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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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候,他的眼前突然闪现出一张脸。沾满鲜血的脸。

那是曾炜的脸,也是冯琦州的脸。两张脸重叠在一起,嘴唇瓮动着,向他发出了相同的声音:“不要迷失。找到你自己。”

这个声音陡然放大,就像一道闪电一样,劈开了眼前的一切。那个刚刚还在被他全知全能地触摸试探的世界,就像被打碎的玻璃镜子一样,化为了无数闪亮的碎片。刺耳的撕裂声和破碎声充斥着耳膜。

魔王的世界炸裂了。

冯斯大叫一声,睁开眼睛。他发现帐篷消失了,帐篷之外的冰天雪地也消失了。他重新回到了狭窄的出租屋里。整个屋子一片狼藉,好似遭遇了小型龙卷风。曾炜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身体已经冰凉。他之前心里所抱着的那一丝丝侥幸,还是没能成为现实。

再一看,巨鼠的身躯倒在曾炜的身旁,倒是还没死,但状况看上去有些古怪。它好像是整个身体无法动弹了,不知道是不是神经受了什么损伤,但是还有意识,眼珠子也在滴溜溜乱转。冯斯注意到,它望向自己的眼神里,混合着极度的恐惧和极度的愤怒。

“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你为什么变成这样了?”冯斯问。

巨鼠没有回答也无法回答。它只是用那种和人相仿的目光死死盯着冯斯,假如这种目光里能带刀子的话,冯斯现在已经变成筛子了。

冯斯还想看看屋里有没有什么其他的异常之处,却注意到屋外传来各种各样嘈杂纷乱的声响。朝窗外一看,天已经蒙蒙亮,刚才四处乱窜的鼠群就像退潮一样,瞬间消失了,地上只留下一些被人打死的死老鼠的尸体。尽管如此,人们还是惊慌不已。冯斯从他们的对话里大致听明白了:鼠群窜了一整夜,警察和检疫部门都来过了也解决不了。但就在几分钟前,老鼠突然全部跑掉了。现在相关部门正在收拾这一片狼藉,搞不好附近的居民都得去医院做防疫检查。

冯斯松了口气。还好,警察虽然来过,所有的注意力都被鼠群吸引了,没有注意到这间小屋里发生的一切——但他们迟早会发现的。至少,曾炜的尸体就在这里。

他迅速抓起巨鼠,塞回到先前那个麻袋里,把口系紧。然后他低下头,看着曾炜:“抱歉,我只能把你留给你过去的同行们了。但请你相信我,总有一天,我会帮助你恢复名誉的。你永远是一个好警察,也是一位值得尊敬的……长辈,无论生死。”

他把巨鼠扛在肩上,打开门,快步跑了出去。

三、

何一帆并没有被池慧骗到酒吧里去和欧洲人们火并,这倒并非因为她智慧过人看穿了这一阴谋,而是池慧压根没有邀请她——她的家族还不够资格和四大家族并列。但她还是通过手底下的眼线密切注视着三里屯的动向。

所以这一夜里,其他人固然或斗智或斗力忙得不亦乐乎,她也并没有能好好休息。深夜的时候,又有人带来了新的消息:学校附近的某个片区忽然爆发鼠灾,无数老鼠在街道和居民院落里流窜,场面甚为恐怖。

何一帆心里咯噔一跳,隐隐明白了什么。但那片区域现在已经被警方监控起来,她不敢轻举妄动。天亮前后,各种消息陆续传来:酒吧里的火并并未持续太久,似乎是发生了什么紧急情况,一向嗜血如命的欧洲人们居然主动选择了撤离;宁章闻家出了一些状况,但除了刘岂凡受了点轻伤外并无大碍;暴走的鼠群在天亮前忽然迅速遁去,其大规模行动的原因估计够专家们折腾很多篇论文出来了;失踪的冯斯却始终没有找到。

“真是个了不起的平安夜,”何一帆自言自语着,“平安得让人泪流满面。”

她倒是不大担心冯斯的安危——毕竟这家伙一直都命硬——却也很好奇他到底去了哪儿。这个答案并不需要她去发掘,很快就自己送上门来了。冯斯给她打来了电话。

“天选者大人,昨晚和哪儿的小妞风流快活去了?”何一帆接通电话,“全世界都在找你呢。”

“不是一般的小妞,那可是洋妞哟!”冯斯虽然是在开玩笑,但何一帆马上明白了他的意思。冯斯接着说:“我想和你见个面,问你一点儿事。”

“现在吗?”

“现在。”

何一帆叹了口气:“我虽然没有洋妞漂亮,论到召之即来,可比她们强多了。我去哪儿找你?”

