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2 / 2)
路放沉默片刻,终于对秦峥道:“峥弟,小心应对。”
秦峥点头:“且行且看吧。”
很快到了第三日,秦峥将何笑所要的菜色食材都准备好了。还没到晌午时分,店里大部分都满客了,只除了为何笑预留的那个桌子。
大家也都猜到了,这位金光闪闪的爷就是凤凰城里的那位,听说是驾着金马车,带着金侍卫来的,就住在十里铺最豪华的蓬莱客栈的天字号第一间房里。消息很快传开,七嘴八舌,说什么的都有。不过大家都纷纷猜测,肯定是秦峥的路家菜美名远播,惊动了城主大人,这才使得城主大人亲自前来。大家纷纷猜测,或许是城主大人要请了秦峥去当专属大厨吧,又有的说哎呦那就可惜了,秦峥去当了大厨,咱们岂不是吃不到这么好吃的菜了。
当然更多的人是存着看热闹的心,知道今天晌午秦峥要向城主大人亮相那几道菜,不知道秦峥是否能做得出来,城主大人又是否满意,因为好奇这个,一群十里铺闲来无事的人包括少部分特意为此事滞留两日的客商,都是一早上就去一人饭庄占位置了,很多人没占到位置,很是遗憾,于是借着和秦峥有几分眼熟,号称要帮着洗菜,跑到了后院在窗户里偷看。这来的人中,自然有大家熟悉的,比如翠儿小姑娘。翠儿自从夏明月事件后,虽也来过一人饭庄,无奈都被拒之门外,如今听说了这事,巴巴地也要跟着来看看。
晌午时分,阳光正正照进饭庄,只见依然一身金衣的何笑摇摇摆摆的来了。他今日换了一个白色的头巾,上面依然是绣着金丝,黑袍上的图案不再是山河图,而是花鸟图,只可惜绣上的花鸟叼着的不是香兰等雅致之物,而是小金珠。
金光闪闪的何笑进了小小的饭庄,饭庄里人顿时觉得眼花。
秦峥恭候多时,当下便命托雷上菜,一道道菜摆了上来。
第一道菜是素醒酒冰,只见透亮的凝脂色泽新鲜,盈盈欲滴,盘子动时,凝脂微颤,饱满清美,偏偏这凝脂之中有数个梅花,嫣红绝美,娇媚绽放于琼脂之中,如泣如诉。这道菜刚一上桌,众人便闻到淡淡鲜香扑鼻而来,有梅花的淡香,也有琼脂的淡雅。终于几乎忍不住咽了口水,不知道如此绝美之吃食,吃在嘴里又是什么味道,是清亮解渴,还是沁人心脾?
众人正盯着那所谓的素醒酒冰流口水,忽又见路放上了第二道菜,所谓的拨霞供,却原来是切好的兔肉,在热锅中涮过后,再配上一小盆调料。这道菜的重点在于兔肉的鲜香,以及调料的搭配。从色泽上,众人看不出个所以然,只闻到那兔肉散发出诱人的香味,让人感觉自己的真个肠胃都仿佛要动了起来,渴求着那点兔肉。兔肉也是吃过的,怎么平时没闻到有这么香的味道?或许他们回去应该再试试?
就在此时,又分别上了第三道菜蟹酿橙,最后则是主食酥琼叶和苍耳饭。每一道饭菜都有着与众不同的新鲜味道,都让人几乎忍不住想扑上去尝上那么一口。
终于吞咽着口水,就着那边传来的味道吃着自己盘子里的菜,喔,其实自己盘子里的菜也很好吃的,可是这都是吃过的,没有城主大人盘子里的饭菜雅致新鲜啊!
何笑扇着那万年不离手的金骨扇,笑望着一盘盘菜端上来。看得出来,菜做得还是不错,盘子也特意买了用于搭配这些菜色的盘子,秦峥确实是用了心的。
待到菜上齐了,一旁的金衣侍卫为他递上了银箸,他便先品尝了一口素醒酒冰,慢慢咀嚼一番后,眼中便散出越发浓厚的笑意来,望着不远处的秦峥,点头说:“极好,极好。”
整顿饭,金色的何笑没有再说话,只含笑慢慢地吃饭。他吃得极其仔细优雅,吃完之后,嘴角不曾留下一点痕迹,盘子上也丝毫没有杯盘狼藉之感,而是十分整齐洁净。
整整一顿饭功夫,周围的人都不敢嬉闹说话,也都跟着默默地低下头吃饭。
总算,这位何笑城主把饭菜吃光了,竟然一点不剩的吃饭了。一旁的金衣侍卫递上了一块手帕,众人几乎要无语了,原来那手帕居然也是绣着金边的黄色!
