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1 / 2)
“上班哪有你重要。”孟歌还是一贯的调调。
“滚,我警告你,下午不要跟着我!”钟筝三天的假期,转眼间已经过了一天半。
“嘿,不就是布置爱巢嘛……”孟歌还没说完,忽然收到顾泠澜杀人似的目光。
“孟歌,我警告你,不要在小筝面前乱说话。”严肃脸的顾泠澜,清冷的眼神居然让孟歌有一丝的心慌。
他当然知道,发起狠来的泠澜小美人,有多可怕。孟歌讪讪然:“得,你们的事儿,我一个字不说!”
顾泠澜的,钟筝的,宋宸灏的,他们三个之间的破事儿,就让他们自己解决。万一有点儿偏颇,到时候他可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好兄弟之间上演相爱相杀这种戏码的,最烦人了。真是,小辣椒虽然还不错,不过哪有那么可口啊……
还是太嫩!没经验!雏!孟歌心中将两个好兄弟狠狠鄙视了一番。
------题外话------
时间都去哪儿了……找不着码字的时间啊……
☆、113 爱巢
“师傅!就这里!门口停下就行!”
出租车内,钟筝遥遥就看见了站在门口等候的某个人,急忙指挥师傅停在门口,飞奔下车。
原本站在门口优雅俊美如雕塑的顾泠澜,立即展颜,加快了步子,迎向小步跑过来的钟筝,停在面前后,伸手捋顺她飞到额前的发丝,语气半是宠溺半是埋怨:“都说了去接你,非要自己来。”
“我这不是帮你省油嘛,你这车排量多大,来回两趟比我打车都贵。”钟筝嘿嘿笑,胡乱扒拉了一下自己的头发,表情有点不自然。她只是觉得,刚刚在人家万隆员工面前冒充了一把总经理女友,结果总经理刚走,就有别的男人来接她,对宋宸灏面子来说,多不好。做哥们,得有义气,不能恩将仇报忘恩负义。
“是啊,谢谢你帮我这个无业游民省钱。”顾泠澜拿她没办法。他不想表现的太过死缠烂打,他想用她最喜欢的方式去喜欢她。
“要花钱的地方多着那,年轻人,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不要出国几年就忘本啊!”钟筝老气横秋地拍拍他的背,开玩笑。
“是,钟老师。”顾泠澜低头,给了一副“好吧你说怎样就是怎样”的表情。
“乖了,走,咱进屋看看去!”钟筝大手一挥,抬脚就要往小区内走。
顾泠澜一把拉住她:“你是想要锻炼身体吗?”他伸手指了指停在一旁的新车。
“太隆重了吧,不就几步路还来接我。多不好意思哦!”钟筝满意地又大力拍了拍顾泠澜的背,拍得他差点咳嗽:“我们家泠澜还是跟以前一样善解人意加体贴啊!”
“你才知道。”顾泠澜白她。
一直到进了小区,钟筝才明白顾泠澜来接她是多么明智的举动。她只知道临湖尚郡是富人聚集的别墅区,却从来没有来过。在她印象中,最多也就是和兰亭墅差不多呗。可是,图样图森破,现实告诉她,临湖尚郡之所以能和在市中心寸土寸金的兰亭墅相提并论,就在于它大。
大,很大,每一栋别墅掩映在青山绿水中,相隔的不是一个花园一条路,而是整整的一个个小山头。哪怕是开车一路通行都无阻,至少也要开三五分钟,才能看到下一栋别墅。
“这……”钟筝憋了半天,终于想出了一个合适的句子:“这也太荒凉了吧……”
顾泠澜轻笑:“是怕我住在这里太危险吗?那要不要你住进来贴身保护我?”孟歌才用的借口和段子,他就拿来现成用,当然,他可不想孟歌那么猥琐。
“一个人住这么大房子这么大地方,你不孤单啊!这环境倒是真的好,空气也好,只是人也太少了点。”钟筝喜欢一家人热热闹闹在一起:“你爸妈会过来吗?”
