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五章我可能要输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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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大叔等人看来,这已经是他们吃过的这辈子最好吃的面条了,但李叶说这还只是半成品,那真正的拉面该是何等的美味啊!

看着他们这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李叶很想说中华的饮食文化渊源流长,这才哪儿到哪儿啊,道:“不错,真正的拉面汤底都是用上好的牛腱子肉,牛骨头,在配上几十味香料至少熬制六个时辰以上才方可完成,今天由于时间太短,所以熬汤熬的并不到位。”

听完李叶的话,大家都感到不可思议,没想到一个完成的拉面居然这么的讲究,不说那些香料,就说放那么多牛肉,那就得多少银子啊,要知道在南国,牛肉可是非常贵的!难怪李叶说要卖高级的面,这么做出来的面能不高级嘛!

“你这么高级的面,价格肯定也低不了,要是卖的贵了,会有人愿意来吃吗?”云梦曦不愧是生意场上混过的人,提出的问题一针见血!

在南国,吃面的人一般都只是些普通平民百姓,倒不是说对面有什么误解,主要是因为便宜,一般的街头小面摊一大碗面也只不过几文钱一碗,就算加了肉的也顶多不过十来文而已,对于普通百姓是补充能量的碳水化合物;但对于那些有钱人来说,随便一顿饭就是好几两银子,对于只要几文钱的食物来说,根本就不在考虑范围之内,觉得和他们的身份不相符,所以造成的一个误区就是,面条在南国是穷人才会去吃的食物,一般的店铺都不会卖面条,更不要说大酒楼了。

这也是为什么当初李叶一说要在这开面馆,大家都觉得李叶疯了的根本原因。

李叶对于面条十分的钟爱,对于南国百姓的这种误区,李叶很不理解,这个问题李叶也考虑过,而李叶觉得自己要做的,就是打破这种偏见,道:“只要味道好,还怕没人来吃嘛,咱们要做就做南国最好吃的面条,打破人们对面条只有穷人才吃的偏见!”

云梦曦对李叶伸出一个大拇指,道:“有志气!”

刚刚云梦曦也尝了李叶做的所谓的拉面,感觉确实不错,至少是她吃过的最好的面条,所以她觉得李叶说不定真的能够成功。

对于李叶打算卖拉面的想法,和老头和九儿自然都没有任何的反对,确实也只有这么高级的拉面才能配得上这么高级的酒楼。

九儿看着门楣上光秃秃的似乎少了点儿什么,于是对李叶道:“叶大哥,既然咱们确定开面馆了,你看咱们店的名字是不是要重新取一个!”

这个李叶倒是没有想过,道:“何记面馆不挺好嘛!”

何大叔连连摇手道:“不妥不妥,现在店既然是公子的,加上现在店里卖的又是公子的拉面,用老头子的姓氏做招牌实在有些不妥了,要是让老头子以前的老主顾知道了,白白拉低了咱们这个酒楼的档次,还是换一个的好,我看就叫用公子的姓叫叶记面馆好了!”

李叶的意思很简单,何记面馆何大叔叫了一辈子,现在虽然换了店面,但名字对于九儿应该很有意义,再说这个店的初衷本来就是为了九儿,保留何记也算是送给九儿的礼物。但听何大叔那么一说,也觉得确实用何记不大合适。

但用自己的姓更加的不合适,道:“不妥不妥,咱们的店的名字必须要够响亮够吸引人才行,这叶记面馆也太普通了,一点吸引力都没有,不可取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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