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2 / 2)
“呵呵呵——这就对了,不许走啊,就在这里等我。”温晴狡黠的提醒道。
赵丽红的脸更红了,起身借故去了后面的房间拿东西。
沈家书一本正经的点头,保证道:“放心吧,我绝对不走,就在这里的等你。”
得到了沈家书的承诺,温晴笑着从来时的路离开了医院,打了一个出租车去了靳新说的那两家店,自己现在因为药物的作用暂停了女性的特征的发育,容貌上却并没有什么改变,梳着短发,穿着中性的衣服,依旧成为了焦点所在。
买了靳新说的东西,时间还有一大把,难得出来,她也不想就这么回去做电灯泡,所以出于无聊,温晴在附近的一个百货大楼里转了起来,毕竟是女人,购物的*还是无穷的,看着那漂亮的衣服,温晴的眼睛都在发亮,可是她不能买,这真是叫人郁卒。
最后逛到了运动品区,想到沈家书总是抽烟,身居高位也多年不参加下面的体能训练,估计现在差的不是一星半点,运动装的款式不多,走到了一家知名品牌的柜台,认真的挑选了起来。
拿起一套深蓝色套装准备结账,可是一双大手就在那衣服脱离衣架的那一刻也抓住了手上的那套衣服。
温晴冷冷的扫了过去,眼睛却震颤了一下,可是抓着衣服的手却用力收紧。
“这件衣服你穿不了。”那是个好听却又嚣张的声音,眉眼秀丽,面部线条柔和,鼻梁高挺,下唇微厚,有些混血的味道,但是却都这东方血统的典雅,这样的他确实是个难得一见的美男子,而且更是该死的让温晴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一时间却怎么也梳理不出来。
但是要想她的东西,看这个有些的身形,扫了一眼白皙修长的大手,唇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
齐修被刺激得顿时火就冲到了头顶,想他一向是说风是风说雨是雨的,在一帮狐朋狗友中哪个不是乖乖的听他的,家人的宠惯和优越的物质条件,更是养成了齐修横行霸道的脾气,要不是前几天把人给揍了,他是绝对不会被老妈拎着一起出差,想到这里他更是手痒痒的难受,本来那件衣服也不是什么太在意的,但是眼前这个臭小子的眼神却让他十分不爽。
“这是我先看上的。”温晴淡淡说道,手又朝自己的方向试了一些劲。
“哪有怎么样?你有没付钱,我也有机会。”齐修来了个胡搅蛮缠,根本就不讲理,当然这时他惯常挑事的前兆。
温晴抬起手,看似轻柔的放在了齐修的右手上,暗中捏住激惹瞬间疼痛的穴位,脸上笑得那叫一个春光明媚。
“啊——疼,放手!”齐修疼的叫唤,他也不知道刚刚怎么就那么疼,心脏都觉得被人用手给捏住了,很可怕的感觉。
“你放手就好啦。”温晴好脾气的笑劝道,小手一挥就将疼的发软的手从衣服上挥掉,笔直这朝着营业员走去。
齐修那肯吃亏,他追上几步,大手狠狠的抓住温晴的肩膀,可是他只记得看到那人冰冷阴鸷的目光看着他,视线落在他的手上,那让他想缩回来,可是男人的脸面却容不得退让。
“衣服留下。”
温晴冷哼一声,抓住他放在肩上的手,用力向前一送,身体迅速弯下,在惯性的作用下,只听嘭的一声,周围都安静了下来。
齐修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他竟然让一个小白脸给摔地上了,连一招都没有出就这样狼狈的不得不面对自己的失败,浑身的骨头都像是散架了似的,眼前不时跑出两个金星提醒着自己的有多么的丢人。
“开票。”温晴清亮的嗓音响起,营业员有些好奇的看着温晴,在她的目光的催促下,开了票子,然后看着人到一遍交钱,拿着东西离开。
过了一会儿才想起来地上还躺着一个,可是转过头却不知道那个人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
温晴拿着东西,带着笑,神清气爽的离开了百货商场,其实她的身体里现在也有暴力因子,只是在军校里实在是没有什么机会,今天看看试了一手,感觉极好,看了眼时间,她加快了步子,也将这个插曲不在意的丢在了脑后。
沈家书看着温晴下车前递过来的袋子,眼眶发热,激动得什么似的,吓得温晴飞快的跑了车,有种情绪叫感动,这——是会传染人的。
“这孩子——”沈家书一个人坐在车里,将袋子打开,把衣服拿出来,一遍遍的看着,都说女儿贴心,可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没有母亲在身边管教的孩子,毕竟是不懂得疼惜的,她享受惯了被宠溺的滋味,家里的物质从来不缺,可是明明比温晴还大上一些,沈天澄却从来没有给他买过一件贴心的礼物,这不能不让他感慨。
一张收据掉了出来,沈家书刚想丢掉却看到了它背面几个隽秀流畅的行书。
“舅舅,再不锻炼身体就话就真的不能吸引赵姨的目光了,我很难想象一个臃肿的老头子站在貌美如花的美女身边是怎样的恐怖。对了,还有要戒烟,我拒绝二手烟!——温晴”
简单的几句话贴暖了他的心,红了他的脸,这死丫头,就是看到了也不会装作不知道吗?
