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1 / 2)
活得久,苟昌平什么都干过,不过最近的一份工作也是宠物狗。
“狗一般只能活十几年,活得久的,也超不过三十年。养我的那户人家其实人都挺好的,我也很乐意和他们一起生活。不过我再活下去,估计就要引人怀疑了。”苟昌平无奈地说道。
他在那家呆了二十多年,已经引得周围的人津津乐道。据说还有小电视台想要过来采访,再待下去,谁知道会出什么事。所以哪怕不舍,苟昌平还是假死脱身了。
人妖殊途,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他死的时候,家里的小孩哭得嗓子都哑了,苟昌平说着说着,最后沉默了下来。
俞知乐没注意到苟昌平的沉默,他只觉得苟昌平的名字有些耳熟,但又想不起是在哪里听到过。长得也眼熟,俞知乐盯着苟昌平的脸看了好久,终于从脑海里翻出了相关记忆:“你是那个谁,见义勇为,捣毁了传销组织的那个。”
前两天才看过新闻,只不过新闻上为了不暴露当事人隐私,当时说的是苟某,所以他对这名字印象才不深刻。
不过令人吐槽的是,被抓的传销者脸上全都打了码。反倒是救人的,只有名字打了个码,脸直接暴露在镜头面前,连点遮掩都没有。这也是为什么,俞知乐能认出来人。
那会很多看到新闻的人,大家一度很担心苟某被人报复。好在最后在观众的强烈要求下,发布新闻视频的人最终给苟某脸上补了码。虽然很可能无济于事,该看到的人说不准都看到了,不过有总比没有好。
俞知乐那会也为对方捏了把汗,好在看苟昌平现在的样子,显然没受到什么迫害。或者说是,他确实被打击报复了,不过由于武力值悬殊,所以对方不仅没能打击报复成功,不出意外,说不准还会被反教训。
毕竟人和妖打起来,最后赢的会是谁,结果还用得着说?!
第13章 第十三个求职者
被俞知乐这么一叫,再用看英雄的目光一扫,苟昌平有些不好意思,连忙放下茶杯:“我有私心的,没你想的那么伟大。”
苟昌平解释了一通,俞知乐这才知道事情的经过。原来养苟昌平的那户人家,有个小孙女。女孩儿才四五岁,长得特别可爱,十分讨人喜欢,家里人也很疼爱。不过小家伙贪玩,去游乐场的时候,旁边有个卖棉花糖的小贩。小姑娘想吃棉花糖,对她千依百顺的家长当然就给买了。结果付钱的时候,家长一个没注意,小姑娘就被旁边变魔术的人吸引去了。
在游乐场这种人多的地方,一个四五岁的小孩脱离了家长身边会发生什么事,简直不用猜都知道。运气好点的,会很快被家长找到,教育一顿让记住教训也就好了。运气差的,说不准就被人贩子直接抱走了。
小女孩的运气就不太好。人贩子其实早就瞄上她了,一直在等待下手的机会。小女孩和家长的疏忽,让小女孩落入了魔爪。
“你也知道,我们犬科的听觉和嗅觉都很好。”小女孩一不见,家长就报警了。家长打电话通知家里人的时候,这事也就被苟昌平听见了。
抓孩子抓到自己家了,这能忍?
“我跟着一起出去找。”虽然游乐场人多,气味驳杂,不过苟昌平毕竟不是只普通的狗,成了精的他,用普通人的话来说,就是进化过的。他的鼻子和耳朵甚至比经过训练的警犬还要灵敏,能顺利地分辨出各种气味,从中找到属于小女孩的:“那个人贩子抱走小孩后就把小家伙迷晕了,她假装是小孩的妈妈,说孩子玩累了,睡着了,就这么一路把孩子抱了出去。”
这在游乐场是常有的事,毕竟孩子们虽然精力旺盛,但年纪小也是不争的事实。再加上那人贩子是老手,做事谨慎,演技也过关,以至于直到被苟昌平咬住腿之前,都没人怀疑她。
“我是在离游乐场几条街的一家烧烤店后面找到她的。”因为车站第一时间就被警方控制住了,所以人贩子压根没打算马上离开。秉承着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她不仅没走远,考虑到警察可能会出动警犬,她还特意找了人流量多的地方落脚。
这家烧烤店其实是人贩子的一个小据点,专门给他们打掩护用的。店里主打羊肉串,也卖点别的烤串。羊肉串味道大,那边又是夜市一条街,到处都人来人往,警犬要想找到地方,还真的不容易。尤其是,人贩子在把人带到烧烤店之前,还特意给小女孩换过衣服。
a市的马路边,经常会有人临时停车。人贩子挑了几辆没关窗户的汽车,分别把换下来的,还带着小女孩气味的旧衣服扔了进去,用来误导有可能追上来的警犬。怕衣服上的气味散得太快,她还剪掉了小女孩的头发,裹在衣服里一起扔了。
心思可以说特别的细腻,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要不是苟昌平,警察也许能找到人,但绝对不会这么快。小女孩多多少少都要受一些罪。
“我当时心里着急,就跑得快了点,把警察给甩到后面了。抓人贩子的时候,又不好变成人形。”跑过去一只狗,变出来一个人,这么明目张胆,得多不怕人怀疑。
一只狗要想救人,还不能表现出太超凡的能力。人贩子和帮凶给苟昌平造成了不少麻烦,捅了苟昌平好几刀。虽然这几刀没什么妨碍,但苟昌平不能表现出来。
一只普通的狗被捅了,不流血能说得过去?
