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无可赦_164(1 / 2)

加入书签

从笔录来看,疯子冲出来行凶的时候,他掉头就跑,事后又怕惹事上身,连个110都没打,还是警察找上门去,他才说明了当晚的情况……

对了,之所以知道行凶的是个疯子,一来是对方蓬头垢面,行凶的时候又吼又叫,根本不在意是否会惊动周围的住户——这跟正常人的行为逻辑可不相符——走访调查,也的确有周围的住户反应当晚听到了喊叫声。

二来,据徐龙这位朋友反应,那几天他在家附近见过一个疯疯癫癫的流浪汉,当时没留意,可事后回想起来,越想越觉得当晚行凶的就是那个流浪汉。

一些居民也表示见过那个流浪汉,不过……案发之后,流浪汉就失踪了,再没人见过他,片区分局也组织警力进行过调查跟进。

可是,因为凶手精神不正常,本身就不按常理出牌,查无可查,再加上受害人有个前科,有那么点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意思,案子最终也没能侦破……”

闫思弦插嘴道:“这是好事,凶手是流浪汉,还有精神问题,对警察来说,想随便找个人顶罪,来提高破案率,太容易了,没这么干,就是进步。”

“你今天怎么老是话中有话?”吴端道,“对我国法制建设不满意?”

“不不不,我是为法制建设进步由衷感到高兴。”

“少废话!”

“赞扬两句,抱一抱祖国大腿也不行?吴队管这么宽啊?”

“言多必失,容易封书知道吗?到时候你亲妈也救不了你。”

闫思弦做了个在嘴上拉拉链的动作,“我错了,请求组织原谅。”

“咳咳……”冯笑香伸手在平板电脑上划了一下,切换页面后,她道:“类似这样的疯子伤人案件,搁在五年前,好几年都发生不了一起,可是最近5年来,每年都有至少两起类似案件发生,多的时候——比如去年,就发生了四起。

五年来,此类案件总共发生了16起。”

“有什么规律吗?”

“但凡被抓住的,在精神鉴定时,CT扫描全部发现了大脑器质性病变——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精神病,大多都有中枢神经系统方面的器质性病变,属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这些人全部脱罪,无一例外。

还有三名没被抓住的精神病,情况就不清楚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