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节(1 / 2)
更何况在他们这种,被金钱迷花了眼的人眼里,就算是人类灭绝,只要他们能活着,活得舒舒服服,滋滋润润,那人类灭绝也算不上什么事。人类灭绝都不是事了,更何况只是砍一些树。
偷猎动物和盗伐树木的,每年都禁而不绝。这甚至成了林业局的一块心病,他们花在这上面的人力物力,一直不是什么小数目,然而成效却寥寥无几。很多时候,这些人带着猎物、木材跑了,隔很久,等工作人员巡逻到那边了,看到树桩,或者连根都不放过,地上挖得只剩下一个深坑的时候,才能发现不对。
犯罪嫌疑人胆大心细,森林这个环境,树木繁茂,又很好地掩护了他们,只要动静不太大基本发现不了。哪怕被发现了也没事,派人引开守林人,赶在林业局支援的人到来之前离开,就能顺利脱身。正是因为如此,这些人屡屡得手,胃口被养大了,越发无法无天。
姬红萤这回抓到的那批人,就是惯犯。时常流窜在全国各地的森林里,寻找珍贵树木偷伐盗砍。他们做下了好几起大案子,全是公安部门正在通缉的对象。没想到竟然落网了。
一群人带着武器,硬是被姬红萤赤手空拳,生擒了下来,没有一个漏的。他们想破了脑袋,怎么也想不通姬红萤到底怎么发现他们的。他们都是老手,动作十分隐蔽,以往可从来,没被人逮住过。也想不通,明明干活的时候周围都有人在望风,为什么偏偏姬红萤出现的时候,那些负责警戒的人,就跟瞎了似的,一丝儿动静都没发现。更可怕的是,这个女守林人武力值高的吓人,胆子也大,看到木仓都不带怂的。那身手,不知道的还以为武侠小说里身怀绝技的女侠跑了出来。那叫个武功高强,要不然他们也不至于被一网打尽。
每次巡逻的时候,姬红萤都会变回本体。夏天晚上,林子里出现一只萤火虫,有什么可疑的?谁也不会怀疑。要知道,深林里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小动物和昆虫了。
也算那些犯罪嫌疑人倒霉,刚好在姬红萤巡逻的时候,拿出锯子在一颗红豆杉上比划。这还有什么好说的。姬红萤一看,连忙找了个犯罪嫌疑人看不到的地方,借着周围树木的遮挡变成人形,直接把人全拿下了。
因为她出现得快,那些犯罪嫌疑人都还没来得及对树木造成什么伤害。不过光是以往的那些罪,就够他们受的了。姬红萤立下了大功。
这功劳顺顺利利地报了上去,没被隐瞒,也没被私吞,更没被瓜分。看来是他们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见状,俞知乐和白鸽尴尬之余,都松了口气。尤其是白鸽,这份工作是他给姬红萤介绍的,对方真出了什么岔子,责任可都是在他身上。知道姬红萤工作顺利,白鸽比谁都高兴。
昨天是白鸽的班,今天就轮到俞知乐上班。整理好求职者的追踪记录,一一入档以后,俞知乐终于闲了下来。他一边吃着小点心,一边喝茶,正惬意得骨头都开始犯懒的时候,小楼门口出现了一道修长的身影,对方屈指在门扉上轻轻敲了两下:“请问,这里是下岗妖精再就业指导动物分部吗?”
俞知乐顺着声音,抬头一望,就看到一个穿着白衬衫的青年,正斯斯文文地站在门口。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可能这份工作做久了,见多了妖精。俞知乐注意到,最近这段时间,他好像渐渐能分辨得出谁是人谁是妖精了。即使妖精保持着人形也一样。
就好比现在,眼前这个人身上带着股书卷气,怎么看怎么像是教书育人的老师。但他是不是老师俞知乐暂时不知道,不过他不是人,俞知乐倒是一眼就看出来了。这新开发出来的功能,跟身上安装了妖精识别雷达似的,特别好用。
“是这里没错。”俞知乐连忙放下茶杯,把人请了进来。
闻言,青年露出一个温文尔雅的笑容:“是这里就好,您好,我叫兰华,是来找工作的。”
兰华?兰花?难不成是株兰花精?俞知乐差点没脱口而出,植物妖精要去隔壁部门,他这里是为动物妖精服务的。不过之前出过袋鼠那事,更何况对方刚刚还确认过这里是动物分部,显然不像是弄错了。怕再有误会,俞知乐强忍下话头。转而请人坐下,动手给对方泡了一杯菊花茶。
注意到俞知乐的异样,兰华大概是被误会惯了,微微一笑:“我本体是只螳螂,兰花螳螂。”所以才叫兰华。
兰华螳螂啊,俞知乐恍然大悟,那就难怪了。以妖精的取名习惯,兰花螳螂不叫兰华还能叫什么。
兰花螳螂在螳螂里,绝对是美貌度爆表的一族。甚至纵观所有昆虫,乃至动物,兰花螳螂都可以说是站在颜值巅峰的那一小撮之一,秒杀其他种族。顾名思义,兰花螳螂的外表,就很像是一朵兰花。当它落在花丛里的时候,你根本看不出来不对劲。甚至还会赞叹,这一丛兰花里,就这朵兰花开得最好看。你看这颜色,这花瓣,这姿态,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极为动人。
本体好看,难怪兰华的人形也这么好看。兰花螳螂名副其实。俞知乐感叹完,就进入了工作状态,问道:“不知道你想找什么样的工作?”有什么要求之类的。
兰华的样子显然不缺钱,他身上书卷味又这么浓厚,也许是喜欢教书育人?或者从事相关的行业,不在意工资高低?
