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1 / 2)
那时的他自以为自己做的很隐蔽,却不知道在自己睡着以后,唐妈妈总是悄悄的进入他的房间,帮他收拾书包,盖被子,顺便检查一下唐莳的床底下,被子底下和枕头底下,毫无例外的都能发现一两本课外书。
唐莳不知道的是,唐妈妈对儿子的满心期待,也在这日复一日的“拉锯战”和一次比一次更低的考试分数中,渐渐消磨殆尽。
唐妈妈一直心疼着早年丧父的儿子,不忍管教的太严格。她生怕看到那张跟他爸爸相似的脸上浮现出任何悲伤或者委屈的情绪,这会让唐妈妈觉得自己做的不够好,没能给儿子最好的一切。于是在日复一日的忍让和退让中,唐莳的成绩慢慢跌落,最终没能考上好的大学。
而唐妈妈能做的,也只是更努力的赚钱,为儿子攒下买房子的钱,为儿子攒下找工作的钱,为儿子攒下娶媳妇的钱。甚至鼓励辞了职的儿子一心一意写小说,不理会周围亲戚朋友有关“啃老”的嘲讽,最终看着儿子终于肯坚持的做完一件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甚至能凭借这个爱好赚钱养家。
只是每每看到儿子从早到晚都坐在电脑前码字,每次码完字后都腰酸背痛腿涨脚肿甚至连手指都疼痛的模样,唐妈妈也忍不住心疼。然后唐妈妈又花钱给唐莳办了中医按摩的健康卡,或者硬拉着唐莳跟自己一起去跳广场舞,推着唐莳跟同学朋友出去玩。
那时的唐妈妈总是忍不住后悔,若是上高中的时候能狠下心来揍唐莳几回,也许就能将唐莳看课外书的毛病管过来,让他好好学习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就不会像如今这么辛苦。
而每到此时,唐莳总是嬉皮笑脸的跟唐妈妈说自己不是学习那块料,上数学课时恨不得倒头睡觉,高考数学只考了六十来分的人,这是天赋就不行,怎么努力也学不好的。
可是唐妈妈总是不肯相信唐莳的话,她总是固执的以为是自己的纵容溺爱害了儿子,然后在反思过后,更加纵容溺爱的对待唐莳,美其名曰“弥补当年的过错”。
所以唐莳从小到大都没体会过“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滋味,也没有周围同学那些被父母安排操控着人生的抱怨。不过多年之后日渐成熟的唐莳回忆着自己那近乎荒废的青春,偶尔也曾有点儿小后悔的。
尤其是在几年以后,网络上铺天盖地的重生穿越小说的影响下,唐莳偶尔也会yy,如果自己有幸回到小时候,自己能不能杀下心来好好学习,有一个不一样的人生?
答案是未知的,不过好在唐莳有了一次机会,可以再努力一回。
撂下碗筷,唐莳一脸郑重的看着唐妈妈,诅咒发誓的保证道:“妈,你放心。从今往后,我再也不看课外书了。一定好好学习,将来考上好大学。”
也许是唐莳的回答太过快速而乖觉,让唐妈妈误以为唐莳是听得不耐烦了,随口打发她一下。因为唐莳的态度一向都是这么柔顺乖巧,他从来不会当面顶撞唐妈妈,他总是会在爽快答应下来之后,在背地里悄悄的鼓捣自己那些小玩意儿,属于有错就认,屡教不改的典范。
因此唐妈妈有些恼怒,也更为无力的叹了口气。她撂下碗筷,再次重复着重复了多年的结尾话:“算了,我懒得管你,反正是你自己的道,你自己走吧。”
接下来的事情更是千篇一律。唐妈妈一言不发的捡桌子,顺便撵唐莳回屋写作业。十来分钟以后,坐在书桌前的唐莳就能看到唐妈妈端着洗干净切好的水果走进他的房间,将一盘子水果默默放在书桌边儿上,然后静静的退了出去。
紧接着就能听到厨房传来叮叮当当的声响,那是唐妈妈在准备明天要卖的包子和苞米碴子粥,以及配套的炝拌菜。因为唐妈妈的小吃摊子很受欢迎,唐妈妈要准备的食材更多。通常这一忙活就要忙活到半夜,然后第二天早上四点多钟就得起来,蒸包子熬粥,然后给唐莳准备早饭,叫唐莳起床,亲眼看到唐莳起身洗漱吃饭了,才会推着堆满了闷罐和竹屉的三轮车离开家里。
唐莳坐在书桌前,头顶的白炽灯发出鹅黄色的暖光,这样的光线有些昏暗,让习惯了明亮视线的唐莳很不习惯。耳边听着厨房传来的小小声响,更让唐莳坐立难安。
唐莳再一次清晰的认识到,他真的是回到了十多年前,自己上高中的时候。那时候爸爸刚去世不久,他和唐妈妈从新租的楼房里面搬出来,没房子,没钱,只靠唐爸爸死后得的那点儿抚恤金支撑着一个小小的家庭。
这是他们家最困苦最艰难的一段岁月。而天真单纯的唐莳,在唐妈妈几乎是全方位的保护下,没能经此蜕变,成长为一个顶天立地可靠踏实的男人,反而一如既往的浑浑噩噩,肆意挥霍着宝贵的青春,连最基本的职责都没做好。
唐莳有些羞惭的用手搓了搓脸。视线牢牢的盯在面前敞开的课本上。集合、函数、正余弦……一个个汉字字母摆在面前他都认识,组合起来怎么就那么高难?
