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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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清萍挑选出来的买主出的价钱不是最高的,但是他在市政府供职,哪怕只是手底下只有一名职员的小官,这对她来说,已经足够了。以她对顾家人的了解,如果路清萍就这么卖了房子,一走了之,顾家人一定会上门来闹。如果镇压不住顾家这帮人,买了房子那家人岂不糟心,她岂不是害了人家,所以这个买主的身份必须足以镇住顾家人,因此这个在市政府工作的买家是最合适的人选。

由房产经纪联系买主后,因为买主希望尽快入住,而路清萍希望一次性拿到购房款,所以路清萍和买主在房价上又进行了进一步磋商,路清萍在买主原有买房价钱上又让了两百块钱后,答应后天将房子腾出来,到时买主就可以入住。两人在房产经纪的操持下,签了房屋转让合同。

将买主开具的支票放到包里收好,路清萍在街上打听着,找到收旧家具的,将他带回顾家。到家的时候,路清萍发现家里除了阿宝,其他人都不在家,上学的还没放学,顾老太太出去遛弯还没回来,顾母去了菜市场买菜。真是天赐良机,因此她也不争较价钱,将曼璐屋子里的家具一股脑的全都卖给了收旧家具的,让他在顾家人回来之前,尽快将东西打包拉走。

阿宝看到路清萍这么干净利落的处理掉房里的家具,将屋子清理一空,心中恐慌,站在一旁,带着犹疑的目光看向她。打发走收旧家具的,路清萍转头看向阿宝,笑着对她招招手,两人一前一后,来到曼璐搬空的屋里。

路清萍从包里拿出阿宝一月的工钱递给她,“虽然这个月刚过没几天,但是我给你算一个月的工钱,算是赔偿,”又指了指因为衣柜被卖,而胡乱堆放在在地上的衣服说:“这些衣服虽然不值几个钱,但是有些还能穿,你看看,若是有合意的,尽可以带走。”反正曼璐所有的衣服,除了她身上穿的这件紫色带几何花纹的,她一件都不会带走,留给顾家还不如送给阿宝。

拿着一个纸袋,里面装着一份租房合同,路清萍抬头看了一眼房子,轻叹一口气,递给阿宝。“阿宝,按道理说结清了工钱,你就能离开,但是麻烦你留到顾家人回来,告诉他们这房子被我卖了,买主是市政府的官员,钱我拿走了,这里装的是我给他们租的房子的租房合同,因为买家后天就要搬进来,所以请他们不要耽误,赶快搬家。”

阿宝木愣愣的接过被路清萍塞过来的纸袋,被路清萍带来的一波波的冲击弄傻了,她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就这么呆呆的看着路清萍拎着包离开。

路清萍走的时候,除了钱,除了身上穿的那件曼璐的衣服,只带走了她来了之后逛街买的布料作的那几件衣服,行李箱里空荡荡的,轻巧的很。路清萍在离开的时候,看到了放在门后的香烟木架盒和装报纸的大布袋,想了一下,把它们也一并带走了。这东西既然当初顾家人不稀罕,那么现在就算想要,也不给他们留。想要,自己花钱做去!

本来路清萍的意思是让阿宝等她离开,不管顾家人哪个回来,将纸袋交给他,然后把她的话一说,就完了。但是阿宝误解了路清萍的意思,等顾家所有的人都回来后,她才拿出纸袋,并把路清萍的话说给顾家一家人听。

阿宝说话的时候,顾家一家人正在饭厅吃饭,听了她的话,一下子都傻了。曼帧最快反应过来,起身,三步并作两步的将阿宝手里的纸袋拿了过来,看到里面除了一份租房合同之外,什么都没有。曼璐竟然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就这么撒手走了,曼帧就是一呆,站在原地半晌不出声。

顾母也反应了过来,跑到曼帧身边,神色焦灼的问道:“曼帧,你姐到底是怎么说的?”曼帧苦笑一下,什么都没说,将手里的租房合同递给了顾母。顾母虽然没上过学,但是在家里也认得几个字,她将合同接了过来后,仔细翻看了一遍,又去拿装合同的纸袋,慌张而又焦急的问道:“这怎么是租房合同?”说好的新房子呢?“而且怎么就只有这个?她就没留下什么钱?这房子卖了的话,应该有一大笔钱吧?她就没给我们留点?”

