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2 / 2)
不得不说,简素这种太过独立的性子也是让人很心疼的。
简素毕竟是自己的心腹之一,所以对她的生活,时青墨也有些了解,作为销售总监,她的工资可不低,而且时青墨更不是抠门的老板,在成立公司不久之后便替她们安排了住的地方,环境极好。
唐铭和牛忠良他们早就将房子装修的十分精致,生活方面更是丝毫不委屈自己,偏偏简素不同。
时青墨曾去简素住的地方看过,一台电脑一张床,还有几箱杯面,好好的房子却空落落的很,显得格外的凄凉。
就连唐铭和牛忠良都没少劝她对自己大方一点,偏偏她自己不肯,似乎是完全对那种生活丝毫不感兴趣,哪怕当初时青墨与她一起逛商场的时候,除了几身像样的职业装之外,没给自己买任何奢侈品,公司不少人都开玩笑,说她干脆改名叫“简约”算了!
“路哥,明天陪我一起去赴约,既然人家都主动邀请了,我若不去多没礼貌?”时青墨突然道。
简素一听,面色顿时有些紧张的看了时青墨一眼。
“老板,您真不适合去那样的地方。”简素顿时提醒道。
时青墨有些讶然,头一回儿听别人如此形容自己的“家”。
“你这么说,我反倒更好奇了。”时青墨笑了一声,又道:“需要准备什么样的礼物你自己决定,只要你开口,绝品的百木酒我也肯拿出来。”
绝品百木酒有价无市,时青墨如此完全是在告诉简素,她是她的靠山。
不管什么龙潭虎穴,只要是她的人,就没有被欺负而不还手的道理。
当初时爸那么倔牛愚孝的一个人都被她掰过来了,她就不信如今还能搞定不了一个简素!
此刻时青墨如此一说,简素面色更加复杂。
毕竟是时青墨的要求,虽说简素有些反抗,但最后还是应了下来,只不过当她说出要准备的礼物时,时青墨都有些诧异。
墨氏最出名的是酒,但简素一瓶都没要。
不仅如此,最后竟然在街边买了几个苹果便开着车带着时青墨与路天朗二人前去。
顿时,莫说是时青墨,就是路天朗都有些狐疑。
要知道墨氏最不缺的就是水果!
如今酿造各种果酒,原材料可还多得很,而且那些水果质量上乘,十分养人,可与街边卖的这些不一样!
二人满心怀疑,在简素目色凝重的态度之下,总算到达了一个小区。
这小区的房子算不得贵,不过对于一般人来说也算是不错的了。
“如果有什么异动……路哥,麻烦您保护好小墨。”到达目的地,简素顿时改了口。
路天朗神色紧绷,怎么觉得这是要赶赴刑场一般!?
而且不就是一个普通家庭吗?看简素这态度,怎么觉得这家里像是有狼狗看家似的?!
只不过却没想到,路天朗这回误打误撞真的猜对了!
门铃一响,外头的防盗门还未打开,三人看到的不是人,而是一条气势汹汹的狗。
呲牙咧嘴之下,只瞧简素看了那狗一眼,神色紧绷。
低吼的声音传来,就连路天朗都如临大敌,只不过时青墨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多了一只白色家伙,往地上轻轻一坐,却见屋里的狗顿时没了声响,耸拉着耳朵趴在了沙发底下。
直到此刻,才有人开了门。
时青墨算是见识到了这家人的待客态度。
“小墨……这狗……”简素有些诧异,他们一路坐车过来,根本没瞧见老板带狗了啊?
却见时青墨笑道:“雪球喜欢跑步,刚刚就在我们后面,不过你们俩都刚刚一直出神所以没注意。”
简素狐疑的点了点头,老板这么说,好像的确是这样……
下一秒,三人一狗进了屋。
这屋子倒是挺大,一百四五十平方左右,装修倒也不错。
只不过一进屋里头,时青墨便闻到一股浓浓的陈旧的酒味,颇为不喜。
“姐,没想到你真的回来了,我真怕你怪我不肯回家呢!”简心顿时拥了上来,客气的说道。
此刻,简心暗暗咬牙。
没想到简素竟然真的带着这位时小姐回来了!
那天就是这时小姐让人将她赶了出去!墨氏副总的侄女!若不是因为她能决定国洋的工作,眼下她一定要让大黄咬死她!
不过这大黄今儿也不知道怎么了,竟然这么怂!是因为时小姐身旁那只白狗?!
哼,那狗不过就是漂亮了点,等国洋的公司好了,肯定也买品种好的狗养!有什么了不起的!
“这位就是时小姐吧?您请坐,国洋在厨房帮我做饭呢,我立马叫他出来……”昨日那妇人更道。
一个几年才回家的女儿站在面前,竟是不如她这个可以带来利益的人重要,时青墨心中更是忍不住的嘲讽。
时青墨也算是看出来了,这一家只是表面看上去十分和气。
简心这个女儿懂事,刘国洋那个女婿孝顺,但唯独简素格格不入不合群。
不过时青墨总觉得,这家里还少了个人。
这刘国洋、简心和简素的母亲都不像是会酗酒的,但屋里这股恶心的味道,绝对是宿醉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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