从小到大数学都不好的唐莳最终有气无力的放下了高中课本。自我劝解的想到——
可能是第一天回到过去,思绪太过纷乱,所以才导致他完全沉不下心去写作业的。因此唐莳更加坦然的忽略了书桌上的其他课本,转头看着静静放在一边的武侠小说。唐莳拿过来翻了两眼,满篇熟悉的文字和几乎是看到开头能想到结尾的烂俗情节也让他看不进去。没有修仙,更没有玄幻,干巴巴的一掌下去连个山都劈不开的“高深武功”让习惯了后世小说动辄毁灭星球,移山填海这种爽文桥段的唐莳提不起精神来。顺手将小说扔到床上,唐莳默默无语。
他看课外书的习惯,其实是从小学二年级养成的。那时候唐爸爸很健康,成天跟唐妈妈在外面做买卖,根本没什么精力看管唐莳。经常把唐莳寄放在姥姥家或者老姨家,而唐莳的老姨当时很迷恋看小说。七八岁的男孩子最是猫嫌狗厌多动烦人,老姨为了让唐莳能老老实实呆一会儿,就拉着唐莳一起看小说,金大古大温大大,甚至还有狗血小言什么的。一股脑的全塞给唐莳。
结果这一下子不得了,唐莳顿时看的入迷了,走火入魔似的,课余时间也不跟小伙伴们打架撩闲了,成天捧着一本小说看个没完,一直到初中高中。上课偷着看,下课闷头看,回家做作业时也悄么的瞅两眼。最入迷的是高三复习那一阵儿,别的同学都忙着做笔记背大纲,他还是天天桌上一本闲书,上头盖着一本语文书或者历史书什么的,聚精会神的看。
于是唐莳高考的时候顺理成章的没考出好分数,没念上好大学。又因为没钱不想走三本,最后以将近五百分的成绩走了专科,念得计算机系。毕业后找了个专业不怎么对口的工作,干了两年,干脆回家写小说了。大概是因为读了太多的课外书,文笔还算通顺,也还算能抓到点儿卖点和读者的口味,唐莳的成绩还算不错。至少每月码字赚的钱比他上班的工资要多好几倍。而且风不吹雨不淋的,上班时间自由控制非常悠闲,很适合他这么个早上起不来的懒人。
这么说来,他当年读了那么多的课外书,后来也算是学以致用了。
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对于那本该将全部精力放在学习上结果却荒废了的青春,真的没有一丝后悔吗?
心绪难以平静下来的唐莳,根本没办法把精力集中在课本上的唐莳,按照上辈子的工作习惯,顺手从作业本后面扯了一页纸当做草纸,提笔写道——《盛唐攻略》。
这是唐莳没死之前以唐时草木为笔名在网络上连载的一本小说,男猪脚原本是现代一名历史系的研究生,在陪教授出国演讲的时候遇上了飞机失事,结果整个人穿越到了天下初定的大唐初期。因为是身穿,所以身为黑户的男猪脚在穿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被官府当成逃犯抓起来,送到边关充军。男猪脚在充军的过程中大开金手指,用超越众人千年的经验学识和各种猪脚光环证明了自己的与众不同,他抄袭后世的各种军事著作,抄袭历朝历代的诗词歌赋,弄玻璃火药,做香水香皂,征服书内除了反派之外的所有男男女女,甚至还试图帮助自己的哥们李承乾扭转悲剧命运。
这是一本很标准的极尽yy能事的洒狗血爽快小白文。不过因为后世的读者们口味太刁,所以唐莳在写小说的时候也考据了很多历史资料,力求硬伤没那么多。但是在写作的过程中偶尔也会脑子一抽神展开。因此有些情节难免前后不一,逻辑上很难自圆其说,也惹来了不少读者的吐槽。如今魂回过去,再次提笔,唐莳少不得要从头开始,写着写着却发现自己的思路更顺了。
不过也有一点儿困难的地方。以前有网络,什么资料在网上查一查就好了,如今自己干巴巴的这么写着,连高潮都记不起来。好在今天的工作主要是回忆大纲,将逻辑理顺。唐莳准备在写大纲的过程中将自己需要的各种专业知识罗列出来,等着周日休息去市图书馆查查资料。
且说唐莳正奋笔疾书时,陡然耳尖的听到脚步渐近的声音,浑身一哆嗦,唐莳连忙抓过书桌上摊开的数学书盖在草纸上。果然,刚刚做完这些动作,唐妈妈就端着一杯冰镇过的西瓜汁走进房间,看见扔的远远的课外书,满意的点了点头。唐妈妈将西瓜汁放在书桌上,顺手摸了摸低着头乖乖做题的唐莳,伸手将一旁的课外书拿了出去。
直到听见房门关上的声音,唐莳才松了口气的直起身来。看着数学书下的一章草纸,不觉摇头苦笑。
当年看小说看得偷偷摸摸,如今写小说也是偷偷摸摸。他这青葱岁月啊,就跟偷偷摸摸脱离不开了!