曼帧默不作声的将手里的纸袋递给顾母,顾母接了过来,里面空无一物,她不相信的左看右看,甚至将纸袋口朝下倒了过来,还抖了抖,里面什么都没有。顾母不死心,甚至将纸袋撕了开来,还是什么都没有。顾母这下子可真傻了,呆若木鸡的站在那里,嘴里犹自不敢置信的喃喃道:“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什么都没有?”曼璐竟然一点钱都没留下,这怎么可能?当初她可是说过要供养弟弟妹妹上大学,出人头地,要等到他们自立的,她怎么半道上就走了?

曼帧鼻子一酸,真心为曼璐的离开而伤心,哭道:“妈,姐是真的走的,她是真的离开了,她就这么丢下我们一大家子走了。我们伤了她的心,她是真的生气了,所以再也不管我们了!”不管相不相信,姐都离开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顾母的眼泪也流了下来,不同于曼帧此刻的真心,她的眼泪更多的是对未来生活的担忧。上次好不容易从曼璐那里要来的二十块钱已经花了一半了,如今曼璐就这么撒手不管,走了,她们这一家老小将来可怎么活呀!

伟民听到曼璐的离开消息一愣,但是旋即整个人如同卸去了一块石头一般轻松,因此不以为意的说:“走就走呗,走了正好,省的我们家整天被人指指点点,说我们有个做舞女的姐姐,被人笑话。家里有这么一个丢人的存在当是什么好事不成?如今她走了,我们再一搬家,之后再也没人笑话我们了,岂不正好。”

从一开始伟民就打着家里就算有了新房子,也不要和曼璐住在一起的主意。对伟民来说,曼璐的离开正和他意。不管是租的房子,还是自家的新房,对伟民来说,都无所谓,他只要搬离这个知悉自家底细的地方就好。只是一直被娇养长大,不知道市面疾苦的伟民并不清楚租房和自家房子的区别。当年顾父去世,一家挤在三间出租房里过日子的记忆对伟民来说,那个时候他还小,经过这么些年不愁吃穿,家里一人一个房间的生活,早已经模糊不清了。

连伟民都记不清了,何况比他年纪更小的杰民,因此他也不知忧愁,如同小鸡啄米一般点着头说道:“大姐这回倒是挺有自知之明的,知道我们不待见她,所以离开了。这样也好,那天我们不是商量了嘛,搬到新地方不让大姐跟去,如今大姐走了,还省得发愁到时大姐上门的话我们怎么跟邻居们解释。如果以前大姐就这么有眼色就好了,也省的我们被朋友笑话这么多年。”言下之意反而觉得曼璐走的晚了。

两个小的对曼璐的印象不深,本来想发言的,只是抬头的时候,见一直带着他们,一向笑眯眯的奶奶脸色不好,因此没有跟着两个哥哥后面捣乱,乖乖的埋头吃饭,不发一语。

从顾老太太知道曼璐去做舞女开始,她就把几个孩子笼在身边,尽量避免和曼璐接触,免得被曼璐给带坏了。那个时候两个小的不过三四岁,因为整日被顾老太太带在身边,再加上曼璐晨昏颠倒的“忙碌”生活,所以他俩和曼璐相处的时间根本不多。只是根据顾老太太的描述,知道曼璐是个不知道廉耻的“坏女人”,但是他俩太小,还不太能理解顾老太太的话,只是根据顾老太太的话,知道曼璐是坏女人,所以下意识的避开曼璐。对他俩来说,曼璐不过是住在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所以离不离开,两人无所谓。

