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这个婚我不离了[年代] 第41节(2 / 2)
“刚刚一路走过来,我还以为是二十年前,一个路灯都没有,这地方多吓人啊,我们宁市,路上十年前就有路灯了。”真落后。
方橙打开电视机,让屋子里多一点声音,“宁市是大城市,发展快,瑞城以后也会有。什么叫吓人,你们宁市的人,以前没路灯的时候,是不出门是吧?”又忍不住怼她。
那哪里能一样?等瑞城发展成宁市那样,还不知道要等多久。吴英姿走到五斗橱边,摸了摸五斗橱,电视还可以,暴发户是买得起。
又看看客厅的家具。
“椅子是捷克风哦,这都是我们宁市十年前流行的款式了,你们这里还在流行啊,落后好几年了。我们那里,现在都时兴组合式家具了,方便时髦!”
方橙揽着盛夏坐在沙发上:“你这旗袍,还是民国人时兴剩下的,你要不要脱了别穿了?”也不知道哪里来的优越感,时髦不时髦的,不就是跟风吗。
“你怎么,我说一句顶三句!事实还不让人说了!”吴英姿不悦地道。
“知道我不让说,那你就别说了,不然我还顶。”方橙轻飘飘地说回去。
这样的再次重逢的场景,方橙在心里庆幸,幸好经历的不是原身自己,不然心里得有多难受啊。
本以为该是暖心的见面,结果开口就是嫌弃,而不是问女儿一句你过得好不好,也没有多看她两眼。
看进去的,净是这些身外物,不重要的东西。方橙也能猜到吴英姿这是为何,一来是真嫌弃,二来,是信里说的那件事,只怕还没断了念想。
还想把她拐去宁市。
却用这种贬低她的办法?
吴英姿左看右看,挑了一个遍,这才坐到方橙身边。
看着她的肚子,又看向怀里的盛夏,问她,“你男人呢?”
方橙给她倒了杯温水,说:“出去跑货了,不在家。”
吴英姿拿起桌上的搪瓷缸子,端详了一眼,在方橙的目光里,没有说什么,她是真的渴了。
“就放着你和孩子在家?”吴英姿又开始嫌弃,“电话里说得多好听呢。男人在外面跑,怎么看得住?你不知道那些跑货的司机,好多旁边都叫上一个,陪着跑长途。”
盛夏在场,吴英姿也没有把具体的说出来,但方橙听得懂。
有的长途司机,嫌路上闷,会花钱叫上一个女郎,坐在副驾驶,陪嘛,陪什么就见仁见智了,总归就是解闷。
但方橙可不管盛夏听不听得懂,说这种话题,两人的态度之间就会传递负能量,小孩子即使听不明白,但也能接受到大人之间的讯息。
她不希望盛夏听到姥姥和妈妈在说爸爸的坏话,这会让她以为父母是没有爱,不和谐的。孩子无法形容,但比谁都能感受,他们的成长,就是一直在吸收周围的东西,不管好的坏的。
方橙把夏夏抱起来,和吴英姿说,“夏夏她爸好得很,你再乱说话,就出去!别在我家乱说话。”
然后又亲了亲盛夏,小丫头眼皮已经在打架了,柔声和她说,“夏夏,咱们去睡觉好不好?”
盛夏其实觉得自己还能听的,虽然她好像有点想睡觉了,但姥姥好像很多话要说。
不过妈妈要睡觉了,盛夏往方橙胸前蹭了蹭,奶声奶气地点头说好。
已经到了睡觉的点,把盛夏抱到床上没一会儿,小丫头就黑甜黑甜地睡去了。
方橙这才又轻手轻脚地起来,关了灯,关上卧室的门,走了出去。
一出去就警告吴英姿,“你别在孩子面前说这些话,要不然我跟你不客气!”
吴英姿接到女儿认真严肃的眼神,撇撇嘴没说什么。
真是又穷又固执!
跟她那个亲爹一样!
想到方利民,吴英姿就头疼,也不知道自己年轻时怎么会看上他的,天鹅送上癞蛤蟆的嘴,又生了这么一个石头。
方橙听到她这么说就觉得可笑,当初吴英姿是属于第一批下乡插队的人,思想很好,但一来,就发现现实和想象的远远不同。
拿锄头,拿镰刀,还要捡牛粪,太累了,还脏。
那时候吴英姿和方利民是一个大队的,不在一个小队,她看方利民长得好,人又勤劳,算来算去,觉得和他处对象能少干不少活。
就这么嫁了,很快就又怀孕了,那以后,活是方利民干,也搬出了知青宿舍那种大通铺,过上了队里其他人过不上的日子。
再后来,城里一有机会,又立刻撇下女儿走了。
这个年代,像原身这样的孩子不少,要么有个男知青爸爸,要么有个女知青妈妈,她记得后来有一部电影,就是讲这群孩子找家长的故事。
方橙心里也不爽快,“什么癞蛤蟆,什么天鹅,难道不是你自动送上嘴的,过河就拆桥,敢做就别不敢认!”
她可以理解他们后来离婚回城,毕竟本来就是强扭的瓜,甜不了,各奔东西好聚好散挺好的,但无法忍受他们把一切责任都推到无辜的人身上。
吴英姿看她发火,一时有些讪讪,想着今天有些晚了,脾气不好,有什么事等白天再说,便打开行李箱,拿了衣服要去洗澡。
走到洗手间一看,又挂上那个嫌弃的神情,“怎么是这种厕所,不是抽水马桶?”
方橙还没下去的火又上来了,胸腔开始起伏,以前能下地能上旱厕能捡牛粪的人,现在来嫌弃蹲坑?
“上不了就别上,憋着回你家去上!”不想看见她,说着转了身,关了卧室的门睡觉去了!
第1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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