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反派的逆袭 第44节(1 / 2)
消焰器不仅可以消除枪口火焰,更能进一步降低后坐力。
这使得本就据枪稳定的李慕,更加轻松自如。
在百米内,他那连个红点瞄都没装,仅靠机瞄的步枪,射击精度却与狙击步枪没有任何区别。
那身为大宗师级武者,对危险的灵敏感知,也让他避过了一次狙击手的狙杀。
甚至依靠轻功迅速摸到狙击点,将狙击手反杀。
因此李慕收获了一把,外形十分类似svd狙击步枪的m91狙击步枪。
这把狙看上去跟svd实在太像了,但实际上它跟svd没有任何关系,而是由ak改进出来的一款狙击步枪。
同样是十发装弹,半自动射击。
虽说李慕并不精通狙击步枪,但在三百米内,根本无须考虑修正问题,基本上是准心瞄哪打哪的情况下,多少还是有些作用的。
毕竟是个挂逼,李慕的战绩,比什么世界十大狙击手可要强悍得多。
他自己记着击杀数,到天亮时,已经突破500人,这是一个营外加两个连队的兵力。
其中有五六十名大小指挥官,级别最高的是一名上校,负责这座城市的叛军总指挥,也不过就是一名大校而已。
虽说李慕的击杀总数,还比不上十大狙击手的前三甲,但要知道,这只是他一晚上的战绩。
而世界十大狙击手的击杀数,是参战过程中的击杀总数。
由于m91狙击步枪没有消焰器,晚上开枪很容易被发现位置,李慕便只是背着枪,没有动用。
他一晚上都是使用装着消焰器的自动步枪,在不到两百米的范围内,对叛军进行近距离点杀。
在失去大量指挥官后,叛军所在的一些区域,不可避免的陷入了混乱状态。
李慕将这些情况尽数告知中校,他们也能进行针对性的布置。
天刚蒙蒙亮,政府军便展开反击,从三个方位对叛军发动围攻。
李慕也参与其中,以狙击步枪肆无忌惮的狙杀叛军指挥官。
激战持续大半天,叛军伤亡惨重,被一口气赶出了城市。
自叛军发动叛乱以来,几乎是一路势如破竹,将政府军打得节节败退,一连被攻占了七八座大小城市。
李慕原本和父母开餐厅的杰布拉尔丹,便已经落入叛军之手。
这座叫阿卜格利(虚构地名)的城市,是政府军成功守住的第一座城市,这对政府军来说意义重大。
不仅仅是守住了一座城那么简单,这还表示,叛军那所向披靡的势头已经被遏制住,政府军终于站稳了脚跟。
而李慕在经历过之前,一点点积累起些许名声之后,在这座城市终于一战成名。
第六十一章 轮回再启
战事暂时结束,李慕短时间内没打算再接活。
他得回去好好闭关一段时间,将岳不群的一身能力尽数消化,彻底变成自己的东西。
等完成这件事,相信他一身实力会有一个质的提升。
离开前李慕与中校碰了个头,阿卜格利政府军总指挥,一名叫马库斯的上校也在这里。
他们想继续雇佣李慕,让他参与到其他战场的战事中。
但李慕以自己在这场战斗中,发现自己的能力还存在短板,需要加强训练为由婉拒。
不过他也说明,等自己完成这次训练,一定会重新回到战场,接受政府军的雇佣。
马库斯虽然遗憾,却也没有太过介怀。
虽然己方有一名高手,会让仗更好打一些,但战争的大势,也不是靠一个人就能扭转的。
只是在李慕离开前,马库斯和手下几名中校,都跟李慕交换了电话号码。
他们希望李慕结束训练,打算再接活时,可以直接找他们,他们一定会给出一个让他满意的价钱。
为了表示对李慕的看重,马库斯专门派一辆吉普车送李慕回家。
李慕也不拒绝,他当自由佣兵的根本目的,与政府军的利益一致,所以他并不排斥与政府军走得近一些。
李慕如今的居所,在艾欧赛亚共和国的阿依沙城,距离阿卜格利三百多公里。
这是座边境城市,往东数十公里,是另一个叫布吉格共和国的小国家。
这是个沿海国家,与大食半岛隔赤海相望,距离最近处不过十几海里。
四个小时左右,李慕回到了住处,对送他回来的士兵道过谢后,他提起自己的携行具和背包,回到自己的屋子。
三把枪械都被拆卸开,跟战术头盔一起装在携行具中,身上只带着一把手枪。
虽说在这座城市,背着枪走在街上也属正常,但李慕还是不喜欢随便露械。
这或许是来自夏国人骨子里的低调内敛,毕竟夏国有句话叫“财不露白”。
房子自然是租的,一栋一楼一底的二层普通民居,他一个自由佣兵也不需要不动产,当然不会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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