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狼神之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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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月二十一,春荼蘼食言了。

眼看明天就要入白府,她却去逛了铁器一条街。以前她曾说过,绝不再来。不过她没有在叶记门前停留,甚至看也没看一眼,而是“随意”走了过去,给名义上的爹,亲生的三舅舅白世遗买了一对马镫。她不知道有没有人监视她,反正此礼物倒很合白世遗的军武身份。

因为第二天就要入白府,一大早就得起床收拾,全家人睡得挺早。春荼蘼打发走了两个丫头,静静坐在黑暗中,等。

此异世大唐和历史上的大唐一样,都处于地球上比较温暖的时期,但地处西北的长安,在深冬之际仍会下雪。

今夜就有雪,不大,似细细的沙粒,被夜风吹得沙沙作响,就像脚步声。然而,夜叉真的出现时,是没有脚步声的。他仍然像夜魅,悄无声息的就出现。

“对不起。”她道歉。

“为了什么?”夜叉带着满身的雪夜寒气,就如两人初见时。

“我说过,办完案子就回洛阳,永远不回长安。”春荼蘼并没有站起,安然于夜叉带来的阴影中“可是我做不到了,我必须留在长安。如果你不想见到我,只有你离开。”

“你不需要躲我。”沉默了片刻,夜叉声音低回地道“不敢见你,是怕带给你伤害。你从来不是我的麻烦,相反,我会是你的。”

很想说,你不是麻烦,我不在乎什么的,终究却没开口。因为,那样的话太空洞了。只要求道“我想上屋顶看看雪。”因为,从没有在高处注视过白皑皑的世界。

“等我一下。”夜叉也不问情由,说了这四字就不见了。

过了约摸少半个时辰,他重又回来,手里拿着一件大毛的袍子。所谓大毛,就是指裘皮的衣裳,作为生于现代有环保意识的人,春荼蘼真不想穿动物皮毛,可惜这年代还没有棉huā,只能以此御寒。而她前世听说过,〖中〗国东北出产的皮料比俄罗斯的还要好,只是不如对方出产量大而已。

此时虽然黑漆漆的,却看得出皮子是雪白色,隐隐还有微光,手感丰厚,显然是上品,比之康正源送的那件还要好。表面上,夜叉应该很穷才是,但他做的杀人越货的营生……是隐性高富帅吧?奇怪的是,除了第一次相见时的惊吓,她从来不怕他。

“其实在宰杀鸡鸭鹅等禽类时,收集它们的羽毛,尤其是贴着身体的绒毛,想个法子让羽毛不会生虫并去掉味道,垫在夹的衣服里,很是暖和呢。”她随口说,有点怀念现代的羽绒服。

夜叉一怔,诧异于她脑子里总有些古怪的想法却没有多问,只在轻轻打开门时,背转过身体,为她挡住迎面而来的风雪,之后将她负在背上。

夜色从面颊两侧掠过,夜叉腾跃的速度加大了风雪的凛冽。可是那空气,如此〖自〗由。而两人并没有到远处去,选了离官驿两条街外的一家私人乐坊。那乐坊有三层楼,是附近最高的建筑。夜叉带春荼蘼轻巧的落下,先以一团皮毛铺在满是细雪的屋顶上,才扶着全身上下包在皮袍中的春荼蘼坐下,最后细心的坐在上风口。

借着乐坊朦胧的灯光,春荼蘼修正了自己对这件大毛衣裳的认知。不是上品,是极品,因为雪落而不沾,直接就滑落了。而且在这样的凛风里,她戴着袍子上的兜帽,手脚缩进衣服之中,居然半点不感到寒冷。

“这是什么皮?”

“雪狼。”夜叉犹豫一下,终究没说这件大氅取自一头体型非常之巨大的雪狼王。

但是,这已经够春荼蘼惊异的了“你们突厥人不是很喜欢狼?除非自己有生命危险,否则不得屠戮吗?”何况还是取皮。

“狼属于神,我们的神。”夜叉望着已经被白色覆盖的世界,声音比雪粒还要冰冷和锋锐如刀“可我不信神。”

无神论?春荼蘼颇意外,因为古人都有宗教信仰,突厥人尤是。若不信,必定有不同寻常的遭遇,彻底湮灭了他心中的希望和期待的慈悲。

今晚,她并不是找夜叉来聊天的,只是控制不住的想见他。从明天开始,她就是国公府的孙小姐了,她表面上胸有成竹,而且淡定平静,其实内心深处很些对未知的恐惧。她不明白为什么,遇到危险不安的情况就想起夜叉。不是很奇怪吗?想叫救命,却找到极可能是杀手头子的神秘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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