都到了这个时候伟民和杰民还说这种话,顾母又气又急,头一次在心里后悔当初他们指责曼璐的时候,没有大加训斥他们,只是这个时候她无暇理会伟民和杰民,擦了擦眼泪,看向阿宝。

说到底顾母不相信曼璐就这么狠心,一点钱没留下,就这么丢下他们一走了之。“阿宝,你在我们家做了这么久,曼璐对你不错,我们也从来没难为过你,你怎么可以把曼璐留下的钱拿走了呢?你若是交出来,我们就不和你计较了,要不然,我们就打电话叫警察,送你去吃官司去。”

难为软弱无能的顾母软硬兼施的说出这么一番话来,但是阿宝根本不吃她这一套。阿宝这个人,典型的大都会小市民,市侩、小心眼、欺软怕硬、蹬高踩低、偷奸耍猾、爱贪个小便宜什么的,但是并不是坏人,大奸大恶的事情她做不出。在顾家做工的这几年,她一向是用鼻子去打量的顾家这些人的。因为用她自己的话说,不管她做多做少至少是凭着自己的一双手讨生活,不像顾家……

虽然阿宝看不上曼璐从事不正当的行业,但是到底曼璐是发她薪水的老板,而且在顾家作了这么久,对顾家的事情,她也知道了个七七八八。知道曼璐是为了一家子生计,迫不得已作了这一行,因此她在看不起曼璐的同时又同情曼璐的遭遇,但是对顾家这些依靠曼璐作舞女养家的“寄生虫”则嗤之以鼻,是看不上的。

本来阿宝就是曼璐为了门面雇来了的,雇的时候已经讲好,只伺候曼璐以及她的客人,说是那么说,但是到底做事的时候不可能那么严格执行,所以顾家人要是支使她干点什么,阿宝从来都不肯给他们面子,十件事里也不过作上半件,就要抱怨个老半天,闹到曼璐那里要加钱,不然就不肯做,甚至为此和顾家人争吵起来也是有的。时间一长,顾家人知道她的难缠,也就不支使她了。如今被顾母这么冤枉,阿宝哪里肯依。

以前,阿宝和顾家人呛声的时候,她还会被曼璐骂上几句,因为阿宝还想要这份工,所以只能忍下。但是如今曼璐已经丢下顾家人不管,走了,而且工钱也都拿到手里,阿宝哪里还肯给顾母好脸色,听顾母这么一说,立刻嚷道:“我是受了大小姐的托付传话的,至于钱我可是一分都没看到。顾太太,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从前看在大小姐的面子上,我敬你几分。如今竟然污蔑我偷钱,还说要把我送到警局,我清清白白的一个人,可不吃消这个罪名。你可别给我乱扣罪名,我可不是好欺负的!”

“呸!”阿宝恨恨的吐了一口吐沫,说道:“我好心好意的留下来,转告大小姐托付的事,没想到你们不领情还则罢了,竟然还污蔑我偷钱?你们也不想想,就你们这样待大小姐,人心都是肉长的,大小姐怎么会不寒心?还给你们留钱?想的美!就你们这样,大小姐还给你们租房子,要我说,大小姐就是心太好了,才把你们惯成这样,要是我,给你们租房子,不把你们卖了都是好的!我呸,一群狼心狗肺的东西!愿意报警就报警吧,老娘等着你!谁怕谁!”

阿宝大骂了顾母一顿,甩甩手,不理会身后顾母的喊叫,到了楼下拿起她收拾的包袱走了。她不认为顾家会报警,顾母不过是吓吓她而已,但是阿宝可不怕这个。一是因为她没有拿钱,理直气壮,心不亏,自然不害怕。二是因为虽然现在是民国了,但是如今的警局和古代的衙门没什么差别,不管有理没理,没钱你别进来。顾家这种外来的,在整个大上海无依无靠,无权无事,又没钱,找警察来抓她,虽然她讨不到好去,但是顾家也占不到便宜。顾家将警察喊来,完全是自讨苦吃!

