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节(2 / 2)
“啊,对呀。我们可以将车辆分出档次来,就像马车一样,有拉货的,有普通的,有豪华的。拉货的用大马力发动机,比如说给它装上八个,十个,甚至十二个气缸,这样就可以有最高四十马力了,然后通过变速箱来放大扭力,这样就可以让它一次就能拉上很多辆货运马车都拉不了的货物。普通的就像刚才麦克唐纳先生您提到的那样改进。至于高档的,我们可以用更宽的轮胎,钢铁的车身,还有更加强悍的发动机,比如给它装上一台四十马力的发动机,再装上我们以前的那种豪华版散热系统……”一旦史高治提供了思路,休伊特立刻就冒出了一大堆的新想法。
“不错,不错!这主意很好!”洛克菲勒大声的称赞说。他接着转向史高治,对史高治说:“史高治,我觉得我们要加快速度,把汽油动力车辆的生产搞起来。嗯,汽油动力车辆这个名称太长了,作为研究时候的名称还行,作为商品,就必须有更简洁的名字。就叫汽车你看怎么样?赶快筹钱出来建立一家汽车生产公司吧。赶在我们和西班牙开战之前,先把货车弄出来,可以给部队运给养,拖大炮,然后就是普通款的乘用车,争取在奥地利世界博览会的时候,把豪华型号的搞出来……啊,史高治,你觉得新的公司叫什么呢?就叫‘麦克唐纳汽车’怎么样?要是你手头紧,我也愿意在这个项目上投资。”
史高治明白洛克菲勒的意思,洛克菲勒的财产几乎全投入到石油当中了,这些年石油业虽然也在不断发展,不断地给洛克菲勒带来更多的钱,但是石油带来的钱的增长速度却并不是麦克唐纳财团中最快的,而且此前石油似乎也不是史高治最为关注的。这让洛克菲勒不免有些心急了。至于他主动要给这家拟议中的汽车公司取个“麦克唐纳汽车”的名字,那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让自己放心,表明他无意于争夺这家公司的主导权,他的投资只是希望汽车能更快投产,并且让自己顺势赚点钱而已。不过对于这家汽车公司的名称,史高治有着自己的打算。目前叫做“麦克唐纳”的大公司已经够多了。如果再冒出一大堆的“麦克唐纳某某公司”,估计就会有不少人要看自己不顺眼了,说不定,就会有一帮子家伙要推动什么“反托拉斯法”之类的东西了。所以史高治已经不准备在新的公司前面加上“麦克唐纳”的字样了,甚至麦克唐纳财团以后对于这些公司的控制都应该更为隐密一点了。
于是史高治想了想,对洛克菲勒说:“新的汽车公司的确可以在最近开始准备了。约翰,你的思路不错。我也欢迎你来投资。至于公司的名字嘛,你觉得就叫‘大众汽车公司’如何?为大众服务,让美国人民都能有自己的车……”
第三百三十二章 大众汽车(二)
几天之后,一家名为“大众汽车公司”的企业在克利夫兰建立了起来。这家公司建立的时候并不起眼,虽然有传说,说这家公司其实是麦克唐纳家族的产业,但你要去查它的大股东,除了标准石油的洛克菲勒之外,还似乎真的和麦克唐纳关系不大,至少,在这些股东里面就没有一个姓麦克唐纳的。
当然,如果细细的挖一下,你就会发现,这些股东(一般都是一些投资公司什么的)的股东,你就会发现,他们全都是麦克唐纳家族的控股公司甚至是独资公司。事实上,这家“大众汽车”的大部分股份,都控制在麦克唐纳家族手中。
公司成立的仪式非常简单,麦克唐纳家族也没有任何重要的人物出席发言什么的。公司成立后倒是花了不少的价钱在很多报纸上,包括纽约时报这样的大报纸的头版位置发了一则简短的公报。同时在广播中,“大众汽车”也开始频繁的在黄金时间出现。长时间的在广播里出现,大面积的在显眼位置刊登这样的公告,确实让很多人都关注到了这家新建立的企业,但另一方面,无论是公报,还是那些简短的广告,都简短得甚至都不够让人搞明白这家公司到底是干什么的,他们所生产的所谓“汽油动力车”究竟是什么东西。
这样做当然也引起了一些人的兴趣,比如在广播节目里,就不断有人打进电话来问那个什么“大众汽车”生产的所谓“汽油动力车”是什么玩意儿。然而,主播却也只能用“我也不是很清楚”来回答。着这种情况,也越发的激起了一些人的好奇心。
半个月后,谜底被揭开了。这一天“大众汽车”邀请了大批的媒体,在纽约塔下进行了一次公开的展示活动。首先被展出的是一辆货车。相比载货马车,这辆车有着更大的车斗和更加粗壮的轮胎。在巨大的车斗前面,是汽车的驾驶室,驾驶室是用钢结构和铁皮制造的,正面是两块风挡玻璃,两侧是装有玻璃的车门。里面设有两个座位,方向盘,变速箱,离合、油门、刹车三块踏板。整体上看上去和现代的卡车已经大致上差不多了。
作为对比,还有一辆马车停在这辆卡车的旁边。这是一辆套着四匹高大的夏尔马的重载马车。夏尔马是世界上最高大也最强壮的挽马,成年的夏尔马肩高一般都能超过两米,如果抬起头,从马蹄到马头的高度则通常能超过两米六,体重能达到一吨多。一般来说,一辆载重马车只需要一匹夏尔马就已经很足够了,而这辆载重马车,居然用四匹夏尔马来拉,这简直就是奢侈呀!
