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五十七章 克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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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骑兵的两种战斗方式,劈砍,刺击孰优孰劣,这个问题在历史上争论个不休,到底也没争论出个结果。然而后世美国名将巴顿将军,曾经对这个问题做个系统的研究,巴顿发现法国人擅长骑兵作战,而且战术比起美国,要高明许多。

这是因为,美国骑兵仍使用弯刀作战,这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骑兵的威力,挥舞劈砍的进攻方式,削弱了美国骑兵的攻击性。而英法骑兵都装备了直刃军刀,以突刺作为主要的进攻方式。法国骑兵刀术精湛,以快速的进攻,密集的攻击方式使对手无所遁形。

于是巴顿便对美国骑兵刀进行了改良,按照巴顿的设计,制造出了新的骑兵刀,直刃,新军刀又长又直,极适合突刺使用。这款编号骑兵刀,便是大名鼎鼎的巴顿剑。纵观威名赫赫的近代骑兵,马上杀敌多以直刀刺击为主。

反观大明铁骑,大量装备的骑兵刀,亦是又长又直的直刀。刀长一米,十分锋利,杀敌动作以刀尖作为制敌首选。

大明骑兵科的骑兵操典,是这样描述的:“要记住刀尖是压倒一切的重点,富有活力、勇于进取的士兵要像刀尖一样,在进攻中刺穿敌人的身体。”

虽说是直刀,可是也略略的带有一个弯曲的小小弧度,也并非就不能劈砍了。除了马战中用于刺击,以锋刃砍杀步兵还是没有问题的。当是时,装备百煅直刀的两千开原铁骑,一照面便将游牧弯刀骑兵刺的溃不成军。

一寸长,一寸强,双马交错而过,长一米的骑兵刀狠狠一刺,挥舞着弯刀的波斯骑兵猝不及防,遭受了重大杀伤。惊慌中的弯刀骑兵嚎叫着,疯狂的奋力劈砍,锋利的弯刀却只在明骑厚实的棉甲上,无力的滑落。

噗,马刀入肉,一刺一个血窟窿,一炷香后两千明骑竟杀透敌阵,停了下来。

“希律律!”

战马嘶鸣,张水子呼哧呼哧的喘息着,周遭尽是血透重衫的铁骑。

“整队!”

“列队!”

明骑虽只有两千余众,却成群结队,始终维持着集团作战的严密队形,再看身后一片狼藉的人马尸体,交错纵横。完全不成比例的伤亡,砍瓜切菜一般的刺击,让损失惨重的万余波斯骑兵慌乱了,惊恐着试图调转马头,却挤成一团。

而三路明骑则快速完成了转身,整队的动作,重新将胳臂上抬,做出了一个千锤百炼的预备刺击动作。

“杀!”

“喝!”

呼喝声中,人人浴血的明骑再次猛夹马腹,返身再战,冲向混乱不堪的弯刀骑兵们,又一排雪亮的刀光亮了起来。

近代骑兵讲究的是什么,同袍之间的协同作战,作战时,尽量保持队形的紧密,尽可能两个人打一个。近代骑兵冲锋时,注重紧密的队形,经常是膝盖贴着膝盖,马头碰着马头的冲锋,这种冲锋方式有个专有名词,墙式冲锋。这造成的结果便是,近代骑兵与传统骑兵碰到一起时,经常是两三个人砍对方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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