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四十二章 谦信(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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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已晚,一队骑兵,十多个狩猎者在大河之畔露营。

没有大明铁骑在侧,狩猎者,是万万不敢单独进入密西西比流域的。这里遍布着各种猛兽,野性难驯的土人,到了夜里更加凶险,夜晚的密西西比是猛兽出没的时刻。狩猎者,多数是跟着官兵,侦察骑兵队一起行动。

武装到牙齿的精锐侦骑,战斗力十分强悍,一队侦察骑兵由十二人,到十五人组成,负责守卫,警戒着大明帝国在美洲的领地,故此人人爱戴。一队精锐侦骑的战斗力有多强悍,剿灭一个几百人的土人部落,大约只在反掌之间。

最近的殖民地定居点,在后方三百里外,叫做新义府。

说是府城,其实就是个大点的镇子,由一伙做皮草生意的商人出资建立,渐渐发展成皮草交易的胜地。不过这里的人口,倒是越来越多了,短短几个月便聚集了数千人。包括一个明军骑兵营,还有怀揣着一夜暴富的梦想,来此冒险的大明男女。

受皮草贸易丰厚利润的影响,狩猎,皮草业迅速成为淘金热之后,美洲西海岸殖民地,第二大产业。在新义府在的行政管理中枢,以及军事部门外围,修建了一些防御设施和石头围墙。虽说围墙不是很高,但完全石料堆砌的墙体,却绝对坚固。

新义府的权力架构,是由一群商人组成的会议体制。由于大明新政,实行的是严格的军政分离制度,故此明军只负责打仗,极少干涉地方府治。这样的体制到了美洲殖民地,仍完善的保存了下来。军队只负责打仗,军事开采,于是乎,地方治权很自然的,便落到了商人们手中。

商人治理地方有个极大的特色,那就是联席会议制,有事大家伙商量着办,和气生财嘛。除了修建大量防御设施,新义府的外围土地被开垦,种植了玉米和大豆还有土豆等农作物。大明人,很快成为了这片土地的新主人。

清晨,旭日东升。

街上的人流很快密集起来,摆摊贩卖兽皮的也不少,甚至还有印第安人的身影,他们不断对过往的大明商人们,兜售着自己打来的猎物,或者自己捕获的鸟类,以及各种水果。没有钱的酒鬼,醉醺醺的被人丢出酒肆,其中有明人也有土人。

对于商人来说他们可不会去看客人是什么种族,只要有钱你就是他们的上帝。如果没有钱,对不住,那就没什么好脸色了。这里落魄者有之,衣衫光鲜者有之,美洲大陆对于大名人来说,这里就是一片充满了梦想和机遇的地方。

随着来自遥远东方的殖民者,蜂拥而至,周围的土人部落,不开眼的土人都消失了,愿意结盟的,渐渐成为精壮的劳动力。受到大名人的生活习俗感染,很多的印第安人已经有了改变,从以物易物,变成了使用金银币来交易。

城内,街道上。

尚谦信起了个大早,和几个结伴而行的友人租了几匹马,将大堆晒干,炮制过的兽皮堆在大街一侧,便擦了擦头上的汗。

“信哥儿,又来卖皮子呀。”

“啧啧,好大一张豹皮!”

“这张花豹皮,做个价吧!”

大堆兽皮一摆出来,便有一些商人围拢了过来,问价的,寒暄的,很快将尚谦信包围了,皮草贸易可是纯粹的暴利。这些从富饶密西西比大平原,猎来的兽皮,就地加工后运回大明本土,卖去辽东可以大赚一笔。倘若走中亚,波斯这条商路,只要路上不出什么纰漏,那真真是惊人的暴利。

那些个有钱的波斯王公,突厥首领,最喜欢攀比,最喜欢购买大宗华贵的皮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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