这两辆车的旁边,还有一台电动起重机,在它的旁边,放着有一些铁锭。这些铁锭上都标着“1t”的字样。在众目睽睽之下,电动起重机一口气将五个这样的铁锭吊放到了那辆马车上。五吨,这辆马车上一口气就被装上了整整五吨的东西。
不过对于夏尔马比较熟悉的人还是不太在乎,拉动五吨货物,如果是在平地上,别说四匹夏尔马,就是只有一匹夏尔马,也可以勉力做到。四匹夏尔马,拉这么点东西,绝对不算累。不过如果看看前面的道路,情况似乎就有点不同了。
在环绕着纽约塔的道路上,放置着一些用钢板搭成的小上坡小下坡。对于载重马车来说,爬坡才是最为艰难的。
接着那台电动起重机又一口气把十个铁锭吊放到了那台卡车上。同时,在旁边临时搭起的一处高台上,“大众汽车”的总经理,弗兰克·洛克菲勒(约翰·洛克菲勒的弟弟,在原本的历史上,弗兰克因为在南北战争中应不应该服兵役的问题上和他的哥哥闹翻了,搞到老死不相往来。而在这个时空里,因为史高治的干预带来的变化,弗兰克在战争中成了英雄,而约翰也没留下不服兵役的问题——他以克利夫兰志愿军团后勤负责人的身份参与了战争,所以兄弟两个倒是没有完全闹翻。但是两个人的关系还是不是特别好。当然,史高治会选择他来当这个总经理,也许也和这有关。)宣布,载重汽车和载重马车之间的比赛现在开始。
首先启动的是那辆由四匹夏尔马拉着的马车,虽然装着的货物很多,但是夏尔马毕竟是夏尔马,无愧于最强壮的马匹的称誉,马车夫轻轻的抖动马鞭,四匹马一起发力,很快就拉着马车走动了,接着走动迅速的变成了小跑。然后速度又进一步加快,变成了快跑。当然,夏尔马本身并不是一种善于奔跑的马匹,又拉着车,所谓的快跑,也快不到哪里去。
“嘿!真不愧是夏尔马呀!拉上这么多,还能跑起来!”在旁边观战的人群中,有人忍不住赞叹道。
“哎,比我们家的那辆破马车可真不知道强到那里去了。”另一个看起来像是个车夫的人也感叹说,“我们家那辆车,压上五吨的货物,恐怕直接就垮掉了。家里的那两匹马加在一起,恐怕也比不过一匹夏尔马。”
这个时候,那辆汽车的驾驶员舒马赫才刚刚用摇杆发动了汽车,钻进了驾驶室。这个时候,马车领先他已经有快一百米了。舒马赫轻轻地放下了手刹,挂上档位,收手扶着方向盘,缓缓的抬起了离合。
那辆拉着整整十吨货物的卡车喷出了一股黑烟,然后开始加速向前。相比后世的一些一百多马力的轻型卡车(那些拉着上百吨乱跑的重型卡车就没有比较的必要了),在这时候,只有40马力的大众卡车本来功率上就差了很多,偏偏还要超载的拉上了十吨货物。(我大天朝的轻卡表示:拉十吨也算超载?地磅反驳:你丫的空载的时候就已经超载了!)按后世的标准来看,加速水平自然是惨不忍睹了。
不过这是从后世的水平来看的,在这个时代,当舒马赫将油门踏板狠狠的踩下去之后,8.0升的v12发动机咆哮了起来,在旁人看来这辆车立刻就像是一头愤怒的公牛一样冲了出去。
“天呀!真快!”围观的人群中一片惊呼。
这个时候,那辆马车也已经到了第一处坡道。这个坡其实也就一米多高,但是坡度却略微有点大。赶马车的车夫也是个老把式了,知道这个坡不是靠猛冲冲得过去的,于是反倒是降低了一点速度,好让那四匹夏尔马能够脚踏实地的发力,将马车拉过去。
夏尔马毕竟是夏尔马,这些巨大而优雅的骏马的长着长毛的马蹄结结实实的踏在坡道上,它们肩部的肌肉高高的鼓了起来,拉着这辆五吨多重的马车顺利的就越过了坡道。
“好样的!真是好马!”刚才那个马车夫模样的人又赞叹了起来。刚才他就一直盯着这处坡道,要拉着这么重的东西越过这样的坡道可不容易。他觉得换了他的马来,十匹都不一定够。
赞叹声刚落,那辆古怪的“汽车”就也来到了坡道前,它甚至都没有什么减速,直接就冲了上去,一转眼就赶上了马车,然后毫不留情的就把它甩在了后面……
“这……这是拖着十吨重的货物?上坡的时候都没怎么减速,就这样过去了?这还有没有天理呀!”那个马车夫忍不住喊出声来了,可惜他还没有接受无产阶级革命思想的教育,更没有立下过诸如:“愚昧和虚伪的黑暗。依然笼罩着这个世界!
