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2 / 2)
张小辫儿虽是初次见到神獒,但他略得了些相猫辨狗的诀窍,一看之下已知此犬不凡。在《云物通载·犬经》一篇当中,把世间的狗按照体形大小,粗分为三类:最大者为“獒”,普通中常者为“犬”,体态小的才称作“狗”,这是从古就有的说法。可现今世上常将“犬”与“狗”混同,却不知两者有别。
那条被民间称为神獒的恶犬,比拉磨的驴子也小不了多少,身上有数片天生的血斑,行动之际如同被一团团火云围绕,只此一节,便可断定,并非是真獒,而属于犬类中体形最近于獒的品种,应该是从漠北草原上来的“鞑子犬”,可以屠狮灭虎追杀群狼,性情最是凶猛无比,不知江南之地为何会有此神异之物。
张小辫儿却没往深处去想,只顾着同众人一起看热闹。只见那伙全身腥臭的群狗,视周围的人群有如无物,大摇大摆地径直来至法场刑台,一众野狗饿犬见了满台血腥狼藉,登时从口中滴落大串馋涎,一个个吐着猩红的舌头喘着粗气,却都在台下摇尾趴伏,谁也不敢抢在首领之前去吞吃老鼠和尚的尸骸。
那神獒躯体虽然巨大,却格外灵动敏捷。它好似肋生双翅,离得几十步开外,竟呼的一声从空中掠过,直蹿到台上,一口咬住摆在木桩上的血肉,三嚼两咽便吞入腹中,随即低头舔血。那死囚潘和尚好生肥胖,被碎剐之后,木板上遍地尽是油膏鲜血。神獒一条大舌头能有两尺多长,一舔过去就是一大片,嘴里“唏哈”有声,神态怡然,把南街的大群野狗们馋得没抓没挠。
待那神獒舔得心满意足了,昂首几声狂嗥,声如牛鸣,震动了乾坤,此时台下的饿狗们听得嗥声,就如接了圣旨一般,一哄而上。有的趴在地上舔血,有的几只扯住块肉互相争夺,饿犬们吃得兴起,个个龇牙低嗥,目露凶光。
四周围观的百姓和兵勇,看得俱是心惊神摇,但并无不忍之情。世风日下的时节,人心丧乱,越是血腥残酷,越是看得津津有味,甚至许多人还有幸灾乐祸之意。只有个别明白道理的,暗中连连嗟叹:“也不知咱国朝造了什么孽,让世人遭受如此酷罚?看来天下大乱难定,早晚还有祸事降临。”
也就是不到一盏茶的工夫,法场上的血肉,连带那些被刽子手碾碎的骨头,便已被野狗们舔吃得一干二净,连半点儿渣滓都没剩下,群犬却仍然围着神獒徘徊不去,虎视眈眈地盯着四周的军民。
张小辫儿和孙大麻子都看得呆了,就听一旁那老公差惊道:“不好了,这群饿狗没吃饱,看来是要……”话音未落,就见法场上的神獒猛然蹿起,一下扑倒了站在人群中的刑部刽子手刘五爷。还没等众人看清楚怎么回事,那鞑子犬早已掏出了刘五爷的满腔心肺肚肠。它身后的野狗们四出如箭,狂吠声中扑进人群里乱撕乱咬。
灵州百姓一下子就炸了锅,都想躲避逃命,但人挤人、人挨人,哪有腾挪闪展的余地,但见四下里血肉横飞,顷刻间已有百余人横尸就地,挤撞踩踏当中更不知伤了多少。
马大人和图海提督在楼上看得真切。老图海见了这血肉横飞的惨状,惊得心胆俱战,连忙按住顶戴钻到了桌下。巡抚马大人还算得上是临机镇定,他早就有心废除旧例,却始终未能得便,眼看酿成了大祸,再后悔可为时已晚了,拍案大骂道:“反了!反了!左右与我听命,凡是城中野狗,一概格杀勿论!”
