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418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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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解释道:“如之前王介甫的那篇文章,在我们看来,议论的人是不少,那只是因为在我们周边,都是懂得欣赏那篇文章的人。在坊间其实议论的并不多,因为没有多少人看得明白。

而这篇文章不同,满篇是都是一些市井之语,粗鄙之语,市民闻之,立刻朗朗上口。这坊间议论声高涨,又引得读书人也跟着议论起来。

再加上此事与京城百姓息息相关,又是官府的内幕,故才引起轩然大波。”

文彦博沉吟半响,点点头道:“是这么个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啊!”

这司马光曾与张斐合作过几回,对此套路是比较了解的,如当初许芷倩的文章,虽不至于“狗屎”一般,但也就是平平无奇,可也引发了极高的热议。

别说这个时代,就是在将来九年义务教育的时代,真正能够欣赏王安石文章的人,也是在极少数。

弄篇不错的古文与王安石的文章放在一块,名字蒙上,又几个人能够说出一个好坏来。

当下就更不用说了,粗俗之人,不识字的人更是多数,哪怕是念给他们听,他们也不太明白。

但是张斐这篇文章不同,就连卖包子的大娘,听到桌上的人议论,也马上就能明白是怎么回事。

再加上这事,也发生在坊间,故此很快就流传开来,都已经变成歌谣,讽刺朝廷,也是百姓热衷干得事。

“这可不妙了。”

文彦博突然眉头一皱,“这贡桃是均输法息息相关,如今百姓对此事任地愤慨,只怕苏子瞻他们在舆论上不但占不到便宜,可能还会一败涂地。”

说到这里,他又问道:“你说王介甫这么做,是要接这场官司吗?”

司马光摇摇头:“这我也不清楚。”

之前他是判定,王介甫肯定不会接这官司的,但是突然来这一招,他都有些拿捏不准了。

这舆论一旦起来,确实对王安石非常有利。

可能王安石是要打这官司。

要是赢得漂亮,能够获得民心,对新法也确实有利。

……

检察院。

“亏得还有人说王介甫是大丈夫,可如今看来,他不过是一个卑鄙小人。眼看咱们要起诉他,竟然玩这种手段,想借用舆论来迫使我们让步,我估摸着这贡桃就是他安排的。”

刘述是口沫横飞,气愤不已。

苏轼却是笑道:“我反倒认为,这对于我们而言,也不是坏事。”

齐恢纳闷道:“此话怎讲?”

苏轼道:“其实这场官司,能赢的可能性并不大,而且我始终认为新法中,还是有许多可取之处,这篇文章所写的内容,确实是朝廷需要迫切改变的。这不是我们起诉的关键所在,影响不是很大。”

刘述等官员,皆是沉默不语。

苏轼打这场官司,一方面是要表现自己,但更多的是,他想借着这场官司,在新法中植入自己的想法。

他始终觉得这均输法,是有许多地方需要改。

但是其他官员不这么想,他们借这官司直接拖死王安石。

这一鼓作气再而歇三而衰。

越往后拖,越对他们有利。

若是最终还能打赢这场官司,那就更好了。

但由于苏轼目前控制检察院,他们也不便与苏轼争论。

刘述就望向好友范纯仁,“尧夫,你怎么不做声?”

范纯仁道:“你们不要忘记,这篇文章可不是在讲故事,而是在披露太府寺的内幕,我们检察院应该介入,起诉太府寺。”

此话一出,在场的人都傻了。

你是还嫌不够乱么?

刘述咳得一声:“尧夫啊,太府寺贩卖贡品,朝廷是允许的……”

范纯仁较真道:“但也不准贩卖坏了的贡品给百姓,朝廷对此可是有明文规定。”

齐恢焦急道:“但这也不是什么大事,你若起诉太府寺,得利的是王介甫,这恰恰证明,王介甫所做是对的。”

范纯仁道:“咱们得一事归一事,王介甫所指出的问题,并无任何错误,只不过他新法是有问题的。”

刘述深知范纯仁的性格,“就算如此,也得分个轻重缓急,如今咱们已经在开封府起诉制置二府条例司,同时又起诉太府寺,这也忙不过来,况且这也需要证据,至少也得等到总警署那边调查完以后再说。”

苏轼眼中一亮,点点头道:“言之有理,不如这样,我们先起诉制置二府条例司,然后再起诉太府寺。”

范纯仁犹豫半响,点点头道:“好吧。但这事我们也得看紧一点。”

……

汴京律师事务所。

“服了!服了!服了!”

王安石是终于低下了他那傲气的头颅,“这回是我错了,以后新政的宣传,统统都交给你,我再也不指手画脚了。”

这回他真是心悦诚服,两篇文章所引发的轰动,真是不可同日而语。

他也想明白这其中的道理。

你文章写得再好,人家保守派是不可能改变理念的,而最容易争取的,恰恰是民间那些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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