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谁要来抢,就要伏尸百万(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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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就却的儿子阎膏珍,是贵霜帝国历史上的第二位君王,即卡德菲兹二世,也被称为“无名王索特尔?麦格斯”,其意为伟大的救世主,在位达二十五年之久,是贵霜帝国历史上伟大的君王之一。“阎膏珍”,有蒙古利亚人名以“真”音结尾的特征,而“阎膏”就是“阿骨”,它在通古斯-满语中是“哥哥”或“王子”的意思。由此可见,“阎膏珍”这个名字的含义大概就是“阿骨哥哥”或者“阿骨王子”。在他的统治之下,贵霜帝国国势达到极盛。

在阎膏珍的时代,贵霜帝国转而向南,向印度斯坦大陆的西北部进军。向南吞并了诸多的印度斯坦――希腊城邦国家,占有了恒河上游的旁遮普和因陀罗普罗斯托。在北方,贵霜帝国吞并了花拉子模,粟特、锡斯坦,国势大张。在他统治的时代,贵霜帝国开始印度化。

阎膏珍死后,贵霜帝国陷入了混乱和倾轧之中,最终,迦腻色伽一世乘势而起,经过三年斗争终于取得了胜利,他的战利品是整个贵霜帝国。迦腻色伽一世原为阎膏珍监护天竺的诸多将领之一,非常聪明,他是贵霜帝国历史上影响最大的君主,文治武功都大有成就。

迦腻色伽一世在位期间,采取兼容并蓄的方针,对境内各种宗教一视同仁,调和各族之间的关系,帝国境内生产得到了大力发展,经济繁荣,百姓富庶,一大批新的城镇的宗教中心兴起。贵霜帝国国力鼎盛,成为和大汉帝国、安息帝国、大秦帝国齐名的四大帝国之一。

对外,迦腻色伽一世向北经营康居、花拉子模,向西压制安息帝国,称霸中亚、南亚。最重要的,贵霜帝国几乎垄断了丝绸之路上的全部香料贸易,还在丝绸贸易之中占了大量份额。迦腻色伽一世派出船队渡海西行,开拓了从印度斯坦经巴尔米拉抵达大秦的新商路。

在他的笔记中,聪明睿智、见多识广、阅人无数的康侯爷是这样评价迦腻色伽一世的。“我认为,迦腻色伽一世是贵霜帝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君主,没有之一。这如此评论他,不是因为他将贵霜帝国的领土拓地数千里,还有调和境内各族,而是因为,他看到了丝绸之路的重要性!在看到了这一点之后,他将帝国之内的所有民族都聚集在自己的麾下,为保住这一条丝绸之路所带来的巨大商业利益而奋斗。围着这一条商路,他用尽了全副心神,不惜牺牲一切!放眼本朝的清流名士,朝中巨子,只有大司马看到了这一点,而且,他付诸行动了!”

看到这里,吕征不由得有些心驰神往了!他缓缓地合上那一本饱经风霜,还有些残破了的笔记。早在十年之前,他的父亲大司马吕布就意识到了丝绸之路的重要性。若是经营得法的话,在这一条商路上所获得的巨额利润,足够买下整个大汉!甚至能买下几个大汉。

吕征曾经听吕安和灵骓议论过父亲的举措,当时,吕安的原话儿是这样说的。“我认为,父亲在十年前下的这一手儿闲棋,绝对会关乎到整个天下的得失!只要把这一条丝绸之路紧紧的攥在手里,就会有数不清的财富,这些财富足以支持并州军打下整个天下!从这一点来说,丝绸之路就是一只天天下金蛋的母鸡!为了它,即便是死上一百万人,也是值得的!”

想到这里,如同醍醐灌顶一般,吕征终于豁然开朗了!他的头脑之中,以往的,以及现在的,他所明晰的、了解的一切,终于拼在了一起。原来,父亲竟然在下这么大的一盘棋!原来,对于大汉帝国来说,这一条丝绸之路竟然如此举足轻重!原来,自己的大兄吕安早已明白了这一切!而自己,才刚刚洞悉一切!吕安,我不会输给你的!父亲,虽然我笨了一点儿,但是,在战场之上,我比吕安至少强上了十倍!我一定会为你把这一只会生金蛋的母鸡紧紧攥在手里的!贵霜也罢,安息也罢,大秦也罢,谁要来抢,就要伏尸百万,流血万里!

吕征终于霍然而起了,此时此刻,他的心中激荡万分。少年对于建功立业的渴望,还有不想输给吕安的执拗,对父亲的无比敬佩??????这一切都融合在了一起,在心中热血的浇灌下,在隐藏在暗地里的某个魔鬼的教唆之下,终于化作了冲天的壮志,还有坚定的意志!

我,吕征,大司马吕布的次子,一定要将这一条丝绸之路紧紧地攥在我的手里!即便是付出数百万人的性命,即便是打到海角天涯,即便是十荡十决,十死无生,即便是面对安息、大秦这样的强国,我吕征也要打到底!不达目标,绝不停息!我吕征,绝对会胜过吕安的!

突然之间,他怀中康侯爷的笔记掉在了地上,一张手绘的地图掉了出来。这是一张白沙瓦的城防图,上面标满了各式各样的数字,那是父亲曾经教过他的,用于记账的简单文字。吕征缓缓地俯下身去,一把捡起了那一张城防图,仔仔细细地看了起来,他看得非常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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