那法场上咬死刘五爷的神獒吞了几口活人鲜血,心意更是狰狞欲狂。它似乎也知道街角楼阁上都是当官的,纵身踏住挤作一团的军民,先是伏腰埋首,随即用尽全力,激射而起,腾身飞蹿上了半空。这鞑子犬矫捷绝伦,堪比插翅的熊狮虎豹,连数丈高的围墙也能纵身跃过,二层的楼阁哪里放在它眼中,它瞪起血红的双眼,在空中盯住马大人直扑过去。
马天锡大惊,万没想到恶犬竟想刺杀朝廷命官,极端骇异之下,不禁也是脸上变色,幸得他早有准备,随从的数十名亲兵卫士都藏了火器在身,立刻抬起一排火枪射出。有道是神仙难躲一溜烟,满拟将那神獒毙在当场,谁知此犬敏锐无比,更是识得火器犀利,它身凌半空,竟能使用腰腹之力,凭空拔起身形,倏然蹿出数丈之高,一举跃上了二层楼阁的房顶,踏翻了许多瓦片,再不多做停留,一路飞檐过壁而去,还不等枪声硝烟散尽,便早已逃遁得无影无踪了。
这正是:“鳌鱼脱了金钩去,摇头摆尾不再来。”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第五章 黑蝉
话说荒葬谷万尸坟内的大群野狗,进城来搅乱了灵州法场,咬死咬伤军民无数,最后全部被兵勇们就地格杀。混战之后,十字街心遍地都是死人死狗,可怜这座富贵名城,繁华盛地,今日变作了鬼哭神号修罗场。
巡抚马大人在楼上看得分明,不免大发雷霆,调兵关了城门,又派团勇逐街逐巷捕杀神獒。可不久有人来报,已看见那恶犬越城而出逃入荒山了。
马大人连忙聚众商议,他对众官吏说:“叵耐这业畜好生凶恶,而且似是有备而来,竟想行刺朝廷命官,定是被造畜邪术所控,若不尽早剿除,他日必成大患。”
按清代的惯例,同级之间是文管武,满管汉,但那图海提督在灵州却并无实权,只是充个虚职,实际上是朝廷派下来的监军,况且此人是个平庸无能之辈。他刚才见了那神獒眨眼间就咬死了刑部刽子手,又暴然蹿上楼阁行凶,在一排火枪轰击之下,竟能毫发无损地腾空跃上楼顶逃脱,真如“天犬”一般,不免吓得心慌意乱,只推托道此事全凭马大人做主了。
马天锡本也没指望他这酒囊饭袋能有什么真知灼见,当下便让众人出谋划策。有幕僚称:“城外的野狗多是结伙游荡,白天并无定所,只在日暮以后,才会聚于荒山穷谷之地。不如派遣一位骁勇善战的军官,带上一哨人马,多携火器,于晚间潜入万尸坑,将其彻底剿灭。”
另一幕僚说道:“野狗虽多,却不足为虑,兵家有言——擒贼先擒王,首先要设法除掉那为首的恶犬才是。但此犬被民间呼为神獒,绝非等闲的野狗恶犬可以相提并论。不仅生得青面獠牙,十分凶恶,而且机警敏锐,蹿跃之际竟能直上城头,若不是《西游记》里的妖怪出现,便是《封神榜》中的天兽下凡,纵然多派勇夫,恐怕也不能与之对敌。”
马大人点头道:“言之有理,依你之见,该当如何是好?眼下若有良策,尽可直言,也好为本官分忧。”
那幕僚常常自称广闻博见,但自投到马大人门下以来,却迟迟未能献出什么良策,今天恰是用得着了,立刻进言道:“小的曾听一些洋人讲过,在那西洋英夷之国,也有许多恶犬横行,故此当地有种风俗盛行,男子中凡称绅士者,出门上街时,手中必执一根棍棒,称为文明棍,专作驱狗之用。街上的野狗一见此棒,便远远逃开不敢近前,只因狗子们生性恶棒,乃造物之先天习性。”
一旁的众人听了此言都说:“英夷果然全是荒生在海上的番邦蛮子,向来不曾被王道开化,别看他们船坚炮利,但那些什么绅士上街还要拿根棍子打狗,却不知在我大清国朝当中,撵狗的文明棍向来是讨饭花子们才肯用的。不过狗子确有厌恶棍棒之性,哪怕是再凶悍的野犬,一见了棍棒,便先自馁了三分,应当给灵州军民多备短棍,以防恶犬再来害人性命。”
众人纷纷献策,但说来说去,并无一计可行,正在一筹莫展之际,忽有探子来报,说粤寇大军分作数股前来攻城。这回来得隐蔽突然,现在前锋已距城不到三十里了。马大人忙问来的有多少贼兵,探子禀道:“唯见漫山遍野席卷而至,刀枪如林,兵甲如雨,难计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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