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3)(1 / 2)
摆明了就是散修盟做错了事,给点丹药来赔偿嘛!
再说了,真要演练,练的也是散修盟的工作人员,又不是外面大厅的那些今天在明天就走的散修。而且这攻击来时紧闭房门的骚操作,啧啧,练的是什么啊?乌龟功吗?
人慢慢地散去了,但是又有人闹了起来,是那些没有受伤的散修,此时看着别人领丹药,眼红了。
很快,那广播似的声音又响起:在场的修士都可免去明年一年的会费,请到登记处登记玉牌。
哟,大放血了。宁子思戏谑道。在场少说也有好几千的修士,这一句话免的就是好几万的灵石哪!
走吧!趁着大家都专心排队,我们给他们去搞点娱乐看看。宁子思抛着手中的影珠,坏笑着道。
无极眼中极快地闪过一丝情绪。但是宁子思此刻正带头走在前面,并没有看到。
周仪若瞥了他一眼,哼了一声。别以为没人看得出来!
无极眼角稍儿都不斜一下。知道就知道,他难道还怕被看出了不成?他还巴不得有个人能看出来呢!
三人刚走到大厅,就听到身后传来气喘吁吁的声音:三位!三位留步!
回头一看,正是刚才那个登记处的小官员。
怎么?你想一起看?宁子思抛了抛影珠,笑问道。
那修士一脸便秘相,忍不住扭曲了下脸,不过很快就变回来了,因为他有更重要的事要传达:三位,我们副盟主有请。
副盟主?那个报案的副盟主?
宁子思停住了脚步,眼神和队友们交流了下,最后点头道:好,带路。
没想到这么容易就让他们放弃了那事,那修士很是出乎意料,愣了一下,才道:好,好,这边请。
副盟主的办公室是在二层。每一个房间都有隔音阵,门外的过道都是静悄悄的,但是门内的天地是如何,就只有自己知道了。
你,你,你散修盟的副盟主亭鹤真人感觉自己从来没这么气过,蠢到这个地步,你还想我给你保住位置?我能保住自己的位置已经很不错了我跟你说!
之前拽得跟全天下都欠了他似的那个执事,现在也是萎靡得像颗路边的枯草,一看就知道已经被践踏了无数次的自尊了。
你简直就是拿整个盟在开玩笑!你以为这是你家?你想怎样就怎样?亭鹤真人看到他那副样子就来气,反正一会儿你得给我把事情解决了,我不管你是跪着求人还是趴着求人!不解决好你就别想走出这个门!
正说到最后一个字时,他收到了一个传音符。他看了那执事一眼,当下就打开了。
副盟主,我们到门口了。传来的正是派去找人的那个下属的声音。
一会儿给我表现好着点!亭鹤真人一边训着那没头脑的远房亲戚,一边换上了另一张脸,然后,打开了门,热烈迎了上去,哎呀,三位请进请进。
副盟主说的是三位,那名引路的下属当然是不可以进了,所以他便将门掩上,站在门外等指示了。
在看到旁边那缩着肩膀,大气都不敢喘一口的执事时,三人就已经知道事情会如何发展了。毕竟,东西在他们手上,而且,也是对方理亏。
不过显然,这位副盟主还没有了解全过程,只是知道自己这个远方亲戚擅自开启了警报,而原因只是因为跟几个人起了争执。
不管怎么样,调用盟中资源来解决个人私怨,都是不对的。至少不能放在明面上,对不?而且还是引起了这么严重的后果。现在盟里哪个人不知道这事?他就算有心想瞒都瞒不过去。更不要说还付出了如此大的代价,就因为这个蠢货一时冲动。这么一想,又想宰人了!
亭鹤真人瞪了那跟死猪似的远房亲戚,啊呸,才没有这样的亲戚,远房的都不行!
他瞪了那糊涂下属一眼,转头对三个看起来就气宇轩昂的来客道:三位请坐。
随即手一挥,三杯灵茶就浮在了三人的面前,位子不上不下,刚好伸手方便,低头能喝,又不挡视线。
三位,冤家宜解不宜结,我这名下属实属糊涂,如有冒犯,还请看在本人的面子上,大家化干戈为玉帛,今后若有什么事,请尽管开口。我散修盟能做的,一定帮各位做到。
副盟主的大气,让宁子思很有好感,当下便一抱拳:副盟主客气了。事情倒也不大,我这个朋友近日结了婴,原本是想在盟中谋个差使,为我们散修盟贡献一份力量的,但是没想到这位道友却不是很同意。
什么!副盟主先是惊喜,元婴真君哪,整个散修盟只有手指都数得出来的几个,将话听完就是一阵震怒,反手就是一记土墙将那执事掀翻在地,你是何居心!
事情过去了,也就算了。宁子思意思意思地拦了一下。不管这个副盟主是作秀还是什么的,反正他们看了心里舒坦就好。
副盟主也没打算打第二下,转而对着无极赞叹地打量:是这位真君吗?果然一表人才,一看就是得道高人。真君想要担任何职位?不知能否
宁子思不着痕迹地挡到无极面前,指着地上那个不知是真爬不起来,还是不敢爬起来的执事,问道:能让他先出去一下吗?
哦,可以可以。副盟主很是会意地点头。而地上起来的那个,则眼神阴霾地看了他们一眼。
成,你们都误会去吧!宁子思脸带笑意看着那人出去,关上了门,然后才转过身,对着副盟主开口提道:听闻贵派灵火真人辞职了,我这个朋友呢,好歹也是元婴真君,不知道是否可以担任这长老的空缺?
亭鹤真人一听这话,就一脸难为,过了好一会儿,才道:不是我不答应,而是这灵火真人她随时可能回来。
哦?此话怎讲?
亭鹤真人来回踱了好几圈,才下定决心说出真相:实不相瞒,灵火真人其实唉,其实是失踪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