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不像乡下人的乡下人三更(2 / 2)
“好了,看你们这么起劲,我一定帮你们联系到,让你们好好赚一笔,不过最少要三四天苹果才能来,到时候我会让这个招待所的人带信,你们直接到指定的地方装车就行。好了,你们走吧,我累死了,我要睡一会儿了。”
现在,连钱师傅也觉得秦凝是个小财神爷了,对秦凝惟命是从的,就和赵进明两个倒了点热水喝,就走了。
秦凝把门锁好,一转身就进了空间,她是真累了,一晚上几乎没睡,她要补眠。
在空间睡了三四个小时,已经比得上外头的七八个小时了,秦凝神清气爽的起来。
这个小招待所虽然小,但是热水倒是充足的,房间有两个热水瓶,用完了还可以自己去打热水的地方冲满。
秦凝就多走了几趟,不但在空间存了好些热水,还好好的洗了头,擦了身,把自己弄得一身清爽,从里到外换上新衣服。
赵进明说的对,沪上的人比较看山色,秦凝要去的是出版社,要是她一副乡下土丫头打扮,人家肯定会看轻。
这个不是说人家以貌取人就完全不对了,毕竟这世上,第一次见面,让人怎么看见你内在的品质或者才华呢?还不是得先看外表?!
况且她年纪小,虽然她现在有空间的加持,她的皮肤又细又白,一点也不像乡下做农活的,胸前也有了点曲线,看起来不会像平板纸一张,但毕竟才十五岁,十五岁的青涩和稚嫩并不能完全隐藏,秦凝也不想完全隐藏。
秦凝想的很通透,她的年纪是改不了的,但是着装可以改变气质,最起码让人看着,她是见过世面的,不要一下子就轻视,就行了。
她在最里面穿了一套在百货公司买的全新棉毛衫,就是后世所谓的秋衣秋裤,再穿上一件自己做的粉色节约领,再套一件自己躲在空间里织的深红色羊毛绒线衣,把粉色的节约领翻在深红色毛衣外头,看起来就已经十分精神了。
最后,她才套上那件黑色毛料的大衣,掩盖掉一半深红色毛衣的张扬,彰显出一半毛料子的高贵,她就显得很优雅大方了。
秦凝还把头发全部梳在后头,用一根黑色的橡皮筋扎起来,简单到极致,却反而似她细巧的脸庞和耳朵完全的露出来,干净利落,也成熟稳重好些,不再像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女孩。
裤子是上次秦阿南让增华师傅做的深咔叽布。
增华师傅什么都是做的宽大,秦凝实在不习惯,自己改小了很多,改到完全贴身,连裤脚都是比较小些的裤口,而不是乡下那种走路打脚的大裤口。
就是鞋子,秦凝不太满意。
现在这个年月,女士皮鞋还没有后世那么多款式,就算在昭文县城那热闹非常的百货公司里,都买不到什么像样的冬天皮鞋,基本上都是单皮鞋。
秦凝就是买的有搭攀的女式单皮鞋。
现在是冬天,穿皮鞋是很冷的。
所以秦凝就特意买的大了些,在里头穿了自己织的厚袜子,勉强把鞋子填满了,总算配得上她身上的黑毛料大衣。
至于后世女人们包治百病的那个包,就别想了,县城的百货公司没有几个卖,秦凝也看不上,实在土气的很,就自己拿做了裤子多的咔叽布、按着出版社寄来的纸张大小,做了一个布口袋,倒也能配上这一身。
秦凝穿了这一身出去,招待所服务台的人眼睛直直的看她,半天才打招呼:
“赵进明的女儿!你出去啊?你的爷关照,叫你早点回。”
秦凝笑着和人说:“谢谢爷叔,我现在要去长乐路出版社报到,要是今天不回过来,就是住长乐路那边的招待所了。”
服务台的人喃喃的应着,还和别人夸着秦凝:
“哦,好好,哎哟,赵进明那个乡下人,一个女儿倒是十分出色,一点也不像乡下人!”
沪上人能夸别人不像乡下人,是最高的褒奖了。
秦凝耸耸肩,走了出去。
已经十一点多了,日头是微黄的,似乎太阳也没什么力气把冬日街道暖和的样子。
秦凝打听了人,走去前面不远的公交车站。
公交车站头上站满了人,因为是冬天,个个穿的臃肿,看起来像一只只青色黑色灰色的熊。
等了将近二十分钟,才来了一班车,车子挺长,中间开门,好些人往上挤。
秦凝也往上挤,把准备好的零钱捏在手里,等着给卖票的人。
就听着卖票的大妈扯着嗓子说话:
“好了,别挤了,一个一个来……哎哟,你个乡下人啊,怎么连麻袋也搬上来了……给老人让个座啊……对,一角洋钿……哎哟拎不清的乡下人,跟你说了一角……就是一角……听不懂就不要来沪上么……一群乡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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