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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粒糖,这杯酒,这个火锅看似简单,但其背后的含义却很深,这代表的是一种情感上的牵绊,却不是一言一句能够说清。

“啊!”

忽然听见外面传来女人的尖叫声,惊动了餐馆里的人,老板站了起来,回头问道:“咋回事啊?”

一个服务员匆匆忙忙跑了进来说道:“刚刚,有个黑影一下子从我们后院冲了出去,我看见他好像把强子给带走了!”

“啥!”叼住沟扛。

老板大吃一惊,急忙跟着服务员冲到了后院,看见地上多了一粒糖和一截被拉下来的衣服,却不见强子的踪影。

“天杀的,谁到我家来偷孩子!”

老板大呼小叫起来,此时周易皱着眉头,看了看南方的天空,默默地走出了餐馆。

距离此地三里外,约莫出事后过了十来分钟,小树林里,一个大约五六岁的胖乎乎小子蹲在地上,嘴巴被塞住了,身上捆绑着绳子,脸色惨白,眼睛里噙着泪水,不断地往下流。

穿着黑衣的男子站在小男孩身边,阴沉沉笑了笑说道:“这鲜血应该味道不错,你小子能被大爷我吃了,也是你的福气。”

它伸出手,长长的黑色指甲点在孩子的脸上,刺破了孩子的面皮,流出了一滴鲜血,它放在嘴里舔了舔,立刻感觉精神百倍,浑身一激灵后喊道:“真是甜美至极!”

就在其迫不及待下口的时候,一个冰冷的声音悠悠地出现在了男子身后,低声说道:“我劝你还是别乱来的好。”

黑衣怪物吃了一惊猛地回头看去,却见一个黑影在身后一晃而过,落在了背后的树林中,黑色的树林,阴沉的天幕之下,一袭黑衣,只能看见在黑暗中闪烁的那双红色眼睛,带着嗜血的感觉。

“谁!你是谁!”

黑衣怪物有些慌张地问道,从心里冒出一股子冷气。

“把人放了。”

对方冷冰冰地开口,听声音很苍老,但是在灵异圈子里,越老就越有本事,要是遇到个年轻人你反而该安心,要是遇到一个老不死的,那极有可能是个变态怪物。

“这是我的!怎么?想从我的嘴里抢吃的?你修了多少年道行?和我叫板!想吃这口鲜肉,就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

说话间它猛地吹了声口哨,四周立刻有大量的黑影冲了出来,落在了地面上,将站在树林中的神秘人团团包围。”我原本以为是路过北京的妖怪作祟,不知道那条街的规矩,原来是本地的妖怪不知道轻重。那就更该死了,那条街有那条街的规矩。只要我在那里一天,那条街上任何一个人你们都不能动,那里的主人,你们惹不起!”

神秘人踩着地上的枯树叶走了出来,说出的话似乎比北京这寒冷的冬夜都要冷彻心扉。

“杀!”

黑衣怪物大吼了一声,四周的妖魔冲了上去,却见红光在地面上一闪而过,随后化作巨大的红色光线,在半空中来回穿梭,天空中有大量黑色的蝙蝠飞过,扑腾的翅膀连天上最后的月光都遮蔽了。

“啊!”“别,别杀我!”“别过来,我不想死!”

黑色的蝙蝠群挡住了黑衣怪物的视线,它什么都看不见,却能够听见从对面传来妖怪们的惨叫声,到底发生了什么会让这群桀骜不驯的妖怪害怕成这样!一股寒气从黑衣怪物的脚底心往上涌,最后钻进它的心里,害怕,真的怕了!对方到底是什么来头?根本就没感觉到对方释放妖气,也看不清对方的脸。

但是当蝙蝠们向着天空飞去,散开之后,它终于看清了眼前的惨状,地面上全部是断肢,而且还都是被蛮力撕扯开的碎裂断肢,场面令人恶心,如同人间炼狱一般,黑衣怪物大吃一惊,向后退了一步却感觉到耳边有一阵怪异的风吹过,等反应过来转头的一刻,却看见一个黑影抱着自己抓来的小男孩退到了远处。

用手捂着小男孩的眼睛,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话,眼睛里红光一闪,小男孩就睡了过去。

“你到底是谁?”

黑衣怪物几乎要发疯了,大声喊道。

对方将孩子放下,此时孩子已经睡着了,他站起身来,穿着黑色的斗篷,月光下可以看见一场老迈但是苍白的脸,银色的头发向后梳,红色的眼睛,虽然是中国人的脸但是却有着奇异的魅力,长长的尖牙如同野兽一般,举起手,指甲不长但是很尖,蝙蝠在空中穿行,像是迎接它们的主人,地面上没有影子,只有一片投射下的黑暗。

“我是那条街的看门人……”

