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开挂了 第69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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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冬天,天冷的人从心里感到发寒,秦商和秦朝从魔都跨越了大半个国家被绑到了滨城。

绑匪索要了三百万的赎金,否则就撕票。

秦商的父母是联姻,双方并没有太多的感情。母亲在生下秦朝后不久就过世了。

不到一年秦建荣就另娶了。

那时候秦商的父亲秦建荣刚新婚半年,他的妻子也刚怀孕三个月。一面是从小疏于管教,不甚亲近的一双儿女,一面是新婚妻子和期待已久的腹中胎儿。

好在秦建荣虽然对一双儿女没有太多感情,也没有轻易放弃。他并不缺钱,他准备好了赎金来到滨城,可是中间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错误,绑匪并没有按期收到赎金。

秦建荣走后,他的新婚妻子佟莉报了警,绑匪恼恨之下毫无顾忌的虐杀了秦朝,秦商侥幸活了下来,只不过他的腿已经被生生打断了,身上也有多处损伤。等到警方找到兄妹二人时,距离交赎金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天。

而那时,他的一双腿因为失血过多又在冰天雪地里度过了三天导致了残疾!

警察到来的时候秦商怀抱着尸体已经僵硬了的秦朝,他浑身上下都是血,眼睛空洞无神,看向秦建荣时里面是满满的厌恶憎恨,像极了从地狱出来的修罗。

如果佟莉不报警打草惊蛇,绑匪也不会恼羞成怒虐杀了秦朝,他们永远不会知道那几天他可爱的妹妹经历了怎样惨绝人寰的对待。

就这样失去了她宝贵的生命,还没来得及享受她的青春就永远和这个世界天人永别。

也就是从那次突发事件开始,他再也没有站起来过,一直在滨城守护着他的妹妹。

‘咯’的一声骨碎声让秦商的脸顿时苍白可见,额头上顿时布满了细密的汗珠,一双眼睛通红。也不知是因为往事心痛还是因为腿疼的。

何清越看了他一眼,低下头专心给他接骨。

从头到尾秦商再没吭过一声。他的腿已经多年没有反应了,这点疼痛跟他常年坐轮椅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呢!跟秦朝鲜活的生命比起来又算什么呢!

骨头断裂又重新接上这一过程很快,也就是三秒钟,可就是这三秒钟却花费了何清越大半的心力。

骨头是最不好弄的,因为它没办法用肉眼直面,只能凭感觉,看不见只能用手摸,考校的就是手上功夫了。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用手摸得出来的,这需要手的敏感度,对人体骨骼的了解,以及日复一日从不间歇的练习,只有一些上了年岁的老中医凭借着丰富的经验才能做到这般。

而这也是中医日渐没落的原因,他不是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的来,更多的是时间,耐心,细心大胆堆砌出来的经验。而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快节奏的生活已经很少有人愿意花费时间来学习中医了。

何清越因为神秘的仙草有了更多的时间和行医经验来更好的学习中医。

刘老说她是百年不遇的天才,天才是什么?不过是花费在这上面的时间更多了一些罢了。

敷好药膏缠好绷带,温声道:“感觉怎么样?”

“唔……有点凉还有点热,胀胀的。”秦商咬着牙颤声说道。

何清越应了一声,“一开始是这样的,过几天会有一些变化,可能会有些不舒服,但这都是正常的。等一下我给你写张方子,早中晚喝三次,会促进骨骼愈合。这期间你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随时给我打电话,我也会经常过来给你检查复诊。不出意外的话一个月左右你就可以做复健了。”

“一个月?”秦商叹息道:“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到你这直接缩短到一个月了。”话中的惊讶感慨表漏无疑。

何清越笑道:“不用惊讶,刘老也可以做到。”

这些年因为寒毒的影响秦商还是亏损了身体,虽然现在寒毒尽出,但对于身体的影响还在,只能一点点的调理。

假以时日,想必也能与常人无异。

接下来秦商的护理阶段有专人接手,还是老相识,刘国栋。

他一心记挂着秦商的病情,这么多年也算得上一个心病了,乍然听闻真的被何清越治好,心里不可谓不激动,自然也想着来看看成果,马上毛遂自荐的过来接手。

按理说以刘国栋现在的地位没必要放下身段做这些基础的小事了。下面也有徒弟煎药,他只管做好调整,监测秦商的恢复程度就可以。

加上他跟何清越熟悉的很,一老一少都快成了忘年交,两人之间也有点默契,说上句就明白下句是什么了,沟通没困难,自然是很好的。

今天秦商治腿,给保姆放了半天假,也没让张少恒过来,刘国栋一行更是明天才会过来,弊端就出来了。没人煎药。

何清越也没什么事,索性直接留下给他煎一回药。

给家里打了个电话,没一会儿门外面就传来狗吠声以及迫不及待的挠门声。一开门,果然是大毛同志,身后跟着王财。

自从知道两人是邻居后,大毛有事没事就要到何清越家转转,顺便把何清越拉去自家帮帮主人的忙,时间长了,两人一狗倒是熟悉起来。

那时秦商依旧是不爱说话,为人还有些沉默。两人相识这么长时间以来也从未见过秦商的家人,只有一个保姆照顾他的饮食。白天在这里收拾收拾家,做做饭,到了时间就回去,次日再过来,周而复始。

自从见识过何清越为秦商治疗之后保姆阿姨对她那叫一个亲切,每一次去都能受到她的热烈欢迎。

秦商跟她讲过旧事,加上她的治疗,对她也不同起来,也恰恰是这些日子两人的互动才多起来,时间是最好的催化剂,可以让人忘记疼痛。

大毛是个很讨人喜欢的狗,是一只黑背,平时要多高冷有多高冷,一到主人身边就会变成一只大暖男。他来何清越家串门的次数多了,到是收获了不少喜爱。

只是这狗防范意识不是一般的强,除了秦商给的吃的别人给的一律不吃。后来何清越串门的次数多了,熟悉起来,他才和何清越愈加亲近起来,何清越的投喂他也欣然受之,有的时候还没皮没脸的讨要,往往弄得人哭笑不得。

今天因为要给秦商治腿,就临时把大毛放在了家里。

“嘿,这狗成精了,你一打电话,耳朵一下就竖起来了。没等我穿衣服,就开始到门口等着了。”王财艳羡地说道。他们家原来也有一条狗,养了十多年的狼狗,跟黑背长得有点相似,被偷狗的偷走都知道自己跑回来的主,后来老死了。

秦商揉了揉大毛的狗头,态度亲昵自然,像对待家人一样。“我朋友那边刚得了几个狗崽,正愁没精力养呢。老爷子要是喜欢,我给你抱来一个。”

“啥狗啊?也是狼狗啊?”王财颇感兴趣的问道。虽然家里养了一只布布,小猫也很可爱,但总觉得没有狗带劲。

秦商点了点头。“嗯,跟大毛是一样的品种。”

“哦。”王财对着大毛开玩笑。“大毛,是不是你儿子啊?”

大毛冲着王财叫了两声,也不知道王财脑补成什么了,笑得格外开心。“要是大毛的儿子就给我来一只呗,像大毛就更好了,通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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