虽然心里骂人,嘴上却裂开了大大的弧度,某军区的早上,他们一向威武严肃的首长大人,竟然穿着蓝色的运动装,开始了跟训,这是多么奇特而诡异的画面,据说当天从新兵到老兵,从班长到到营长都使劲的操练,别的不说,光食堂的饭菜就愣是没够,害的炊事班跺脚叫骂。
“孙子的,你们属猪的啊?”
☆、第59章 智慧型军人
带着一大袋的好吃的回到宿舍,靳新一见到温晴就扑了过去,像个摇尾巴的大型犬科动物,那硕大的体型和卖萌的表情实在是很有趣。
“沈青,我真是爱死你了,要不我以后从了你吧!”说着靳新还不着调啃着鸭脖子,湿漉漉的眼睛满怀期待的看着她。
“别,你这货得多少钱能养的起啊?可给我省点心吧!”温晴撇了撇嘴,坐在书桌边拿着书就看了起来。
靳新故意吃得滋滋带响,可是却丝毫不影响温晴对书本的兴趣,最后这吃货干脆埋头大吃。
温晴看着手上的书,这些通信工程专业的知识对她来说十分陌生,跟上辈子所学的专业根本是八竿子打不到,但是感谢重生后老天依然给了她一个聪明的大脑,而且比前世的自己是好太多了,书本上的东西过目一遍就能记得个七七八八,而且融会贯通的脑袋,好像塞再多的东西都塞不满,虽然沈家书没有明确告诉自己该怎么做,可是她知道,无论怎么走都是要走一条最强的路,而论兵种,最强的永远是陆军,只有占领了陆地,守卫住陆地才能算是胜利,而陆军中最强悍的当属飞鹰特种兵部队,那里是单兵最强的优质部队,更是每个作为军人最向往的所值,证明自己,那就一定要加快自己的步伐。
目前所在的信息工程大学可谓是国内首屈一指,但是如果想走那个路的话,就不能再继续留在这里,所以一个决定已经在她的脑海中形成。
“沈青,歇会儿吧,看得不累啊?”靳新凑过来拿掉了温晴的书,对他这样太子爷来说,上学不过是个形式,只要毕业证拿到手再去基层锻炼个几年,然后提干是顺理成章的事,一步步绝对要走的比其他人快,所以他们这类人也早早的失去了那种军人的热血和豪情。
温晴看着靳新,实际上她很喜欢这个朋友,靳新是个很情商很高的人,很容易和周围的朋友打成一片,而且他也特别仗义,让每个结交了他的朋友都觉得自豪,但是这样的人也是高傲和无情的,做他朋友充满压力,要想不被影响,不被觉得自己卑微还真是不多,所以最后在学校里就剩下了她,如此友情更让彼此觉得珍贵。
“新子,你想过以后要怎么走吗?”纵容着他收起他书本丢在一边的霸道举动,笑着引导道,作为朋友,作为自己为数不多的好朋友,她希望能通过自己早熟的灵魂,让他在以后也少走点弯路,走的更顺畅。
靳新头一歪,懒洋洋的看着温晴,这个他眼中无关性别的漂亮男孩,是的,最初吸引自己也是因为她出奇漂亮的五官,当然视觉的美丽对于看过了花花世界的他来说,已经是次要的。听说这个人,人后好奇的去了解,最后竟然不知不觉走到他的身边,甘愿想从前别人追随他一样,追随着沈青,低调生活,高调做事,极聪明的人却从不现弄,身上带着一种上位者的思考模式和风范,这就是他吸引他的人格魅力。
今天的话有些正式,以他的脾气,关于这些的话他早有答案,可是今天沈青问起,他反而觉得需要思考一下,而不是草率的敷衍了事,那是对沈青的尊重。
思索了一会儿,“沈青,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问,但是我既然来了这里以后就必定会走上这条路,估摸着会干一辈子,虽然我抱怨过,也不想来,可是到了这里,我还是觉得这条路没错,而且能认识你这个知己,我特高兴。”
“新子,你这想法也太平庸了吧,又不是七老八十了,怎么连个冲劲都没有?你知道我想去哪里吗?”说起着温晴的眼睛闪烁着晶亮的光芒。
“那你说说你,我看你能比我出息到哪去?”
温晴神秘的说道:“在东南有个陆军军校知道吗?每年那里都往飞鹰输送大批的人才,我——沈青,要去那里。”说着手指在指向了东南方,夕阳下的金光映衬在她的身后,仿佛披着一道金色的华服,豪情万丈的站在指挥台上,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靳新呆住了,那个地方他太清楚了,那可是他家老爷子常挂在嘴边的地方,一提那个地方都带着骄傲,恨不能把自己削尖了塞进去,那里出来的个顶个的兵王,名目其实的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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