“能不能麻烦你找个安全点儿的地方?”冯斯说,“我需要绝对保密。”

半个小时后,冯斯走进了这家出售各类丧葬用品的小店铺。何一帆就在后屋等他。

“这真是个好地方,”冯斯抓起一叠面值上百亿的冥币在手里翻着,“我爸要是还活着,可以和你搞联营。”

“冯大师那样的身价,我们这种路边小店可请不起,除非是用你手上的这种货币支付。”何一帆一本正经地说,“找我有什么要紧事?”

冯斯打开麻袋,把巨鼠抖了出来。何一帆一看到巨鼠,眼睛立刻瞪圆了。

“你是怎么找到它的?”她的声音都禁不住颤抖了。

“曾炜找到的,不过现在曾炜也死了。”冯斯简述了前一晚发生的事情,却隐瞒了最后他所产生的那种手眼通天的神灵一般的幻觉。他隐隐觉得,这应该作为一个秘密保守起来,不能让任何一方的人知道。

“所以,你是来找我问这只耗子的来历啰?”何一帆叹了口气,“我要是告诉你我也说不清楚,你会相信吗?”

“无所谓信不信,”冯斯说,“但是如果闹不清楚这只耗子到底是做什么的,我接下来将很难做出决定。我敢打赌上次路晗衣对我有所隐瞒,至于你会不会像他那样搪塞,就看你的抉择了。”

他并没有详细解释所谓的“决定”到底指的是什么,何一帆也没有追问。她只是盯着冯斯看了好一会儿,似乎是从冯斯的眼神里看出了点什么不大一样的东西。

最后她终于开口说,“路晗衣也不算骗你,他告诉了你确定的事情,只是没有告诉你那些不太确定的猜测而已。事实上,还没有任何一个守卫人家族知道那两只巨鼠到底是什么,除了欧洲人把它称为创造之神之外。我们怀疑,每一次他们不惜性命的和我们展开血战,目的都是为了固守住巨鼠的秘密,这个秘密几乎是他们生存的核心。”

“那你们的不确定的猜测到底是什么呢?”冯斯问,“除了凌迟的真相有可能帮助你们进化附脑、逐步摆脱对人脑的依赖之外,还有没有我所不知道的、更深层次的东西?”

“有,我们一直都在推测,那些欧洲人在巨鼠的帮助下,掌握了炼金术的秘密。”何一帆说。

冯斯张大了嘴:“炼金术?”

“是的,真正的、成功的炼金术。”何一帆说。

冯斯在屋里的一张陈旧的木板凳上坐下,一时间有点没想明白。他并不了解炼金术这种东西,唯一能肯定的一点是,历史上无论古今中外,都有很多人痴迷炼金术,却也从来没有任何人能拿出成功的证据来。那些吹得天花乱坠的炼金大师,从来都经不起严谨的推敲。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要的在于,他着实没想到,欧洲黑暗家族不惜用生命来保卫的东西,竟然“仅仅”只是炼金术。黄金对于世俗中人来说,当然是致命的诱惑,但在魔王世界里一定很重要吗?在这样一个弱肉强食的血淋淋的世界里,最应当追求的似乎是用于战斗的力量,否则的话,财富越多越可能成为别人掠夺欺压的目标。这么一比较起来,炼金术还真不如凌迟之谜重要。

更何况,如果真的拥有了巨量的财富,为什么要留在西藏呢?

“你是不是在想,炼金术这种东西,分量不够?”何一帆看出了冯斯的心思。

冯斯点点头:“和这个世界的安危存亡相比,炼金什么的,确实有点儿小。不过也只能姑妄听之了,再多告诉我一些细节吧。”

“你听说过尼古拉?勒梅这个人吗?”

“没听过,但勒梅这两个字好像有点熟。”冯斯搔搔头皮,“难道是哪个球星?”

“那尼可?勒梅呢?”何一帆又说。

“这个就更熟了,前后两半截都听过……”冯斯忽然一拍脑袋,“哎呀!不就是那个做了魔法石的炼金术士嘛!《哈利波特》里面的!”

“尼古拉?勒梅就是这个炼金术士的原型,”何一帆说,“那是一个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人,生活于14到15世纪的法国。关于他,有着各种各样的传闻,很多人都相信他是世界上唯一一个真正掌握了炼金术的人。在传说中,他他原本只是一个旧书店店主兼抄写员,在无意中得到了一本名叫《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的奇书,并且从书里学会了炼金术的秘密。这个传闻,在守卫人世界看来,可以说是半真半假。”

“假在哪里?”冯斯问。

“光靠着《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并不能让他掌握炼金术,”何一帆说,“甚至可以这样说,这本书只是一个引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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