顾母被阿宝骂了个狗血淋头,气得七窍生烟,她怎么肯就这么看着阿宝离开,拉着曼帧的手,让曼帧打电话报警,叫警察来,又一迭声的喊伟民和杰民,让他们拦住阿宝,不许她走。

伟民和杰民嫌顾母丢人,走在一边装听不到,不肯应声。曼帧一面帮顾母揉着气得发疼的胸口,一面温言劝道:“妈,不能打电话报警,我们没有证据说阿宝偷钱。再说,阿宝不可能偷钱,因为姐要是留钱给我们的话,她就不会走了。”留钱下来,就是说明曼璐还顾念着顾家,既然这样,曼璐又何必要走!

顾母如何不明白这个道理,但是她就是无法接受曼璐什么也没留,就这么狠心丢下家人离开,因此忍不住哭倒在地。“你说说你姐姐,怎么就那么狠心呢!就算被自家人说两句,又怎么了?毕竟是一家人,能有什么隔夜的仇?她倒是痛快,一走了之,把个烂摊子丢给了我,你让我怎么办?我可怎么办呀?……”我拿什么养家呀?

“妈,妈——”曼帧想到家中的生计问题,也发起愁来,跟着哭了起来,一面哭,一面安慰顾母。“你别哭,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你还有我,还有伟民和杰民,……”

“行了,别在这淌那点猫尿了!”一直在一边沉默不语,冷眼旁观的顾老太太突然出声。顾老太太为人是输人不输阵,她看不上顾母摆出的这副要死不活的样子,颤颤巍巍的从座位上站了起来,狠狠的白了顾母一眼。“你给我起来,挺大个人摊在地上像什么样子,也不怕儿女们笑话!”

因为顾老太太开口,顾母不敢不停,她被曼帧从地上扶起,不敢大声哭嚎了,却依旧不住的淌眼抹泪,一副天就要塌下来的模样。顾老太太指着她,数落道:“你说说你,你这辈子除了会淌那点猫尿,你还会干什么?啊?啊?……”

“你个窝囊废,什么都指望不上的废物点心!一点都不中用,我们家怎么会娶了你这么个媳妇!你还不如曼帧明白,还报警,叫警察来,你当警察局是你家开的呀?我们这一家老的老,小的小,又是个外来户,擎等着警察上门勒索了是不是?”顾老太太太日常出去遛弯的时候,不是没听邻居们说,说现在的警察里面好多都是社会上的地痞流氓,干实事的少,敲诈勒索的事不少干,像他们这样的人家,就是警察眼里的“肥肉”。躲还来不及呢,哪能自己送上门去!

“曼璐那个不要脸的死丫头走就走了,没工夫去理她!”活了这么多年,顾老太太还是能分得清轻重,她知道当务之急是该干什么,因此对着顾母挥挥手,跟赶苍蝇似的,“你也听阿宝说了,这房子被曼璐那个死丫头卖了,买主后天就要上门收房来了,人家在市政府上班,而且还是官,我们惹不起。赶紧收拾收拾,我们尽快搬家,不然等着人家上门被赶呀。那个死丫头不是给我们租了房子嘛,这个时候也没时间计较好坏了,先搬过去落下脚再说。”至于以后,等安顿下来,再作打算。

有顾老太太这一番话,顾母和曼帧接下来饭也没好生吃,赶紧去收拾东西。住了这么些年,顾家杂七杂八的东西不少,时间紧,只靠顾母一个人根本收拾不过来,伟民他们也指望不上,顾老太太那么大的年纪,让她干活,看着她哆哆嗦嗦的模样,就让人心惊胆颤,没办法曼帧只好向学校请了两天假,帮着顾母一起收拾东西,赶来在买主搬进来之前,一家搬走。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时候上海的警察,底层的大都由流氓地痞组成,尽管他们穿着警服,但是本质不会变,因此不要指望他们干什么,他们是穿着合法外衣的混混。就算顾家找警察去评理,也评不出来什么,反而还会破财,当然阿宝也讨不到好,但是比起需要做女佣来养家糊口阿宝来,顾家显然油水更大,正是知道这一点,所以阿宝不担心顾家叫警察,而顾老太太也正是知道这一点,当然不肯叫警察。

