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4章 获利家属连坐(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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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欧多数国家,有关反法律强调的多是“财产公示”而不只是“申报”,“公示”目的就是让公众可以通过财产公示材料,发现公务员有没有隐瞒财产,收入与支出是否相符。

而某个国家的某个机构宣称,他们只对官员向上申报的财产进行监督,意思是那些贪腐官员即便是有几百套房子可他只申报了一套,那个机构只监督那一套房子,进而宣布那个应该冠名房祖宗的官员是政治清明的清廉政府下培养出来的清正好官!

吕布一想起那个朝代的事情,就止不住满心的失望乃至绝望,还好他来到了这个时代,这个完全由他发号施令的时代。

当官员财产公示制度颁布天下之后,吕布又让天子刘辩颁下圣旨,制定了严格的细化的具有很强操作性的反腐律令,在律令里严格规定了贪腐多少钱被查出来会得到什么样的惩罚。

律令里通篇没有说死刑,但比死刑更折磨人,因为吕布在律令里引入了恐怖的反腐连坐制度。

连坐就是一人犯罪而与其有一定关系的人也受牵连而被认为有罪,连坐原本主要用于“十恶”中的前几项,谋反、谋大逆、谋判、等这些对整个统治秩序造成直接威胁的犯罪,也用于严重刑事犯罪,像吕布这样用来打击官员贪腐,尚属首次。

吕布很清楚连坐制度在这个时代的极大威慑力,因为注重亲疏、嫡庶关系的宗法制是这个时代法制所要维护的主要社会关系,连坐制度与宗法制度相伴始终,共同调整维护了社会秩序。

吕布颁布的反腐连坐制度是指,一个官员贪腐,被逮入监狱不只是他一个人,还包括所有因他贪腐而得到利益的亲属。

一个官员贪腐总会惠及他的父母、妻儿、妾侍乃至族人,凡得到这些贪腐利益的人员全部都要被逮捕入狱,根据一万钱判处一年刑罚的标准,若是一个官员贪腐了一千万钱,就判处他一千年监禁,这个官员顶多只能继续活上三十年,那剩下的九百七十年全部平摊到他的那些获利家属身上。

吕布心里不无得意地想到,若是这样的反腐株连制度能够运用到后来的某个朝代里,贪腐立马少五成,只是可惜那时搞一个“罪责自负”的现代法治精神,为那帮蛀虫的获利家属逃脱罪行,以至于很多裸官都是一人受罪全家幸福。

吕布推出这个贪腐连坐制度,朝廷中那些硕果仅存的清廉世家大臣纷纷质疑。

吕布义正词严地反驳道:“我们大汉朝廷治下,亲亲相隐、裙带成风,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既然‘一人得道’,其家族‘鸡犬’都能‘升天’获利,那么在其贪腐行为案发后,‘鸡犬’不受株连就太说不过去。

那些‘鸡犬’们虽然自身不掌握权力,但却可以依靠裙带关系间接加以利用,甚至有些官员本人是不收取贿赂的,只不过通过别的途径假手家人而已。

之所以这样祭起对贪腐官员的获利家属的连坐大旗,就是要对他们加大惩罚力度,使他们对手中掌握的权力充满敬畏,还可以督促他们自己加强对家人亲属的管治。

即便不用连坐制度来说,只是以大汉律令来说,既然那些贪腐官员侵占了朝廷与民众的钱财,使得朝廷与民众利益受损,属于犯罪,那么这些贪腐官员的家属贪占滥用朝廷与民众的钱财,难道不是犯罪吗?!”

说到这里,吕布面露讥诮道:“你们若能廉洁自律,无需对此有丝毫担忧,因为这项制度只是对那些贪腐官吏设置的,不是针对你们的。”

朝廷上的世家大臣尽皆无语。

吕布已经料定,自己搞的一系列制度,都会让下面的很多官吏人心惶惶,他们肯定都会在明里暗里反对吕布,甚至会预谋推翻自己的统治,但吕布不论是前世今生都对官吏贪腐深恶痛绝,以他多出一千多年的见识,他非常清楚吏治败坏的严重后果,所以他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行严格的反腐制度。

吏治是一个历尽中华文明五千年都无法搞好的东西,吕布并不认为就靠自己一时半时之间的努力就能一下子澄清宇内,整顿吏治任重道远,来日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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