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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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相喜好男色,无稽之谈,他本人破罐子破摔,脸皮练得比城墙还厚,根本不在乎了。

“没送美色,只送金子。”

胡老爷认为金子比银子贵重,开口闭口喜欢用金子作为悬赏,这是暴发户的普遍特点。

京都有底蕴的高门,谈论金银,他们觉得钱财是粗鄙之物,更爱风雅有格调的古玩瓷器,用金子就能攀上的……莫颜眼皮跳了跳,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主仆二人对视,墨冰一脸沉重地点点头,明明白白地告知,“如您所想,就是这样。”

“本宫收回之前的话。”

莫颜翻个白眼,墨冰再来打趣,她就给大堂哥莫轻云另外赐个美貌丫鬟。

暴发户,眼皮子浅,这都什么和什么?她怎么能这样形容自家爹爹。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送上门来的,不要白不要。

“我爹爹收了胡老爷多少金子?”

莫中臣和胡老爷是一种人,唯一差别,他不爱美色,心肝宝贝只有明晃晃的金子。

爹爹曾经说过,只有背地里抱着箱子数金子的时候才最为充实,可以忘记世间一切烦恼,快乐似神仙。

银子莫中臣也很喜欢,但它不如金子贵重,所以排到次位。

“先后送出去三四箱,约莫有几千两吧。”

胡老爷也不容易,他有眼色,见对方喜欢实打实的金子,赶忙在礼州调配,请专门的镖师运到京都。

他喜不自胜,没成想在民间竟然能遇见大越的丞相,一品大员,关键人家是皇后娘娘的亲爹,国丈,随便抖抖手,未来的皇商之位就是他的!

套交情得循序渐进,胡老爷按捺下激动的心情,每隔一段时间固定跑京都一趟,带些花重金购置的陈酿和金子,每次都让莫相眉开眼笑。

“胡老爷和手下人说,等八月十五之前再来京都送节礼,顺便提提皇商一事。”

墨冰揉揉眉心,越发同情胡老爷,从开始人就没找对,莫相只进不出,又有两袖清风的名声,所以极大可能不承认。

到底,谁是谁眼中的肥羊?

民不与官斗,胡老爷动机不纯,只能吃个哑巴亏,肯定是不敢闹出去。

如今人死了,一了百了,莫相空手套白狼,得到几千两金子,死无对证,无人追查受贿一事。

“不作死就不会死,胡老爷自找的。”

莫颜的态度薄凉,她给胡夫人施针,结果最后胡夫人小产赖到她的头上。

胡老爷召集人手找麻烦,人手拎着砍刀,带着杀意,她没出手,这些狗腿被蛮族刺客波及砍杀,只能说命不好。

如今胡家家产充公,一切尘埃落定,此事暂且揭过去不提。

“哦,对了,爹爹得了几千两金子的消息,找个机会透露给我娘。”

莫颜从衣袖中掏出一面小铜镜,美滋滋地照着,铜镜中的女子肤色白里透红,灵动的眼中还闪过算计的光。

哼,大婚时候,爹爹不知道从哪个街头的货郎手里买的廉价胭脂水米分,以至于她在被掀盖头时脱妆,模样比鬼好不了哪去。

有那么多金子,藏着掖着,难道那些银钱和母鸡一般能下蛋?

男人有钱就变坏,莫颜算计爹爹莫中臣,一点没觉得不好意思,甚至脑补一番娘吕氏发现他偷藏小金库,府上鸡飞狗跳的样子。

“是。”

一向淡定的墨冰一个趔趄,差点撞到多宝阁上,她快速调整身形,用帕子点了点额角。

农历八月十六,在菜市口斩首永平侯府众人,并且贴出夏明轩和夏若雪的悬赏画像。

与此同时,在城北某处小巷子中,夏明轩拉着一车柴禾进到自家的小院。

“明哥哥,今儿这么早。”

周倩儿正在院中浆洗衣衫,满满一大盆都是夏明轩的衣物。

作为大家公子,和市井中的小老百姓不同,他无法忍受一件衣衫在身上穿几天不换。

周倩儿还是很爱干净的,可也不能保证天天梳洗,头上抹点头油,可以支撑一周,理由是,每日洗澡太费柴禾。

百姓人家的柴禾都靠买卖,一捆好几文钱,没有井的人家,出门打水要走一刻钟,都忙于生计,能勤快地擦洗就不错了。

“恩。”

开始新婚夫妻情意浓,见惯大家闺秀的做作和青楼风尘女子的浪荡,清新的小家碧玉,让夏明轩很是新鲜。

但是接触时间一长,他就受不了周倩儿生活习惯,譬如如厕后竟然不洗手,让他无比嫌恶。

或许是伪装太好,周倩儿浑然不觉,被夏明轩时不时送出的小玩意哄得如泡在蜜罐里。

“进去换身衣衫吧,正好一并洗了。”

周倩儿哼着小调,用袖口在额前抹了一下,她双颊有运动后的米分红,看着清丽宜人。

“好。”

夏明轩喉头动了动,瞬间感觉下体窜出热流,他一手掩饰裆部的尴尬,眸色幽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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