我发誓,从今天开始,我将为真理而斗争……”
这一类的誓言。(向无敌的城管们致敬!)要不然,保不住,他就要向着那辆车大喊一声:“这不科学!”来看看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黑暗生物在搞鬼。
汽车迅速的就超过了马车,然后以快得吓人的速度(史高治目测这速度大概不超过三十公里每小时),将马车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除了这一处坡道,在这一圈中还有两个更高的坡道,第二处坡道虽然角度略微平缓了一点,但是高度却更高了,足足有五六米高。那辆冒着黑烟的汽车还是几乎一点都没减速就翻了过去,而等到马车到了这里的时候,那四匹夏尔马费劲力气才将车拖了过去。这时候阳光斜斜的照了过来,照在夏尔马那长长的鬃毛上,闪闪的反射出亮光——这是马匹流出汗水在阳光下闪光。
翻过了这个坡,细心地人都能看到,几匹夏尔马的腿已经开始发抖了,即使到了平地,它们也不能再拖着马车飞跑了,就是小跑都有点勉强了。而这时,带着呼啸声,那辆喷吐着黑烟的“汽车”竟然又一次超过了这辆马车——买马车才走了不到一半路程的时候,这辆汽车居然就超过他整整一圈了……
最后当越过了最后的一个坡道回到了起点的时候,四匹夏尔马已经疲惫的几乎动弹不得了,而那辆汽车拖着两倍于它们的负载居然轻松地套了它们三圈……
第三百三十三章 大众汽车(三)
“大众汽车”的这次展示造成了巨大的反响,各家媒体都从不同的角度报道了这次展示活动。一些大报更是敏锐地指出,这种发明将会前所未有的改变人们的生活。
比如纽约每日时报的报道就更侧重这种发明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就像火车曾改变了人类交通的方式,使得城市和城市之间的距离一下子变小了一样。汽车的出现,也将使得城市本身,以及城市和乡镇之间的距离一下子变小不少。
在没有铁路以前,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的大宗的物资的运输,我们几乎只能依赖于水路,这使得城市几乎必须被建立在有水路相通的地方。铁路让城市获得了解放,大宗的货物可以不再依赖于水路,而是通过铁路以更快捷的方式到达另一个遥远的城市。但是在城市的内部,以及城市和乡镇之间,小宗货物的运输,还是要依赖于传统的,低速度,低效率的马车,这使得小宗货物的运输成了整个运输环节的一个瓶颈。很多时候,一方面,我们的铁路上的货车空着,没有需要运送的物资,另一方面,因为马车的运力的限制,大批的急需运送出去的物资却只能继续呆在仓库里,根本不能按时运到火车上,只能让火车停在铁轨上空等。白白的浪费火车的运力。
而如今有了汽车,一切都不一样了,在昨天的演示中,大众汽车的新发明——汽车一次性的就装下了十吨货物,并且行走如飞。作为它的对照组,四匹夏尔马拉的载重马车几乎已经是世界上最强的载重马车了,它一次就拉上了5吨的货物,这已经是几倍于一般的马车了,但汽车却证明了自己比最好的马车拉的还多,跑得更快。在昨天的展示活动中,四匹夏尔马拉着载重五吨的马车围着场地道路跑了一圈,就疲惫至极需要休息了。而它们的对手汽车却在相同的时间里跑了三圈,而且如果有需要,还能够继续跑下去。这就意味着这种车辆,就运输的效率而言是要超过最好的马车好多倍。相比一般的马车,就更是没有继续比较的必要了。
我们采访了‘大众汽车公司’的总经理弗兰克。(为了避免别人联想到麦克唐纳家族,报纸甚至故意隐去了他的姓氏)他告诉我们,他们的这款货车在此前的测试中,在同样载重的条件下,在比较平直的道路上,跑出过十九英里每小时的平均速度,这个速度甚至都不亚于火车了。弗兰克告诉我,他认为,在一些小宗货物的运输上,包括在城市之间,汽车的灵活性,也要远远的好过火车。