何笑城主用郁金香染就的镶着金边的黄色手帕擦了手和嘴,这才悠悠然站起,道声:“走了。”
说完这个,竟然没和秦峥废话一句,就率领金衣侍卫离开了。
托雷从后面喃喃道:“这人性子也忒怪了点。”
秦峥倒不觉得奇怪,天底下怪人多得很,这位何笑城主,能够在这乱世之中做稳了凤凰城城主的宝座,又把凤凰城经营得风生水起,想来总是有些与众不同的吧。
如此过了两三日,这位何笑大人依然没有走,依然住在蓬莱客栈,不过竟然也没找过一人饭庄的麻烦。
托雷觉得不自在起来,他觉得必然有什么阴谋!
可是就在这一日,恰好初六,天上正飘散着漫天的雪,一个穿了金色衣服的卫士骑着高头大马地来到一人饭庄,从怀里掏出一个烫金的请帖。
打开一看,竟然是邀请秦峥去城外踏雪寻梅的。
上面还写着“遥闻城外腊梅极盛,梅花弄里有佳人,秦掌柜可否赏光,与我一道踏雪寻梅,遍觅芳踪。”
☆、第34章
托雷嘀咕道:“来了这里也几个月了,可没听说过这里什么时候有过佳人……”
今日是初六,小包姑按理也该在家歇息的,可是她记挂着家里这几个大男人的衣服都该缝一缝了,就特意跑来帮忙缝缝补补,此时听到这个,便道:“咱们十里铺出美人儿,那些未出嫁的姑娘都如娇花一般,佳人多得是呢!”
托雷望了眼小包姑,不由嘲笑道:“你该不会认为自己也是娇花小佳人吧?”
小包姑挺挺胸,娇哼一声道:“过了年我就十一了,十一岁的姑娘家,当然算得上小佳人了!”
这话一出,托雷刚喝进嘴的漱口水当场吐出来,于是地上的雪就被浇出一道融化。
路放挑水回来,知道了此事,拿过那请帖,仔细斟酌一番,最后淡凉的眸却是盯在了“佳人”二字上。
秦峥望着那请帖,心里明白,这个何笑,看似一个纨绔子弟,可是却目光老道,怕是早已看出她的隐藏了。这佳人明里暗里指的是自己,这是一个小小的要挟吧?
不过,秦峥暗暗冷笑,这辈子活到了十七岁,还是第一次被称为佳人呢。
她当下不动声色地道:“不必担心,我去会他一会,倒是要看看他葫芦里卖得什么药。”
于是当日,她便取来了斗笠,又让路放去后院牵了马来,自己骑上。临行之时,路放将缰绳递到她手中,欲言又止,最后终于道:“峥弟,世间多有倾世红颜,惯迷男儿心志。峥弟万万记住,任凭何等绝色,都不过是红粉骷髅。”
秦峥一愣,随即明白过来,原来路放竟然怕她着了别人的美人计。心中忽然想笑,不过还是强自忍住,点头道:“你放心,我心中自然有数。”
路放点头,拍了拍马背,马儿踏起前蹄,雪花飞溅,向着城外方向奔去。
一路上,风雪袭来,扫到她脸上,脸上便麻麻的疼,慢慢地,便觉得脸上皮肉仿佛都不是自己的了。
正冒着风雪往前行着,忽听到后面传来清脆的铃铛声,再回头看时,却见那个金色篷子的马车已经走到了自己身后不远。一个戴着金色斗笠的赶马人无声地坐在车辕上。马车前面厚重的虎皮帘被掀开了,戴着金色头巾的男人向秦峥招手:“秦峥,进来吧。”却是叫的名字,并不是那个长长的“秦家小当家”。
秦峥停下来翻身下马,将马绳递给了赶车人,赶车人自去拴在了车辕上,让这匹马跟着马车往前走。秦峥则钻入了马车内。
一进马车,顿时觉得暖和了许多,原来这马车内层的蓬壁上竟然涂抹了红色的椒料,甚是保暖。马车内角落里还放了小手炉椒炉等物。何笑见秦峥脸都冻红了,当下便取了铜手炉递给秦峥。
秦峥接过来手炉,道:“这手炉竟然不是金的,实在是大煞风景。”
这话一出,何笑忍不住笑了:“你若喜欢金的,我赶明儿做一个来送你,如何?”
秦峥淡定推辞:“无功不受禄,秦峥要不起。”
何笑侧头打量秦峥:“你这性子也太倔了,太倔的性子要吃亏的。”
秦峥听这话,却仿佛是早年父亲同自己讲过一般,忽然有些眼热,片刻之后又觉得自己好笑,竟然因为陌生人一句话泛起如此情绪。
何笑低低叹了一声,眸中却是依然带笑:“秦峥,我总觉得你看着,与别人大大地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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