“暂时不吧。”顾泠澜看着钟筝的表情:“你不喜欢这里?”
“这里来度个假还不错,或者一大家子住在这里,一个人的话太冷清。”钟筝摇摇头:“泠澜啊,要不你住我们家?或者直接在孟歌或者jason他们那边的公寓楼租着吧,又方便环境也挺不错的。”顾泠澜的身体也不知道怎么样,要是真让他一个人住在这叫破喉咙也没人搭理的地方,她哪里放心的下。有钱人的生活果然是高处不胜寒啊。太高端,太奢华。
她忽然想想起了宋宸灏。想起那一晚,那二楼孤独的一盏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忽然有些心疼。
“那好,你不喜欢我们就换。”顾泠澜方向盘一打,车子拐了个弯,又顺着原路返回。“我先打个电话给孟歌吧,让他在楼下等着,带我们去看看。”虽然很不待见那小子,不过他在那儿住的时间长,总是知根知底些。
“行呢,说不定他认识人。”钟筝天真地想着,顾泠澜一个人,估计租个二室一厅*十个平方就差不多了,那里虽然高档了一点,每个月租金就算上万应该也能拿下。这点负担对顾家来说应该问题不大。而且,谁知道顾泠澜会在容城呆多久?京城的环境对他的发展来说,要更好一些的。
“什么?住我们这儿?泠澜你找什么房子!直接搬我家不就行了!”孟歌一听是这个事儿,拍大腿的声音都能从话筒里听到了。
“滚蛋,你找不找?”顾泠澜对付孟歌,永远都是这么游刃有余:“再废话就算了,全容城哪就你那个地方能住人。”
“找找找!小美人你别不高兴嘛!全容城当然都能住人,不过我这儿住的都是人上人。”孟歌嘻嘻笑,立马就软了:“唉,你不是拉着小辣椒布置爱巢的吗,怎么,不住临湖尚郡了?”
“注意你用词,小筝觉得那儿太冷清了,我们现在一起过来。”顾泠澜声音冷下去,隐晦地提醒孟歌不要乱说话。爱巢这种字眼,还不适合。
中午刚接到警告的孟歌果然老实闭嘴:“嗯,你一个人住那儿确实冷清了,怎么样,你那房子卖不卖?上次倒是有人跟我打听这地儿的别墅呢,不过有市无价,买得起那儿的谁会卖啊。”
“你也说了有市无价,我总不能一回来就开始败家卖房子。”房子是外公外婆留给他的,里面承载了他的记忆。
“得,你也不差那点钱。”虽然那钱后面至少八个零。孟歌自知多言:“行了,你先过来吧,我先帮你看看去。一定会帮你挑到最好的。”
以孟大少爷的眼光,他说最好的,当然不会差。电梯上了十二楼,当西装笔挺的物业经理打开大门的时候,钟筝深深地认识到了自己的目光有多么短浅。
她以为的小高层,都长那样……可这二百多个平方上下两层复式全部精装潢配顶尖家居的,是怎么回事?原谅她头发长见识短吧,她就是一个小康人家的女儿……
两百八十平,单价三万八,有了孟歌的关系可以优惠到三万六……那也是整整一千万啊!
而且,不是租!是买!顾泠澜他是买!
钟筝的内心是崩溃的。她忽然觉得,自己是不是太多嘴了。
“怎么了?不喜欢吗?”顾泠澜体贴地观察到钟筝的神情。
钟筝哭丧着脸:“泠澜……”
“嗯?怎么了?”顾泠澜吓了一跳。这么叫他的名字,还是这种音调,待遇可几乎没有。
钟筝假假地干哭模样:“要不你再想想清楚?你不用因为我说太冷清就重新买房子住。虽然临湖尚郡是冷清了点,可是风景好空气好啊。家里大的话,请两个工人请两个保姆也不错,人工再贵也要不了这么多……”
“傻丫头,想什么乱七八糟的呢。”顾泠澜莞尔失笑,刮了刮她的鼻子:“你是怕我买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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