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讨贼大将军(1 / 2)
陈留郡,于县。
旌旗遮天蔽日,喊杀声呼啸天地,几十里的连营不见尽头。
硕大的‘吕’字大麾迎风飘扬,中军大帐高高耸立在中央。
这就是犹如丧家之犬的吕布,却让世人不敢怠慢的吕布军。
吕布本身就是一个能征善战的大将,赤兔马,方天画戟早就成为了军中灵魂般的存在。
他的麾下更是有一批强悍的将领,其中唯有八人最为人所称霸。
高顺,张辽,郝萌,曹性,成廉,魏续,宋宪和侯成。
高顺为人高尚,不饮酒,不敛财,时刻和自己麾下将士同吃同住,所部八百人均着全盔全甲,悍不畏死,攻城拔寨,无有不破,陷阵阻敌,无有所过,亦因此所部被称作“陷阵营”。
张辽雁门关人士,武功不俗,位于天下一流武将之列,是后来曹操麾下五子良将之首,此时是吕布军中骑兵都尉,虽领兵能力不凡,却不如高顺中郎将地位高。
曹性武艺平平,统兵能力也是一般,不过此人射箭功夫了得,曾经射瞎曹操手下大将夏侯惇,三国时期,论神箭之射,恐怕唯有黄忠能够压过此人一头,就连桀骜不驯的吕布都对其箭术赞叹不已。
郝萌是河内人,武艺一般,地位在张辽之下,后来为帮吕布重新和袁术结姻,被张飞一回合生擒。
成廉武艺一般,与曹性,郝萌二人关系亲密,三人仅排在高顺和张辽之后。
魏续擅长兵器是长矛,和宋宪是好搭档,这两人经常一起行动,一起攻城,一起守城,最后在一起送死,铁一般的好基友。
至于侯成虽然总是想加入二人一起玩,奈何两人总是不带他玩,终于,孤独寂寞的侯成找到了机会,他觉定和魏续、宋宪一起背叛吕布。
吕布军辗转多地,犹如丧家之犬,所渴望着仅是一块可以立足的地盘而已。
然而,吕布骄傲不逊,武艺虽然勇冠三军,可是智商却不够用,没有一个谋士能够为他出谋划策。
不过,幸亏有老天眷顾,弃曹操而去的陈宫,把中原大地的诸侯划拉了一遍,最终摇摇头,觉得这些人都不值得自己辅佐。
退而求其次,吕布虽然也不成气候,关键是只要自己去,就能成为第一把谋士,他的满腹才华也就可以展现出来了。
于是,在长安二人一拍即合,吕布带上陈宫,投奔了袁术。
寄人篱下的苦,吕布何曾受过,天长地久的总是会发生矛盾,更何况他三姓家奴的身份也不好听。
讨贼大将军!
哼哼!
吕布高傲的睥睨四方,袁术狗贼欺人太甚,说不得本侯就把他这个老贼给讨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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