了不少好吃好喝的。

可是再多的好吃的,也抵不上能回城的诱惑,王林华家里条件是不错,但是也仅仅是不错罢了,根本没有能力将他们都弄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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