‘比如你有几吨货物需要从克利夫兰紧急运到纽约去,但是这些货物又不够装满一节火车车皮,在以前,你就只能要么等,等到找到其他的货物能一起塞满这节车皮,结果白白的耽误时间;要么你就一咬牙,为了争取时间,就为了这么点货物,包下整个车皮,白白的浪费钱。如果遇到铁路繁忙,有时候你还会遇到根本就找不到车皮的问题。但是现在,有了汽车,这一切都不是问题了,开汽车送过去,直接从你的公司仓库,送到对方的公司的仓库,又方便又快捷。’弗兰克经理就是这样告诉我们的。
至于这种车辆的可靠性和使用成本,弗兰克经理也给我们算了一笔账。他告诉我们,这种车平均使用四十个小时会有一次小故障。只要驾驶者接受一点相关的训练,就能在一个小时之内排除故障。这个时间甚至还不如马匹吃顿饭的时间。至于使用成本,弗兰克经理则是这样说的:‘如果马匹能够一直不生病,那么养一辆用两匹普通的马拉的车的成本大概就不会比养一辆这样的汽车高太多。’
关于汽车本身的价格,以及燃油的问题。弗兰克经理则是这样说的:‘汽车本身的价格肯定是比马车贵的,可是你看,一辆汽车在效率上就可以顶得上很多马车,如果是普通的那种运货马车,恐怕都能顶得上几十辆了。而我们的价格却绝不会有那么贵。当然具体的价格现在还没有完全确定,但我可以会告诉你,最终的售价不会超过四百美元。而拥有这样一辆车,你就等于有了一个拥有数十辆马车的运输公司了。至于我们用的燃料,是来自标准石油的“汽油”,人们可以很容易的在标准石油卖到它。’……”
而在另一些报纸中,记者们则绘声绘色的描绘了汽车高速行驶的情况,太阳报在报道中采访了一些观众,他们纷纷表示汽车的高速度给了他们很深的印象。
“跑起来就像是一头愤怒的不知疲惫的公牛。”某个被采访的观众是这样形容的这种叫做汽车的东西的。
而在对弗兰克的采访中,太阳报更是挖出了猛料:“我们告诉弗兰克经理,很多读者希望能看到一款用于全家乘坐出行的汽车。而弗兰克经理这告诉我们,公司也有这样的计划,相关的车型正在试验中,一旦通过了各种安全和经济方面的测试,就可能会投放到市场中来。关于这种车辆的性能,弗兰克经理是这样告诉我们的:‘相比卡车,带着一家人出去郊游的车辆不需要那样大的载重量,所以这种车会稍微小一点,轻一点,发动机也会更小一些,这样也能减少燃油的消耗,减少我们的顾客的使用成本。因为车体更轻,而且能够设计成更符合减少空气阻力的形态,我估计这种车的速度会更快,完全有可能接近甚至是突破四十英里每小时。另外,我们还有更高档的豪华版的乘用车以及一次可以装上几十人的公共乘用车的研发计划。你知道,城市里没有马车非常不方便,但是马匹会在城市里到处留下马粪、马尿,污染了城市。同时马是一种非常敏感的动物,一位马匹受惊导致的事故每年都有不少。相比之下汽车不但能避免这样的污染,让大家居住的城市更为清洁,同时,相比敏感的马匹,人就更沉稳一些,一种完全由人控制的车辆也能让城市的交通变得更加安全。’”
这些关于清洁呀,安全呀之类的鬼话都是史高治教给弗兰克的。来自后世的史高治当然知道,这些全是鬼话。汽车的确不会在大街上留下一堆堆的马粪,但是汽车排放的尾气却是比马粪厉害得多的污染。尤其是在那个时代,还没有太多空气污染的概念,也没有啥子无铅汽油,乙醇汽油什么的,更没有什么国标欧标的排放标准。这是一个自由的时代,想怎么排放废气,就怎么排放废气。自由的时代,就是这样的任性。至于安全,来自后世的人都知道,在后世,人类死于非命的最大的原因就是汽车带来的交通事故了,以美国为例,在后世,每年因为交通事故死掉的人的数量都是木仓击案的好多倍。所以每当有人说,因为公民持木仓,导致木仓击案过多,死的人太多了,需要禁木仓的时候,反对禁木仓的长木仓协会的家伙们就会说:“先把汽车禁掉吧!”相比马车,汽车要快得多,当然更容易出事死人,再说,人类还真不一定比马匹沉稳理性,别的不说,你肯定听说过人类酒后驾车的,你什么时候听说过马匹酒后拉车的?不过在这个时代,除了史高治,谁会想到这些呢?而史高治吗,对于这些问题,当然会采取打死你我也不说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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