第二百八十一章,富二代和穷老头

“我一个人承载着几乎所有人的过去,我还记得那天的大火,大家都在惊慌失措地躲避,我想去救星梦,却看见栖醒已经带着她冲了出去。我转头想去救玉罕,可是却看见一道燃烧着魔火的衡量从空中砸了下来,正好落在了她的头上,她晕了过去,接着魔火包围了她和白金毒蛇。我看见办公室里的人一个个在向外跑,很多人身上都冒着火,即便用水去浇也无法熄灭。我救不了他们,甚至连我自己出去的路口都被封死了。我化作黑雾想去救人,但是魔火却烧在了我化身的黑雾上。我感觉剧痛无比,身子从空中重重地坠了下来,显化出了原型。意识越来越沉,最终彻底昏迷了过去。等我再醒来的时候,却已经变成了这副垂垂老矣的样子,即便不死却也和死了没什么两样。他们让我去轩辕家族新的基地休养,我拒绝了。为什么还要离开这里?即便这里再破烂,也曾经是我的家。母亲的家族排挤我,我不要吃穿不愁,我只要那些曾经陪伴我的人一个个回来!可是,很快就听说了他们遇害的消息,我越来越绝望。想在这老街上了此一生,至少在我想通之前,至少在我盼到他回来之前,我作为一个看门人,就要守在这老街上。等到他回来。”

这是周易的日记,他记的不全,有时候一连隔好几天都不会写,有的时候一天却写上好几篇。

“今天天气不错,我看见对面的二愣子家一早就开了门,他家老爹每天会给我捎个菜包子,我其实是不爱吃的,因为他家包子无论什么馅儿的都有股韭菜味。不过,人家一片好心,我还是要接受。”

“再过几天就放假了,那群小兔崽子也不常来,不过每次来都给我带糖吃,还别说,糖是好东西。我有时候想喝血,不过一吃糖就不觉得怎么渴了。”

……

“一晃眼,在这街上住了十多年了。老大还没回来。我也已经渐渐习惯了这样的一具身体。心态也渐渐地从年轻人变成了老头。隔壁老王家的孩子昨天结婚,他还在上初中的时候就天天来我这里蹭零钱打游戏。谈恋爱的时候还拉着姑娘来我这里坐坐,那姑娘好像是国企职员,挺好看的,也孝顺。结婚那天,还特意请我去。我没去,他们夜里特地来敬了我一杯酒,真懂事啊,却没来由地想起星梦了,也不知道她过的好不好……”

“一晃眼,又好几年过去了。街上新的娃娃们开始玩,有几个挺淘气的,在墙壁上乱写乱画,我也不骂。等长大了自己就懂了,只是我盼着的老大什么时候回来?前些天,我又收拾了几个不开眼的妖怪。来我们街区闹事,胆子真不小。”

“这几天,对付了几个冤魂。不是坏人,我给送去投胎了。当年老大说过,我就是太心善,现在还是改不了这个毛病。一转眼,又要冬天了,来年,他会回来吗?”

日记一页页的翻,恋心儿一直以为周易躲在这里享清福,其实他一直在等我师傅回来,盼了十几年,守了十几年的寂寞。

当年那个金发英俊的混血儿帅哥,那个出生在欧洲豪门家族,父亲是纯种吸血鬼王子的周易,曾经手上戴着百万的百达翡丽,出门开着镶钻的兰博基尼去撞人家布加迪威龙,撞坏了留下一张卡后扬长而去。交过的女朋友不计其数,家里一个游泳池都比现在住的房子大好几倍,这样的他,却在这里守了那么久,穿着打满了补丁的旧衣服,睡在翻个身就会撞上墙的床,过去是在法国吃的早饭,飞到新加坡吃晚饭,飞回上海泡酒吧。叼住序才。

可现在却用写着“北京首都钢铁厂……”字样的铁碗,给自己每天煮点猪血喝,这样的人生,差距如此之大,他却一直在忍受。

恋心儿握着日记站了起来,此时我们的轿车停在了四合院外面,李迅一下子从车窗里跳了出去,高声说道:“娘的,坐了两个小时飞机,屁股都痛了,周易啊,你小子在哪里啊?听说你现在变成老头子了,让我看看啊!”

李迅笑着跑了进去,可是却没有见到周易的身影,恋心儿走了出来,脸色严肃,大家正要问话的时候,旁边一个轩辕家族的手下贴了上来说道:“在附近发生一起妖怪掠夺人类小孩的事情,老板是附近羊肉火锅店的店主。不过好像,周易追过去了……”

在外面的树林里,黑衣怪物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看见周易的样子后虽然吃惊,不过还是开口喊道:“吸血妖?不对,是吸血鬼!你一个外国的吸血鬼,跑来中国干什么?还是想换换口味不成?”

周易没有说话,常年不吸血,每天喝那么点猪血就像是天天吃减肥餐,他现在的力量不及过去的三成,刚刚追击加上出手已经显得有些疲倦,此时绝不能多拖延,必须快点出手!

说完,他猛地冲了过去,身子在空中拉出了一道长长的弧线,落地后一个屁斩,右手拍在了对方的脸上,对方身体被打碎了一大块,露出了如同木屑一般的碎片。

“木头成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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