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咸鱼女主的对照组[快穿] 第104节(1 / 2)
像是为了哄她开心,她爹说完虎着脸问沈初茉:“怎么回事,你妹妹不爱吃煎蛋你不知道吗?”
“这是韭菜,不是香葱。”沈初茉看了她一眼,“只有两个鸡蛋,你吃一个就不够分了,做成煎蛋大家都可以吃。”
“多大个事儿啊,没有鸡蛋你不会跟我说啊,拿点菜去跟莲婶儿换就是了。”吴凤霞数落道,“就说你这孩子脑子不灵光,一点都不知道变通。幸好当初没有继续让你上学!”
“诶诶诶,”何老爹见吴凤霞越扯越偏了,赶紧拉住她,“你说事就说事,提上学干嘛呀。”
一边说一边看了沈初茉好几眼,吴凤霞接收到眼神信号,也反应过来自己说错话了。
她清了清嗓子,像赶苍蝇一般挥了挥手里的筷子:“吃饭吃饭!吃完该干嘛干嘛去!”
何秋月眼珠一转,抱着何老爹的手撒娇认错:“对不起爹,娘,我刚刚不知道家里鸡蛋不够。我以后不吃水煮蛋了,我跟爹娘一起吃煎蛋。”
她此刻乖巧温顺的样子,跟刚刚赌气摔筷子的她判若两人。
何老爹和吴凤霞就吃她这套,听她这么说眼睛都快笑没了。
“还是我家囡囡懂事。”
“真是娘的小棉袄,来,多吃几个包子。放心,有爹和娘在,饿不着你这个小馋鬼!”
何老爹和吴凤霞虽然脾气不好,但涉及到何秋月的事总是非常慈爱。
何秋月总是有本事,让家里的气氛变得和谐又温馨。
吃完饭后何老爹和吴凤霞出去干活,何秋月和何时了一起打打闹闹地去上课,沈初茉则把饭碗抱到厨房,打水洗碗。
清澈的水舀到锅里,沈初茉顿了顿。
她稍微往前倾,认真地打量了一番水中的倒影。
何春花五官长得很端正,因为长期帮着家里干活,她的皮肤被晒得黝黑。
头发照村里时兴的那样,梳成一根油亮的大辫子。
打眼一看,就是村里再普通不过的大姑娘。
可是她的妹妹何秋月却一点儿也不像她,甚至不像是她们这个小乡村里出来的。
何秋月从小就长得白胖可爱,见到她的人都夸她是个有福气的。
吴凤霞打小就爱“福宝”、“福宝”地叫她,要不就是“心肝儿肉”、“小棉袄”,总之何秋月在她这里的爱称多不胜数。
何秋月被娇惯着长大,从来不帮家里干一点儿活,她的皮肤是农村姑娘堆里罕见的雪白。
她人长得俏,自己也爱打扮,家里谁的衣服都没有她的多。
所以她总是穿得十分鲜亮,不像何春花,几套旧衣来来回回地浆洗,上面还打了补丁。
何秋月的发型也很独特,她没有像村里其她姑娘一样,把头发留得长长的,梳一条漂亮的大辫子。
她觉得土气,也觉得打理起来太麻烦,于是学着课本上画的女学生那样,把自己的头发卖了,留着一头非常“时尚”的齐耳短发。
吴凤霞本来为她私自卖了头发这事气得要揍她,可等何秋月将卖头发的钱奉上,再甜言蜜语一番,她又立马“心肝儿肉”的叫她了。
何秋月在大田村很有名,村里人人都夸吴凤霞这个二姑娘长得好看,不像是农村出身的,倒像是城里来的。
吴凤霞对她这个女儿也十分引以为傲,不仅家里的好东西都紧着她,还让她跟何时了一起在镇上上学,供她供到了高中。
大田村是一个贫穷落后的小乡村,在这个村里的姑娘就没有几个上过初中的,读到高中的就更别提了。
按照他们的话来说,姑娘家读这么多书那不是糟蹋钱?
村里像何秋月这个年纪的姑娘家,现在都已经开始谈婚论嫁了。
平时像何春花一样帮着家里干活才是常态,难得能放松一日都是奢侈,更别说是读书了。
何春花其实也想读书,但是她知道家里条件不好,爹娘不让她读,让她帮着家里干活,她也就不读了。
她想着总要有一个人帮忙分担家务,既然她是大姐,那就她来吧。
至于何秋月和何时了为什么能上学,而她却不能上,这个问题她没有深想过。
何春花在她过去的十七年里,从未对自己的人生有过任何不满。
就算父母对她们三姐弟常有偏颇,但她还是很大度地没有计较过。
她一直把她的忍让当成是她对家的奉献,直到那件改变她一生的事情发生,她才忽然意识到,自己好像从未被这个家里的人当做过一份子。
沈初茉将水面拂开一道水痕,水里的人一下子模糊了面容,她将几只碗放进水里利索地洗刷了起来。
洗完碗,沈初茉端着一大盆衣服拿到河边去洗。
河边有不少人,都是像沈初茉一样出来洗衣服的大姑娘、小媳妇、大娘大婶。
“诶春花,这里这里!”一个跟她年纪差不多大的姑娘看见她,热情地冲她招手。
她肤色有些黝黑,一笑露出大白牙,看着很有亲和力。
沈初茉端着盆走过去,冲她笑了笑。
姑娘叫袁福满,很朴实的一个名字,简单粗暴地表达了乡下农民对生活的美好期许。
沈初茉觉得她这个名字挺好的,但她却嫌这个名字听起来像男孩儿名。
福满家里有四口人,她爹她娘还有她哥。
她跟她哥都没上过什么学,成天跟着她爹她娘在地里干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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