甫一看到兰华,俞知乐就注意到他身上穿的衣服,是某个奢饰品牌子新出的款,价格十分高昂。他之所以知道这个,是因为他的衣柜里就挂着这么一件同款。衣服才上市的时候,他哥就买了。一气买了三件,跟搞批发似的,兄弟俩和顾长生一人一件,算是兄弟装。后来他看到白泽,白泽也买了。
这衣服出现在生活里的频率太高,以至于俞知乐这么个只知道吃,对奢侈品毫不关注的人,也都能轻易地认出来。
如果对薪水没什么要求,只是想找点事做的话,兰华的就业选择,无疑就特别广了。想到这,俞知乐又问道:“像是对薪水、工作环境、上班强度之类的,有要求吗?”
第67章 第六十七个求职者
很多有钱人出来工作,不是为了赚钱,也不是为了享受赚钱的过程,而是为了不闲在家里。他们总觉得,人闲着,就废了。不拘做点什么,总之得忙起来,生活才有劲。
会这样想的有钱人,一般都是富豪家的老人,或者小辈。华国最藏龙卧虎的,就是这两个年龄阶段了。很可能负责你们门前扫大街的那个大爷,年轻时候是白手起家挣下千万身家的有为青年。退休后没事干,把家业交给儿女后,跑出来发挥余热的。再可能,你们公司新来的泡茶小妹,是总部老板家里的小闺女。觉得天天和闺蜜出去逛街没意思,于是来这里找点活做,打发打发时间。要是能顺带学点东西,那就更好了。
和俞知乐猜的差不多,兰华也是这样。作为一只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妖精,他年轻的时候,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没干过?跟着农民起义,改朝换代过,当过权倾朝野的大臣,也当过安守一方的乡绅。当过清高名士,当过铜臭商人。
正是因为见多识广,经历的多,亲眼看见过,知道当皇帝有多辛苦,于是兰华当初连妖王都懒得去竞争。早些年积累下来的财富太多,什么都不干,这钱生钱钱滚钱的,也够他可劲儿地挥霍无数年,根本花不完。就算花完了也不要紧。他当年随手用的一只碗,现在拿出来,都是能拍出高价的珍贵古董。随便卖两样,照样能继续潇洒。
看着富得流油的兰花螳螂,背地里不知道有多少贫苦妖精,恨得快把衣袖撕碎了。
羡慕啊,人家忒有远见。
当初他们怎么就不知道出来捞一笔?
再不济保存点古董也好,拿出去卖了,也不至于沦落到这个地步。偏偏他们做妖精的,干什么都用法术。用习惯了,连衣服都是用自个的皮毛鳞甲变的,这种情况下,他们就是想拿东西出去卖也没办法。
还有那些成精晚,没赶上好时代的,更是悔不当初,早知道就多努力点,早点开灵智多好。早开灵智这会就不用为吃穿发愁。
现在可不比古代,怎么都能活。现代好玩的东西那么多,样样要钱,口袋空空怎么行?妖精们刮起了一股子赚钱热,除了保证生活娱乐之外,也是打着,多屯点东西,留到以后当古董卖,翻身做大富翁的主意。
别的妖精怎么想的,兰华管不着。他生活无忧,连王都不愿意当,更何况别的。兰华这次也就是待闷了,这才准备出来找点事干,解解闷。
钱是不缺,听到俞知乐的话,兰华说道:“对薪资、工作环境乃至工作强度,我都没要求。”再苦再累,还不是那么一回事。以他的修为,一天干二十四小时的重体力活也不会吃力。更何况别的。
竟然真的没要求,俞知乐还没来得及多想,就又听到兰华说道:“不过,我有感兴趣的工作,希望你能帮忙介绍一下。”
本来看中了什么工作,以兰华的本事,完全可以自己去做。偏偏他看中的工作比较重要,想入行倒是不难,甚至可以说是很简单,但是想成为行业的尖端,就有些难度了。正好有这么个帮助妖精的部门,兰华就想着借个力。
他是那种,一旦决定了干什么,就会干得特别投入,特别好的类型。有点儿像是玩角色扮演,要演,就演到最好。像是以前当臣子,他就位极人臣。当商人,他就富甲天下一样。现在自然也是如此。不管是人还是妖,秉性都是改不了的。
也行,不就是已经看好了工作,想等介绍么。虽然这还是第一次碰到这种事,不过只要兰华有能力,也不是不行。俞知乐把脑海里罗列出来的,适合兰华的那一堆工作,全都抹了下去,问道:“那你想做什么?”
“法医。”兰华嘴里,吐出了两个和他本人气质画风完全不衬的字眼。他还没当过仵作,正经挺感兴趣的。
法医?
俞知乐一愣,他还以为以兰华这一身和衣鱼一族如出一辙的书卷气,会选择教书育人,当个大学教授什么的。或者修缮古籍、古玩等各种古董,做一个修复专家。再不然,就是想当一个书法家,或者国学家,俞知乐也不会感到意外,没想到居然会是法医。
“我觉得拿手术刀挺有意思的。”兰华伸出自己白皙修长的手掌,猛地变回螳螂‘镰刀’的样子,对俞知乐笑了笑:“你不觉得有点像吗?”
像个屁!
没被这个变化吓到的俞知乐,却被兰华的话激发起了内心的吐槽欲。螳螂前肢比较发达,看起来像镰刀。相传人类当初发明镰刀,就是观察螳螂前肢得到的灵感。
一个是镰刀,一个是手术刀,这两样东西,差别大了去了好么。除了都是刀之外,还有哪里像?哪都不像!
再说了,都是手术刀,别说得好像,就只有法医才拿手术刀似的。明明还有医生,尤其是外科医生。病人多的时候,加起班来,甚至能连轴转几十个小时,一直站在手术台边上给患者进行手术。在此期间,手术刀基本不怎么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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