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2 / 2)
作者有话要说:薛绍之咬牙:我喜欢清霜糯?芙蓉面?秀气的男人?
应昭璃惊:我没有,不是我,别瞎说。
薛绍之抚摸应昭璃的双唇: 清霜糯可以、芙蓉面也可以、下次你穿男装试试?
薛绍之:还跑吗?
应昭璃:我错了。
薛绍之:三千字。
三日后。
薛绍之:谁让你写三千字悔过书了?我要的是你写三千字的情书。
应昭璃:!!!
☆、美人倾城
刚打定主意,就听得身旁的师兄道:听说美人倾城要来了。
两个师兄掩嘴偷笑起来。
应昭璃听见“美人倾城”不由打了一个哆嗦!这简直是她在太华山唯一的噩梦啊!
所谓的“美人倾城”其实是两个人,也并不是真的美的倾城,相反他们长得很有特色。
男的叫倾人城,天生少发,稀稀落落,干脆剃了做光头。
如果说有的人把阅历放在脸上,那一定是指他。
好吃如他,整个脸都是油光发亮。简单来说就是个肥肉一堆又一堆油秃子。
除了修仙,应昭璃觉得现世的相扑还挺合适他的。功夫不错还特灵活胖子太少了。
女的叫倾人美,一样的肥胖,大方脸,四五层双下巴,脖子可以说有,可以说无。
江湖人觉得如果真要挟持,一定不选她。一来她太胖了,表示拽不动;二来压根找不见脖子好吗?拿把刀架脖子,兴许不注意就卡肉里了。
她还毛发旺盛,体味极重,自号“香香公主”。嘴角有一钱币大的痦子,长着长长的毛,自以为美的倾城。
这两人是双生姐弟,又都实力彪悍。家族势力显赫,父亲是无双城城主倾真。
众人多是敢怒不敢言,只是私下议论,多半瞧不起他们。
麻烦的是,倾人城喜欢应昭璃,很喜欢那种;倾人美喜欢薛绍之,很喜欢那种。
喜欢也许是幸事,但应昭璃被追怕了。
倾人城是怎么追求阿狸的呢?
三千猪肝、三千鹅肝、三千鸡腿插了一路,树上挂的都是海参、鲍鱼。拿红烧肉摆了九十九颗心,他站在红烧肉中间,举着黑色的栀子花。要多诡异得有多诡异。
也就是他能想的出来如此油腻的表白,那黑色的栀子花是无双城的特产,本身也无甚错处。毕竟这是他喜欢的,但是应昭璃被震惊到了。
黑色的花?这么多脏器?这是要送我走啊!
这哪里是表白现场,恐吓现场还差不多。
应昭璃抱着华醒瑟瑟发抖,华醒觉得倾人城脑子多半有病。
太华山众人少有口欲,多半也是清淡饮食。吃也吃不掉,后来便宜了山下的乞丐们。
因着这事,他成为太华山年度搞笑之最。
应昭璃的美貌也由此有了名气,来太华山溜达的师兄激增。
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就有了。美人本无名,传言多了,追求者就有了。
倾人城能服气吗?
他伤了许多人,因着并不过分,其父极其护短,财大气粗,事情多半就按下了。他更加花样百出来天台峰送爱心。
想起那段日子,应昭璃抖一抖身上的鸡皮疙瘩。心想:幸好跑了!不然鬼知道她要经历什么。
应夫人的宅子是一处三进的院子,却只有应夫人带着孙儿与家仆一家。原来应采臣的父母是生意人,常年奔波在外,家里就冷清许多。应昭璃来借住,倒是为这宅子填了许多生气。
应昭璃来了之后,多是陪着应夫人,照料应采臣,也学应夫人做些女工活计,日子过的其乐融融。偶有邻居来访,还笑称应夫人收了个女孩做义女,羡煞自己。
就这么晃悠着,过了十来天,峰岭山的妖匪被人端了底。听说这件事,应昭璃叹气,神思不宁。应夫人问:“你可知神隐剑廖来?此次就是他带人去的。峰岭山离咱们虽远,威名已经远扬。”
身旁的应采臣见祖母夸赞别人,举着木剑便与应夫人道:“祖母,孙儿也会威名远扬。”
应夫人笑着揪揪应采臣的小鼻子,回答:“是啊,我们采臣也会威名远扬。”
应昭璃却神飞天外了,薛绍之第一时间没对峰岭山的那窝妖匪动手,也没见来此处询问,这是放弃了吗?
她心里不是滋味了。
当然第二天的应昭璃就调整好了心态,他不来才好。
此前还躲着不上街去,如今呢确是哪里热闹哪里去凑,东市买头花,西街买糕点,南市看杂耍,怎么高兴怎么玩。
如此又过了一个月,她反而有些空落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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