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490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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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们就从来没有想过义与利是紧密相连的,失去一方,另一方也就不存在了。

但如果是捍卫你的正当权益,好似既符合儒家思想,又符合法家思想。

他们一时也转不过弯来。

张斐道:“相对于法家而言,仓癛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法制之法就是解决前面的问题,也就是捍卫百姓的衣食。

而相对于儒家的舍生取义而言,法制之法又是解决取义之后的问题,取义为得是什么?法制之法给出的答案,舍生取义的目的,就是要捍卫你的利益,连起来就是吾辈将誓死捍卫你的正当权益。

在了解清楚这一点后,我们再看看王学士提出的问题。其实还用看吗?”

张斐微微一笑:“我觉得是不用看了呀,捍卫个人的正当权益,这是最基本的,如果你连这都嫌贵,那结果就是百姓可能会衣不遮体,食不果腹,那就只有是造反,二者谁消耗更大?”

“!”

“嗯?”

“造反消耗更大。”

“应该是这样的,如果无法捍卫百姓的衣食,结果就是造反,朝廷只能镇压,再造反,再镇压,然后就发现造反的变得越来越多,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张斐道:“所以纵观历史,无论是汉朝,还是唐朝、以及我朝,在建国之初,都是采取休养生息的政策,也就是轻徭薄赋,劝农桑,而在当百姓穿上衣物,吃饱饭后,再图富强,这就需要变法。

而关于官府的损耗问题,之前在谈秦朝的时候,我就谈过这一点,唯一能够节省成本的,就是智慧。商鞅、韩非子想得过于简单,所以秦朝的治理成本只是看似便宜,其实是非常高的。

你们聪明一点,这损耗就少一点,你们要是蠢一点,损耗就高一点。就拿均输法为例,这就是智慧的体现,以前的贡奉体制,确实非常呆板,均输法是能够省不少钱,但均输法也是要本钱的呀,抛开收益,只谈损耗,这就有些过分了。”

第三百六十七章 功成身退

好!

说得真是太好了!

你王安石的均输法动辄向皇帝借成百上千万贯,你竟然好意思去质疑别人的损耗?

你还叫什么王安石,不如叫王双标。

众人不禁又看向王安石,目光中夹带着一丝幸灾乐祸。

然而,王安石脸上却没有一丝的尴尬,还冲着大伙直点头,“说得真是好。”

嗯?

众人为之一愣。

向来口才了得的王安石,竟然这么快就认怂了。

不可思议啊!

唯有老冤家司马光知道王安石在打什么主意。

王安石提出那个问题,根本就不是向拆张斐的台,也不是故意刁难张斐,而是希望大家意识到这财政的重要性,从侧面证明他变法合理性。

理财才是王道。

而张斐的解释,对于王安石而言,是没有一点坏处的。

誓死捍卫你的正当权益。

可见这利益的重要性,都值得你付出生命。

这就是在说明,赚钱也不是什么难以启齿的事,是理所当然的事,朝廷不应该阻止,还应该保护。

律法都是这么规定的。

但是对于那些老夫子而言,也不觉得这话有错,这仔细一想,是非常符合儒家的思想。

儒家的利与义,都是相对自己而言。

在两者取舍之间,要以义为先。

而法制之法的“利”,则是指“别人的利”,这不就是儒家所提倡的吗?

忠与孝不就是捍卫君主和父亲吗。

只是有一个微小的差别,就是这个捍卫者,不是人,而是指法。

赵顼是频频点头,笑道:“这个解释的确令人耳目一新,也引人深思啊!”

富弼、赵抃等人也都是纷纷点头。

这个解释的确让人眼前一亮。

而学生们见这些大臣、士大夫都不反驳,不禁也都在想,难道这就是最终答案吗?

是重利轻义,还是重义轻利?

这个争论已久的话题,是不是来到了尽头?

义捍卫利。

是既满足法家的思想,又满足儒家的思想。

这不就是最好的吗?

这令他们对于法制之法进一步肯定。

说来也真是要感谢王安石,没有王安石的这个问题,法制之法还无法成为究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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