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十年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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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会在这里?」

成颯醒来的时间是早上九点,旅馆方已经送了麦当劳早餐过来。

他原以为房间里没有人,顿时有些失落和懵逼,可是卓楷锐出现了。他穿着白衬衫和长裤,端着早餐的盘子,放在床边,「你昨晚喝太多,人不行了,权老闆让我陪你一晚。」

「这样……」成颯说不上权硕彬擅自作的决定究竟是好是坏,卓楷锐能陪着他一晚,他固然是开心的,可是一想到卓楷锐是为了钱才陪他一晚,他却有点犯噁心,甚至想吐。

卓楷锐见成颯又犯了噁心,摸了摸他的背,「你还宿醉吗?要我扶你去厕所吗?」

成颯摇摇头,问他:「你是以一名公关的身分,向我作出你会对所有客人作的关心,还是以一个朋友的身分来关心我?」

卓楷锐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说:「我的时间到了,早餐你吃吧。我走了。」

成颯顿时感觉自己置气了,卓楷锐能这么陪他到早上,而不是收了钱,到旅馆以后转头就走,已经很仁至义尽了,自己又何苦招惹他?忙说道:「早餐有两份,你不能陪我一起吃吗?」卓楷锐还是没有理会他,而是逕自从衣帽架上,拿起了西装外套。

成颯立刻摸索起钱包,从中掏出了两千元新台币,「陪我吧?阿锐……一个小时就好。」他把钱递向卓楷锐。

卓楷锐瞇起了眼,「我的下班时间已经到了,老闆。」而后,他逕直地离开了房间,留下成颯孤零零的一个人,「老闆」一词犹言在耳,顿时有股悲愤感,涌上成颯的心头。

成颯回过神来,才开始觉得自己很好笑──他刚才甚至掏出了新台币两千元,只为了像招男妓一样地把卓楷锐留下来。他们之间是怎么变成这样的?

他不知道卓楷锐对此举是怎么想的,他只觉得自己无疑是一个悲哀的人──要不是为了钱,卓楷锐甚至都不愿意陪他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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