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8章 漫长的战争(1 / 2)
一提及世家,吕布总是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说实在的,吕布也讨厌这样的自己,他也想云淡风轻地跟那些世家子弟一起吟风弄月,只谈风月,不谈国事。
但吕布心里十分清楚自己是什么样的出身,以他的出身想要跟那些世家子弟吟风弄月,怕是立马遭到他们的白眼冷遇,这一世那一世都是一样的。
吕布骨子深处没有奴性,他不会对那些看重投胎投得好不好的混蛋们说任何卑躬屈膝的话语,更不会对那些不代表自己利益却反而要骑在自己脖子上作威作福的世家权贵们说“你们千秋万代!”
在那一世做吊丝时,他是一个时常抨击时政的粪青,很多聪明人都嘲笑他:“你那么关心时政有什么用?你又不能改变这个社会!”
吕布心里感到莫名的悲哀,国人竟然忘了一个基本的事实:“我们是纳税人,我们辛苦工作缴纳出去的税,养活了那些官老爷,那些官老爷们做的不对,我们没有资格批评吗?!官府提供的是行政服务,我们交税是要购买这种服务,结果这种服务让我们极为不满意,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投诉不能抱怨?!”
就是因为国人都是那种消极的心态,再加上那伟大的有关部门刻意地抑制公民、纳税人权利的宣传,使得公民社会迟迟没有建立起来,大部分国人都成了权力的奴隶,只知道纳税是自己的义务。却不知道自己还应该享有纳税人的权利。
把大学的哲学课本丢开,把中学的政治课本丢开。把小学的思想品德丢开,把所有的历史教科书丢开,把有关部门强加给民众的思想观念丢开,重申一个基本的事实:纳税人与官府公共服务部门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纳税人向官府公共部门支付报酬,官府部门承担向纳税人提供一系列公共服务的义务,并随时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在这个契约中,纳税人扮演的是雇主的身份。政府公共部门扮演雇员或服务员的身份。搞清了社会契约关系,才会明白纳税人应享有相应的权利,而不是在大棒政策下那种只交税而不谈权利的事。
作为纳税人,应该享有人身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保护的权利。纳税人交了税,官府公共部门首先应提供最基本的服务就是公共安全服务。如果纳税人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都得不到保护,显然就是官府公共服务部门的失职。另外,当纳税人在向提供公共安全服务的警方寻求保护时。只是在享受属于自己的基本权利,是不用向谁感恩戴德的。
作为纳税人,应该享有生存权得到保障的权利,官府公共部门有义务保障每个纳税人生存权。当纳税人因环境污染、有毒食品、失业、自然灾害等诸多因素生存权利受到侵袭时,官府公共服务部分就必须立即行动,以最大限度保障纳税人的生存权。官府公共服务部门保障纳税人的生存权不是恩赐。是纳税人自己购买的天然权利。
作为纳税人,应该享有官府公共服部门提供的所有公共服务的权利。凡是官府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每个纳税人都应有平等享受权利,而不是以种种借口只允许部分纳税人享受这些权利,而将另一部分纳税人排除在外。在享受官府公共服务部门提供的教育、医疗、文化等服务。每个纳税人都应平等的享受到。同样,纳税人在享受任何一种公共服务时都不是在接受恩赐。而是自己天然权利,只有在**社会的大棒政策下才会逼迫人去感谢“皇恩浩荡”“谢主隆恩”。
作为纳税人,应该享有监督批判官府公共公服务部门的权利。纳税人与官府公共部门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契约关系,是纳税人以支付税款的方式供养了官府公共服务部,当然有权对其进行监督批判,官府公共服务部门也有义务接受纳税人的监督批判。现实中,不少纳税人生怕得罪了官府的人而不敢对其监督批判,其实这完全是把问题搞反了。为什么纳税人供养了官府还怕得罪他们呢?应该是官府官员怕得罪纳税人才对嘛?因为顾客就是上帝啊!不要忘了纳税人永远都是官府公共部门的顾客。
作为纳税人,应该享有参与公共事务决策的权利。官府部门作出的每一重大公共决策,纳税人都有权参与,有权反对严重侵犯纳税人自身共同利益的决策,有权抵制对改善纳税人生活毫无助益的决策,有权制止官府部浪费税款的行为。
很显然,在有特色的主义下谈纳税人的权利,是一种类同于追求民主、自由的奢望。
某一个国度,纵横上下五千年,换了无数朝代,普通纳税人都不曾真正享有纳税人的权利。
这个国度一直都非常有特色,它的特色就是权贵统治,官本位体制一直在捍卫着这种特色,要想让这种特色变成真正有良心、有道德、善良的、有人性的制度,还需要非常艰苦卓绝的努力。
最新章节请到hxzhai. c om免费观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