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4章 孟子的伟大(2 / 2)
孟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鼻祖,他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便是和谐社会的思想基础,可惜被人念歪了。
儒家文化由孔子创始,到孟子发展至最高峰,其精华是蕴藏了中国传统文化里最宝贵的民主基因,比如其核心的“天下为公”的民本位思想、“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的“王权天授、天意民授”政治权力起源思想、“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体制架构设计、“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人文思想、“与民同乐”的治世思想等等,仍是汉人的文化精髓,应该进一步弘扬,但很可惜,历朝历代的皇室、官僚阶层口中念念有词,实际上都没有把亚圣的话放在心上。
孟子倡导“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个人健康人格,提出了“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的人生最高道德标准,从而打造了全民族的强健精神支柱和充满浩然正气的民族性格,完整地构建了全民族的道德体系,加上儒家“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仁者无敌,德治爱民”的政治文化、“孝悌和亲”的伦理文化、“文质彬彬”的礼乐文化,仍渗透在社会文化的各个方面,一直是汉人在人文理想方面的宝贵精神财富。
孟子的民主、民生、民权思想博大精深,穿越千年时空依然生命力无限,可惜后世某些别有用心的人们将孟子阉割了,将孟子束之高阁了。
因为《孟子》里面强烈的民本思想,自先秦到中唐,一直被上层权贵冷遇,束之高阁,正因此原因,《汉书》艺文志仅仅把《孟子》放在诸子略中,视为子书,没有得到应有的地位。
到了中唐韩愈著《原道》,把孟子列为先秦儒家中唯一继承孔子“道统”的人物开始,出现了一个孟子的“升格运动”,孟子其人其书的地位逐渐上升。五代十国的后蜀时,后蜀主孟昶命令人楷书十一经刻石,其中包括了《孟子》,这可能是《孟子》列入经书的开始。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孟子》一书首次被列入科举考试科目之中。元丰六年(1083年),孟子首次被官方追封为“邹国公”,翌年被批准配享孔庙。以后《孟子》一书升格为儒家经典,南宋朱熹又把《孟子》与《论语》、《大学》、《中庸》合为“四书”,其实际地位更在“五经”之上。元朝至顺元年(1330年),孟子被加封为“亚圣公”,以后称为“亚圣”,地位仅次于孔子。
明朝朱元璋虽是贫民出身,却一心想要家天下万万年,所以很憎恶孟子的民本思想,他辑有《孟子节文》,删掉《孟子》里的章句,如“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等,朱元璋曾说“使此老在今日宁得免耶!”并诏告天下说孟子的不少言论“非臣子所宜言”,下令将孟子逐出文庙。次日钱唐上疏力争劝阻,加之天文官也上奏文星暗淡无光,于是朱元璋又下一道谕旨:“孟子辩异端,辟邪说,发明孔子之道,配享如故”,又恢复了孟子在文庙中的待遇。
这便是吕布招来朝廷里这些有名望的儒学家们的第二个动机,尊崇孟子,把孟子提升到唐朝以后的位置,吕布想积极地将孟子的“民本”思想转化为推动人类前进的“民主”思想。
孟子的“民为贵”,以现代思维去理解,便是:公民是一切组织的组成者,是存在之本。因此,一切组织的权威和权力来自每一个公民;公民的权利是天然的,结论是,公民享有天赋人权;公民可以以自己的方式授予、制约和废除任何人的权力。
孟子的“社稷次之”,可以这样理解:国家的组织形式、意识形态,它的国体和政体,它的民族结构,都不是最终的诉求,而是保障公民实现天赋权利的合适选择,它必须永远符合全体公民以适当的方式作出的决定。单一制、联邦制、独联体并不重要,总统制、议会制并不重要,任何主义并不重要,由公民来决定和改变决定才重要。
孟子的“君为轻”在**型奴隶制和**型封建制结合的**时代,孟子宣称君为轻,足以让几千年来掌握着相当国家权力的儒家弟子们汗颜。在孟子看来,国家的存在方式都可以讨论、可以变动,而且连周家天子坐不坐天下是最次要的事,那么几千年后,只能直白地说:“谁执政并不重要,谁执政要由公民说了算,谁执政都必须对公民负责,谁也不能自证代表公民,每一个公民都是自己的代表。”
从孟子的逻辑中,不难得出这样两个结论:一、人权大于主权。二、“君为轻”为中国实行君主立宪制提供了一个极好的理论平台,只是民族问题在现实中和理论上没有解决好,如果清王朝是汉人政权,十九世纪末走向君主立宪,将是中国最佳的选择。
以此推之,孟子的伟大可见一斑。
ps:我一直认为,儒家圣贤一直在被误读,在被低估,在被利用。真正的儒家文明绝对不像我们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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