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叫(1 / 2)
“啊...我的天啊...怎么会这样?”
在众人不解的目光之中,项阳双目无神,整个人呆呆的看着前方,伤心欲绝的惨叫着,简直是闻者落泪,听者欲断魂。
“你惨叫什么?”
胡巴都呆住了,被项阳这么一声惨叫,他竟然忘记了恐惧而逃跑,而是呆呆的看着项阳,被项阳勾起了心中的好奇。
到底是为什么,项阳竟然会如此伤心,这实在是有点儿太不科学了。
毕竟,两人的大战之中,分明是项阳赢了 ,而他输得非常惨,他身为真仙,竟然输给了一个凡人,不应该是他悲痛欲绝吗?
这家伙又伤心什么?
“混蛋,你竟然把我的宝贝给弄毁了,还我宝贝来。”
然而,就在胡巴也呆呆的看着项阳的时候,就见项阳抬起头来瞪着他,脸上带着愤怒之极的神情。
如此神情,胡巴看不明白,因为之前他挑衅项阳的时候,项阳也同样非常不爽,但是,跟现在相比,那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啥...你的法宝不是完好无损吗?你伤心什么?”
胡巴呆呆的看着项阳,他觉得自己又一次受到了伤害了,破碎了的法宝明明是自己的,而项阳这家伙的法宝依旧完好无损的样子,他伤心什么?是故意这样惨叫着来嘲笑自己吗?
太过分了。
如果不是之前两次攻击,已经让胡巴确定了自己绝对不是项阳的对手的话,他早就直接冲过去跟项阳拼命了。
但是,这家伙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胡巴心中依旧懵懵的,项阳表现出来的悲伤并不算是装的,但是,到底是为了什么会如此的悲伤?
“你这个混蛋,还我那块盾牌和那柄仙剑。”
项阳抬起头啦,用仿佛要吃人的眼神看着胡巴,怒声道,“亏你还是仙界的天骄,什么狐狸一族,你简直是太没有用了,六条尾巴的狐狸果然没有用,比人家九条尾巴的就差了很多了。”
说着的时候,他的脑中不自觉的浮现出九尾天狐后裔的梅傲雪的身形,当日源星十万大山一别,梅傲雪已经回到了仙界,从此应该几乎不可能相见了吧。
虽然梅傲雪跟自己不怎么对付,但是,两人好歹也签订了个契约,双方之间都不能真正攻击对方生死对决的。
而且,只要项阳愿意,似乎还能施展一些小手段,偷偷从梅傲雪身上‘借’一些力量。
他依旧记得当时从血脉修行世界回到源星之后,跟梅傲雪之间发生的小摩擦,现在想起来,似乎也是挺好玩的样子,可惜,就算知道对方回到了仙界,就算自己日后进入仙界之中,彼此之间想要再度相见也是有点儿难了。
毕竟,仙界太过于浩瀚了,比下界宇宙还要大了不知道多少倍,彼此之间想要偶遇太难了。
“噗嗤...”
项阳因为胡巴乃是六尾狐狸从而联想起了妖族至尊梅傲雪的时候,原本茫然无比的众人总算是明白了项阳为什么会如此的不爽了。
原来是为了胡巴的法宝,而且还是被他亲自毁了的仙器。
他自己把人家的仙器毁了,还如此伤心,这画风似乎有点儿太不对劲的样子,但是,在场的人的境界就没有一个是低于天仙的,就连最弱的翠儿都是正儿八经的天仙,他们并不傻,几乎是眨眼之间,就一个个想明白了其中的原因了。
银黛直接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甚至于,原本因为项阳针对她,似乎已经跟她真正反目成仇而使得她心情非常不好,现在则是被项阳给逗笑了。
“小姐,他,他太无耻了,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无耻的人啊。”
翠儿小丫鬟则是气得小脸铁青,她原本就跟项阳很不对付,无论看到项阳做什么事情都觉得那是不对的。
“你生气什么?”银黛反而笑着问道。
“啊...我生气他太无耻了,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无耻的人啊。”
“小姐,我一定不跟着他,我就算是死了也不当他的丫鬟的。”
“......”
翠儿气鼓鼓的说着,然后小脸上带着可怜兮兮的神情看着银黛,敢情这丫头现在还在担心日后会被她家的小姐送给项阳成为项阳的丫鬟。
不过,这丫头在见到项阳的真正的实力之后,却是真正的慌了。
项阳能一拳崩碎了银黛无法崩毁的上品仙器级别的青月盾,能一刀斩碎对一名真仙的仙器飞剑,如此强大的实力,绝对不是普通的天骄能相比的,说不定真的能跟存在下界的那些古仙古神的传人相比呢。
而项阳如果真的能打败那些古仙古神的传人,以翠儿跟银黛的赌约的内容看来,她可是要当项阳的丫鬟啊。
一想到自己日后要整天面对着这么一个混蛋的时候,翠儿整个人都觉得不好了。
“好了好了,先别讨论这个事情了,先看看这家伙要怎么处理接下来的事情。”
银黛自然也明白自己的小丫鬟心中所想的,她的脸上带着无法掩饰的笑容,一双美眸看着项阳,轻声道,“不过,这家伙的实力真的是超乎我的想象了呢,恐怕就算是我都不一定是他的对手,难怪能被‘她’看中。”
“完了,看小姐这样,似乎也看中了这个混蛋了。”
翠儿见了之后,顿时心若死灰,觉得自己肯定要被自家小姐卖给项阳那个混蛋了。
“你...那明明是我的法宝。”
正当银黛和翠儿这一对主仆在对话的时候,胡巴则是呆呆的看着项阳,脸上带着愤怒之色。
他总算是明白项阳为什么会如此惨叫不休了,但是,正因为明白了为什么,更是使得他心中愤怒,明明是他的法宝,竟然变成了项阳,当然,最可恶的是,明明是被项阳轰碎了的,项阳竟然还一副责怪自己的样子,这.特.么.都.什么事情啊。
“你的法宝不就是我的法宝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