“作为一条狗,那会我年纪也大了,干脆就借着伤重,直接假死了。”死是死了,不过人贩子和帮凶全都被苟昌平咬残了。警察来了之后,轻易就把他们制服住。救下了小女孩不说,连带着人贩子从其他地方拐来的,还没来得及转移,一直关在房间里的其他两个小孩,也一起被救了出来。
把人救出来,人贩子落网后,这事本来就了了。苟昌平说得有些口干,忍不住端起菊花茶喝了一口,润了润嗓子后,他这才继续说道:“不过警方给力,顺着人贩子这条线,他们挖出了不少线索。”
“我比较关注这件事,”作为妖精,苟昌平想打听些事情还是挺容易的:“我也没犯法,我就是找警局里的蟑螂聊了聊。”蟑螂虽然没开灵智,不过同为动物,简单的交流还是可以的。
一只蟑螂爬过去,警局的人就是警惕性再高也不会怀疑。怕被踩死,蟑螂还特意躲在柜子后面偷听。靠着蟑螂,苟昌平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那些人贩子拐小孩,并不是为了带去山沟里卖。也不能这么说,”苟昌平思考了一下,终于找出了合适的措辞:“准确地说,这个人贩子本来确实是人贩子,但是她中途又被传销给洗脑了,于是开始一心一意地用自己的方法,来给传销集团做贡献。”
被传销以前,人贩子拐到的人,小孩卖给山沟里想要孩子的人,或者干脆打折腿脚,卖给那些乞丐集团,专门用来博取同情乞讨。大人她就只拐女的,一般都卖给那些娶不到老婆的老光棍。被传销以后,人贩子也不拐大人了,她有了一个自认为绝妙的想法。这个想法一被提出来,就得到了传销头子的赞同。
“人贩子改为专门拐卖小孩,家境太差,小孩不受宠的她都看不上。她要拐那种受宠,家里条件也还行的,然后年纪还特别小的孩子。把这些孩子拐回来后,也不卖,全交给传销集团,从小洗脑。怎么洗脑都不听话的孩子,就过段时间,找个机会转手卖了。听话的孩子,就养大一点,让他们干活,再大一点,就送他们回去借机敛财。”
捧在手心宠的孩子,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被拐了。多年以后孩子凭靠自己的努力,千辛万苦找了回来,在这种情况下,父母们又愧疚又心疼,只要孩子提要求,哪还会拒绝。尤其是用出国学习,需要大笔留学费用,或者有了固定交往的对象,但是对方家里嫌弃他没买婚房,不肯答应结婚。
这都是大事,有正经的理由,不是乱花钱,家长们还不急忙把自己一辈子的积蓄掏出来。更何况他们挑的还是受宠的孩子,捞起钱来就更容易了。说不准家长们还会担心拿出来的钱孩子不够用,于是拼命地去赚钱。
家长赚来的钱全都交给孩子,孩子再把大部分钱交给集团,这岂不是养了一堆不用吃饲料,就会下金蛋的母鸡。
这样弄来的钱,可比卖一个孩子的收入要多得多。尤其是小孩六七岁以后就能帮着干活了,养一个孩子的成本几近于无,完全就是纯利润。人贩子一提出来,传销集团就心动了。因为这,传销头子还特意把人贩子提拔成高层,全权负责这件事。
“人类都害怕妖魔鬼怪,觉得可怕。偏偏我活了这么多年,越活越觉得,有些人类的心思,可怖到比他们嘴里的妖魔更可怕。”妖怪怎么了,多少妖怪单纯到被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不过也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苟昌平感叹道:“不管是人还是妖魔鬼怪,全都有好的,也有坏的。”像收留他的那一家子,还有以前遇到过的很多人,就都很好。
苟昌平继续说道:“人贩子被洗脑的很彻底,虽然其他事情都说了,但她怎么都不肯说传销集团的大本营在哪里。我没办法,只好顺着人贩子身上的气味,一点点地往回找。”
也是他运气好,传销集团的大本营居然离a市不远,人贩子才从那里出来没多久,而最近又没下雨,气味虽然因为时间的关系散了很多,还剩下的那些也断断续续的,不过凭着好鼻子,再加上一些运气,最后还真让苟昌平找到了。
“找到大本营后,我就假装无意间路过,结果却发现不对的路人报警了。不过我估计是好运气都用完了,报警的时候,传销集团的人刚好出来倒垃圾。被撞见了,没办法,只好打起来,免得对方回去报信。”
“其实我就只制服了一个人,”就是那个出来倒垃圾的倒霉蛋,苟昌平有些无奈地说道:“谁知道新闻报道的时候,就变成了我一个人捣毁了传销组织。”明明是后面的警察赶过来捣毁的。
苟昌平谦虚,但其实真要说起来,发现传销的人是他,说是他捣毁的也不算离谱。功劳确实有属于他的一部分,再加上现在的新闻都喜欢博眼球,出现这样的结果十分正常。
这剧情,听得顾长生目瞪口呆的同时,也忍不住心生敬佩:“你这也叫有私心?”
虽然起因是因为小女孩,但最后的结果,还不知道受益了多少人。这要是叫有私心,估计国家巴不得像苟昌平这样有私心的人再更多一点。
像苟昌平这种一身正气,就算是私心,也是做好事的人,俞知乐觉得有个工作特别适合他:“你觉得,你去当警察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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