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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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阎头也不回地说:“要不要先坐下来吃个晚饭?”

“用不着。”

男人瞥了一眼西餐盘里带血的牛盘,往地上吐了口唾沫。

“赶紧拿钱给我。”

蒋阎置若罔闻地坐下,拿起刀叉切下一片肉,切口锋利又平整。

肉慢条斯理地刚入嘴,就遭到了男人的催促。

他大踏步过来,居高临下地站在蒋阎面前。

“我问你话!你他妈现在吃什么饭!”

蒋阎坐着,略抬起脖子,洁白大理石墙面下的水晶吊灯晃了一下他的眼睛。

多么相似的视角啊。

十多年前,阴森灰暗的白炽灯下,他就是用这样的角度仰望男人。

哪有什么华丽堂皇的别墅,喷香四溢的牛排,只有一张沾满油污的桌,两盆凉掉的菜。

角落里横七竖八地堆了一堆东西:洛阳铲、雷/管、麻绳、背包……空旷到粗暴的房间因此显得拥挤起来。

他独自坐在四方的桌边,任头顶的灯打下一圈阴影。那阴影好畸形,他被压扁成一条,好似一团任人搓圆揉扁的面粉,恰巧刚被压成了这个形状。他也不恼,没有脾气地低头嚼硬掉的饭。

里屋里,传来女人的浪/叫,还有男人愉悦到极致的低喘。

破床板吱嘎响动得越来越大,某种奇怪的味道透过并未关严的门缝传出来时,他跳下桌子,蹲到门口呕吐起来。

但因为没能吃下什么东西,他吐出来的东西只有一滩黄色的稀水。

他对此早有预料,每次出活儿前,楼宏远必定会带一个女人回来,每次的叫声都各有秋千,具体体现在催吐功力上,比较下,这次的算不上厉害。

吐完,他习以为常地用泛黄的衣袖擦掉嘴角污渍,从口袋里掏出一包小浣熊干脆面,将硬邦邦的面条揉碎,再洒上胡椒粉,扎紧口袋摇一摇。

再松开手,粉香扑鼻。

他轻轻抽动过鼻子,极小声地打了个喷嚏。

吐过之后,他才敢放心地吃这个他目前最喜欢吃的东西。

好东西留到最后,才不会被肮脏的东西辜负。在确认自己不会浪费之前,他不会打开。

屋内的动静渐熄,楼宏远光着上身出来,扫了一眼,看见了桌上没被解决的菜。

他的视线落到门口瘦削的小男孩身上,刚发泄过后餍足的脸陡然暴躁,抄起地上空了的啤酒瓶,不由分说地对准他头上的门梁砸下去。

碎渣溅了底下坐着的孩子一身,宛如过年时噼里啪啦掉下的炮仗屑,动静大到吓人。

“你是不是在和老子做对?!之前不是求着老子要饭吃吗,怎么,知道今晚要走活儿故意不给老子吃饱饭?你他妈要是没力气死下面老子才不管你!”

男孩表情平静地站起身,摸了一把眼角,碎片溅出了伤口,手心有温热的液体流淌。

世界从凄冷的灰白,变成了浓烈的红色。

而他是一块没办法清洗自己的调色盘。

“我有吃饱,爸爸。”他垂下沾血的眼睫,“我是怕你没吃饱,给你留的。”

楼宏远一愣,闻言把酒瓶一扔,放过了他。

“吃屁,马上要集合了。你快点给我收拾!”

他乖顺地点头,走到角落,把那些散开的工具一一放到和他上身差不多大的背包里。

“我装好了——”

高声说着的同时,他熟练地往怀里藏了一只很小的鱼眼相机。

楼宏远口中的活儿,就是盗墓。

他们在郊区已经瞄准了一块墓地,带队的人估摸是西汉的墓,声称他们这次下去一定会大赚一笔。盗洞早就已经不声不响打了好几天,终于到了可以下墓的日子。

照例,他也得跟着楼宏远一起去。

小孩子能在盗墓团队中干嘛呢?明明不会定位,不会盗洞,不会爆破。

但楼宏远却想出了绝妙的使用方法——探路。

盗墓这件事,容易暴富,也容易暴毙。

积压在地底下几千年的玩意儿,什么未知的危险都可能有,每次下去,都是把脑门别在裤腰带上的。

楼宏远还不知道带他的时候,第一次下墓地,就碰到了墓火,把他吓得半死。幸好团队里的人都没带什么明火的玩意儿,没发生爆炸。

楼宏远心惊胆战地回来后,琢磨了一下这样不行。

就像警察搜查犯人时得有身先士卒的狗冲锋在前,巧了,这不正好养了一条吗。

于是,他就被提溜过来。小孩子身型小,最适合查探。确认了安全再出来,帮他们把风。从晚上九十点一直到凌晨三四点。

他的童年,就从沉夜的墓地开始,一个人,坐在坟地上头。

以致于后来,他被赐予蒋阎这个名字,和墓地和死亡千丝万缕,真的就像冥冥中注定好的那样,除了毛骨悚然无话可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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