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星际都知道他是我前男友_58(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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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自愈力呢?”胡客问。

“也没变。”

塔姆人的自愈能力,是写进了联邦教科书的。

在最早期,塔姆人还是怪物长相时,联邦数十位精英士兵齐心协力,好不容易将其头颅拆卸下来。可才过去没半分钟,那头颅就会在身体上重新生长。

因此,那时候的塔姆军在联邦军队内有另一个称呼,叫不死军团。

他们没有心脏,没有要害,受到攻击能极快速的恢复,是以联邦早期的士兵连同归于尽都做不到。

而九百年下来,联邦之所以能和塔姆人逐渐打成平手,甚至占据上风,最关键的,就是六百年前,科研院不舍昼夜研发出的某种克制塔姆人恢复速度的药水,并逐渐形成如今可以致死塔姆人的枪内毒液。

也就是因为毒液的出现,联邦士兵才逐渐能在和塔姆人的战场上夺得胜利。

而这种毒液通过后置器被注入枪中,凝聚在□□弹里,只一发,就能对塔姆人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

顾北看着自己手臂上的枪,在进军营之后,头一次在训练课程中发出了疑问。

他轻声说:“所以,怎样才能真正杀死塔姆人?”

许景严看他,沉声说:“将毒液以枪,或匕首的形式,射入或刺入他们的大脑。”

顾北哦了一声,垂首不说话了。

谢磬禾碰了碰贴紧在自己手上的枪。

这东西不光重量不轻,在操作上来说有一定难度,而且最重要的是–––

谢磬禾不适应地拨弄了两下:“这个好重啊,而且贴得好紧。”

那钢铁制的枪后体像是要直接嵌进人的皮肉里一般,舒适度非常差。姜添他们倒是还好,但两位向来细皮嫩肉的女明星就不一样了,异物感非常强烈。

“上战场之后这东西就不能摘下来了吗?”谢磬禾想起许景严刚刚说的话,问。

“是。所有枪的配备和摘落都必须在营区内进行,离开营区,枪和人就必须时时刻刻地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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