☆、第8章

路清萍离开顾家后,在去作电车前,随手将从顾家带走的香烟盒架和装报纸的布袋送给了一位头大身子小的瘦弱报童,换来了对方一连串的感谢。东西都还是全新的,就算自己不用,折旧卖出去,至少也能换个块八角的。虽然路清萍不把这点钱放在眼里,但是对于小小年纪就在街上讨生活的报童来说,这可是一笔不算小的收入。

带着报童的感谢,路清萍去布店买了不少布料,又买了不少裁剪用品,然后坐上电车,向上海浦东走去。因为不想被顾家人找到,路清萍给自己租的房子并没有在市区里,而是把目光放到了郊区。考虑到经济性和生活的便利性,最终她选择了把房子租在了外高桥,所谓的外高桥是高桥镇外围的农村地区。

高桥镇从南宋时代就已经存在,虽然位于上海浦东,但是很是繁华,有直接从市区通向这里公车,还有渡口。建有海滨浴场、电厂、布厂、织厂、染坊、盐场、……商业渐趋繁荣,市政府在这里也不遗余力大力开发,所以高桥镇是浦东非常热闹繁华的地区。

因为高桥镇是上海大亨杜月笙的出身之地,而且他前几年回来,在这里大手笔翻盖了杜宅,并新建了杜家祠堂。虽然杜月笙住在市区,一年半载也不一定回来一次,但是高桥镇还有不少他的直系亲戚居住在此,而且镇上还有很多杜家族人,并且因为联姻的关系,镇上好多外姓人和杜家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有杜月笙的名头罩着,这里的社会治安很好,流氓地痞一般都不敢在这里闹事,安全性很好,住起来很安心。

因为高桥镇的繁华,有很多工厂,所以很多外高桥的人都跑到高桥镇做工。而且因为房租比高桥镇便宜近三分之一,因此很多在高桥镇做工的外乡人就选择到外高桥租房住。路清萍夹在这些租房的外乡人中,在离高桥镇大约四五里地的一所村庄里租了房子。

路清萍租的房子房东是一名姓郑的老太太,丈夫已经过世。她这一辈子生了好几个孩子,最终长大成人的只有一儿一女,如今女儿已经出嫁,儿子也已娶妻,并都已经生儿育女。因为儿子和媳妇白天要去高桥镇做工,将八岁的孙子和五岁的孙女留在家里由她照看。

房子是新翻盖的,正房是四间明亮大瓦房,东西厢房各三间,青石套就的院墙。牲口棚和猪圈、厕所都在后院,整个院子收拾的整整齐齐,非常干净。条件不错,但是租金要的也比别人家高,吓退了不少看中房子的租客,最终路清萍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租下了东厢房。

其实路清萍之所以看中这个房子,固然有房子刚盖好的,干净。全新,还不曾住人,更主要的是她看中了这家的厕所。在路清萍的记忆中,哪怕是到了现代七八十年代,在偏僻一点的农村上厕所都是个大问题。但是这家可能是盖房的时候还剩下了点青砖、青瓦和石头,于是就把其利用了起来。不同于现在普遍的在大缸上放两块木板就成了一个厕所,而是用了青石板,外墙也不是随便用秸秆编的,而是用石头和青砖砌起来的,而且头顶也不是露天的,奢侈的用了瓦顶,不过只遮住了一半,剩下那半面用来采光。

因为郑老太太不肯让路清萍在房间里做饭,弄脏房子,因此路清萍和她说好,在东厢房挨着大门口的那一侧,用木头和茅草给路清萍立了个棚子,里面垒了个农家土灶,,让路清萍用来做饭。路清萍拎包入住后,又跑了好几趟高桥镇,买了不少生活必需品用品。路清萍在外高桥的“隐居”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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