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无可赦_618(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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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了电话,闫思弦又愣愣地看着桌上的合同,出了一会儿神。

在闫思弦正式接管家里的生意之前,闫氏曾经签署过这份投资合约。

投资金额总共5600万,使得闫氏对这一项目持股15%。

做为一家航母级的综合企业,无论闫氏曾经做过什么样的投资,闫思弦都不会觉得奇怪,哪怕现在还有一些连他都不知道的投资项目,也是正常的。

不正常的是这张投资合同出现的方式。

那是难得休息的一天,闫思弦自书架上抽出了一本看到一半的书,想用它打发时间。

刚翻开书,便掉出了这张被对折的A4纸。

闫思弦立即发觉不对劲了。

首先,他有着良好的整理习惯,绝不会将投资合同之类需要保密的商业文书随便夹在一本书里。

再者,闫思弦对自己的记忆力还是很有信心的,他非常确定,自己从未看过这份合同。

那么问题来了。

这份合同是什么时候,谁,夹进书里的。

他很快便想到,自己上一次翻这本书时,张雅兰正借住在家里,她还问他读的是什么书。

闫思弦虽然不喜,但出于绅士风度,当时还是给张雅兰大致概括了一部分书中的故事。

之后,因为疯子团伙的案子,闫思弦便没空翻书了。

再次翻开这本书,已经是将近两个月后。

闫思弦曾反复研究家中的监控内容,也的确发现张雅兰曾从书架上拿出这本书。可是因为角度问题,无法弄清她有没有将合同夹进书里。

但闫思弦知道,是她。

问题是,她为何要留下这么一张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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