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3章宠物(1 / 2)
哥哥连连答应,借到了狗,带回家,立即叫狗拉着犁耙耕田。 耕了一会儿,他嫌狗走得慢,举起鞭子,狠狠地抽打它。
没想到,他越催,狗走得越慢。最后,狗一动不动地站在田里,不肯往前挪动半步。
哥哥一怒,举起锄头,把狗挖死了。
弟弟抱回死去的黄狗,把它埋葬在田里。
没过多久,埋葬狗的地方长出一棵树,树越长越大,越长越绿,弟弟在田里干活,累了就到树下歇息乘凉。
有一回,他握着树干摇了几下,只听见树上哐啷哐啷一阵响,掉下来数不清的金币!
弟弟捡起金币,到市集去买柴买米买油买衣裳,生活一下子变富了。
哥哥眼红得了不得。第二天晚上,他偷偷跑到弟弟的田头,伸手去摇那棵树,哗啦哗啦,树叶响动,树上掉下的不是金币,而是石头,砸得他头破血流。
哥哥气得两眼喷火,头顶冒烟,他二话没说,拿起一把柴刀,三下五除二,砍倒了那棵树,回到家中。
第二天一早,弟弟出门干活,看到摇钱树被砍倒在田里,不由得放声痛哭,哭干了泪水,把树拖回家,将它做成一条小木船。
弟弟乘着小木船,到湖里捕鱼,可这艘小木船跟湖水一接触,就发出了叮叮咚咚的琴声,水里的鱼听到音乐,纷纷从湖水深处跳到船舱里去。
弟弟把鱼挑到集市去卖,赚了一大笔钱。
哥哥知道弟弟赚钱的原因,就跑去湖边,解开那条船的缆绳,驾着小船到了湖中心,一阵风吹来,小船翻倒,哥哥掉进水里,淹死了。
小船在水里一翻身,变成了原来的那条狗,狗又跟弟弟相依为命了。
狗的故事刚讲完,车就开到了宠物市场,霍云霆停好车,和景遇一起下车。
两人向宠物市场走去。
霍云霆一边走,一边说:“狗除了忠于主人外,还能帮助主人,变出稻子,变出金币,变成音乐船,让艇舱里装满鱼,我们今天就买一条这样的狗。”
景遇说:“我讲的故事是神话,现实毕竟不同于神话。”
霍云霆说:“狗就是创造神话的动物,你看,你的那条狗帮我们追咬杀手,救了你我一命,如果没有狗,凶手还会继续开刀,你我现在就在地狱里做鬼了,我们的狗岂不是惊天地,泣鬼神。”
景遇不由得惊叹:“the- dog -is- so -cute(狗好可爱),狗好可爱哦。”
景遇说:“因为有人喜欢看斗鸡,所以有人就喜欢斗鸡,以此为职业,斗鸡有什么好看的?”
霍云霆说:“人是好斗的动物,从斗鸡中能反观自我而获取共鸣,斗鸡是中国传统的娱乐项目,斗鸡之风在春秋时期就已盛行,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
景遇说:“斗鸡活动是不是可以纳入奥运项目?”
霍云霆说:“斗鸡游戏带有的贬义多于褒义,斗鸡走狗被认为是纨绔子弟的玩物丧志的堕落行为,所以斗鸡游戏如同狗肉上不了正席,大家偷偷乐一乐也就算了,如果想把斗鸡活动发展成奥运项目,我看不太可能。”
景遇说:“既然斗鸡的贬义多于褒义,你为什么还要去看斗鸡?”
霍云霆说:“偶尔看一看,只当是娱乐,如果长期沉迷于斗鸡之中,那就是堕落,杜甫是唐代大诗人,不是也看过斗鸡吗?”
景遇说:“你怎么知道杜甫看过斗鸡?”
霍云霆说:“我在江海网的斗鸡论坛上看到网友转述杜甫写的一首斗鸡诗:斗鸡初赐锦,舞马既登、床。帘下宫人出,楼前御柳长。仙游终一闭,女乐久无香。寂寞骊山道,清秋草木黄。”
景遇说:“杜甫写这首诗,不是赞赏斗鸡,而是表达乐极生悲之意,他意在讽刺,而不是主张斗鸡和欣赏斗鸡活动。”
霍云霆说:“你不愧是音乐系大教授,还是你的欣赏水准高,那么我们就学习杜甫,把斗鸡看成是讽刺漫画加以欣赏吧。”
两人说着,就穿过人群,靠近了斗鸡擂台,擂台的四周被木栏杆挡了起来,这使人群不至于冲到擂台上骚扰斗鸡。
在擂台中间,两只公鸡一白一黑,黑白分明,它们的体型魁梧,比普通的鸡大三倍以上,真是普通鸡中的战斗机。
白公鸡和黑公鸡相对而立,都高昂着头,鼓起一身的筋健和肌肉、它们的红冠高高竖起,如同怒发冲冠,双方竞技,瞪着血红的双眼,长而尖锐的喙像匕首,已锋芒毕露。
擂台下面的人群比好斗的公鸡还兴奋,不停地吆喝:“冲啊,冲啊,杀啊,杀啊。”
“我赌白公鸡赢,白公鸡杀杀杀杀。”
“我赌黑公鸡赢,黑公鸡冲冲冲冲。”
人群中忽然传出最响亮的声音:“白公鸡是我养的,能不赢吗?请大家多多支持白公鸡。”
景遇和霍云霆一看那叫声最响亮的人,晕,那人竟然是霍云霆的堂弟霍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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