☆、第四章
当天晚上,唐莳手痒的写完了将近万字的小说大纲,几乎把手都写成鸡爪子了,这才算是把思路理顺。撂笔揉眉,唐莳乏累的扭了扭脖子,看了看书桌上的闹钟,已经快十二点了。可是唐莳依旧神采奕奕一点儿也不困。
站起身来在狭窄的内室里扭腰摆屁股的活动几下,重新坐下来,唐莳拿出自己比较熟悉的语文书开始写作业。时隔多年,当时背过的诗词段落早已记不得,唐莳一面翻书一面瞎蒙,磕磕绊绊的做完了全部作业,已经快凌晨一点了。睡到中途起夜的唐妈妈看到卧室里的灯光,推门进来催促唐莳睡觉。已经习惯了熬夜上网的唐莳强烈反对,打着好好学习的名义准备继续奋战,却被唐妈妈残酷的镇压了。不由分手的推着唐莳去厨房洗漱,然后压着他回来睡觉。
唐莳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本来以为自己会辗转反侧睡不着。哪想到不过三五分钟,一阵困意席卷而来,再次睁开双眼,却是被唐妈妈狠命的摇醒的。
“快点儿起来,上学要迟到了。”
唐莳睡眼朦胧的看了眼床头桌上的闹钟,才五点多一点儿。不由痛苦的哀嚎了一声,缩缩身子,将头插在枕头底下,实在不想起来。
唐妈妈一番推搡无果,直接不耐烦的拽走了唐莳身上的毛巾被,拉着唐莳的胳膊,把他从床上拽了起来。又把书桌上的校服扔过来,开口说道:“快点儿起来刷牙洗脸,早饭都弄好了。妈先出摊,你吃完了赶紧上学校。该带什么书都带好了,别丢三落四的。”
说完,又掏出三十块钱放进书包内格的夹层里。“中午在学校买点儿好吃的,吃盒饭面条都行。别吃校外的路边摊,埋汰死了。”
又将一个洗的干干净净的苹果和一个香蕉用塑料袋装起放进书包侧面的小网袋里,道:“这是给你课间吃的,都洗干净了,记得吃。”
接着又嘱咐两句要唐莳好好学习,上课听讲的话,抬头看了看表,已经快五点半了。匆匆说了句“我得走了”,然后一阵风似的离开。
唐莳呆愣愣的在床上坐了一会儿,这才想起来这会儿的唐妈妈还没开早餐店,而是每天早上推车在区医院门口摆摊卖包子呢。因为包子个大馅多好吃,很得一众医患的青睐。五毛钱一个的大包子,卖好了了一天能赚三百多,刨除了成本,也能净剩二百多。唐莳清晰的记得,他们家在大一的下学期,就凭唐妈妈卖包子的钱在市区内买了一栋八十多平的楼房,后来唐妈妈又用攒下的钱开了唐家粥铺,十几年后成为x市很有口碑的早餐店。
不过那都是十几年后的事情了,现在的唐妈妈还是个摆路边摊的小摊贩,甚至连个像样点儿的摊子都没有。只有一个轮胎总是瘪气的三轮车,上面装着一个煤气罐,十来屉包子,一锅熬的黏黏糊糊香喷喷的苞米碴子粥和一箱分了许多格子的塑料咸菜盒。
唐莳用手搓了搓脸,快速的起身梳洗,回到客厅时,看到餐桌上摆放着吃了十来年的牛奶鸡蛋,热腾腾的牛奶经过一段时间的晾着,已经变得温温的,三个鸡蛋也被剥了皮,白嫩嫩的放在一个瓷碗里。这样的习惯一直维持到唐莳高中毕业,上了大学。他才开始自己扒鸡蛋皮。
所以外人总说唐妈妈将唐莳溺爱的不成模样,此言非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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