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为什么会喜欢这个平凡又特别的人呢(1 / 2)
任招意觉得听他念日记根本和追连载是一个概念。同样的欲言又止、惯留伏笔,同样的折磨人。
「很善良?画龙点睛?」任招意笑咪咪的道:「不会明天就交往了吧,这可是早恋。」
宋简非有听出他是在损自己,但那股莫名其妙的酸味却没听出来。
他迟钝的摇头,道:「没有。」
「我不管。」任招意横蛮,朝他抬頷:「之后你和这个有酒窝的小学妹怎么样了,告诉我。」
「为什么专门问她,我明明还提过,很多人。」宋简非茫然,为他的反常奇怪。
鐘声响了,午休时间结束。
宋简非匆匆把东西收好,浅浅鞠了个躬道:「要上课了,掰掰。」
语毕,他留还在状况外的任招意在原处,自己笨拙的往楼下跑。
任招意挫败的抿抿唇,发讯息给班长,说自己身体不舒服,下午几堂课请假回家。
其实就是把课翘了,他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但也许是成绩太好,再加上好学生的形象在眾教师心中根深蒂固,就没有人怀疑过他,只让他好好休息、要记得回校补假单。
宋简非回教室上课,任招意忽然觉得原本环绕的日光都被带走了一部份,天气湿冷难当。
他这下是真的全无心情待着了,乾脆直接翻过位处监视器死角的一面矮墙,然后往租屋处回。
一趟不超过十五分鐘的路程,他就想起宋简非超过五次。
任招意尽可能冷静的审视现下的自己,发现一旦察觉动心,之后便是一连串可怕的心理暗示,不过相对的,选择也被简化了,就剩两步可走。
中蛊未深的继续自我催眠,花大把时间延长曖昧期,将能不能与这人全交给岁月与际遇。
第二条路……
任招意摁开手机屏幕,他抓拍的宋简非用单薄的肩背面对镜头,两片蝴蝶骨支楞着乾净的白衬衫,骨感彻底融进了脆弱的柔润。
他完全没发现自己入了镜,脸颊偏向侧面微微上抬,嘴角含着若有似无的笑意。
任招意不可能把未来交给虚无飘渺的时间或缘分,他要一个人,就会亲手抓住。
*
2016年3月13日,天气阴。
我在图书馆又遇到了陆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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