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节(2 / 2)
程溪进屋,没穿孟平川特意给她买的新拖鞋,偏要往他脚上一踩,“你明明知道的,还偏要问我。”
韦小宝是浪子,而楚留香不是。
他这一生,知己为红颜,友敌倾城,与“神蛛凌空,银丝渡虚”的黑蜘蛛齐名,轻功盖世,应了他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香帅”好名头。
但程溪不觉。
在她心里,孟平川同楚留香一般,是进退有度、儒雅风流,纵是偷盗,也是盗亦有道,游侠一般的男人。
放中世纪看,应当是骑马守卫城堡的骑士,手执佩剑,腰别一支郁金香。
阿喀琉斯带领希腊联合远征军进攻以帕里斯及赫克托耳为首的特洛伊军,木马计上演,攻城略地,旷日持久。
只有这样的骑士岿然不动,他有他的国破与情灭。
以无情句读情深。
程溪站在原地不动。
“……我就要穿你的。”
孟平川怕她脚着凉,俯下身拿过新拖鞋,想给她穿好。程溪两只□□换着跳起来,让孟平川无可奈何,最后只好一把将她打横抱起。
“再胡闹收拾你了。”
程溪笑的清甜,搂紧他的脖子,把脸埋进孟平川的颈间。
她声音很低,像是执拗的偏要为孟平川作证——他绝非花心之人。
“孟平川,我不要做这个世界上最喜欢你的人,甚至不是舍命陪你战死沙场的那个人。”她顿了一下,“而是那个最懂你的人。”
只要你一个眼神,我就能确定,那是爱情的模样。
“囡囡……”
孟平川把她抱到窗台上,动情地吻着她,忘乎所以的想到古龙先生的另一句话,他忘了大部分的情节,却被这句戳直了脊梁骨。
一个人的内心如果充满着自卑,那他往往会成为一个最骄傲的人。
飘零已久,他曾以为他只是平凡无奇的山野渔夫,去没想到程溪这个傻丫头竟拿他和楚留香作比,何其有幸能遇到这样一个人。
既是红颜,也是知己。
孟平川褪去程溪的睡衣,看了下床头的闹钟,早就坏了的,趁机释放心底的猛兽,任凭时间无声无息的流逝,他只顾眼前的雪白赤/裸。
程溪被他翻了个身,整个人软作一团,禁不住肌肤被撩拨的敏感。
“……孟平川。”她情不自禁地叫他,“轻点儿。”
“嗯……”
孟平川从没以这样的姿势跟程溪纠缠在一起过,今晚她有些感性,在他还没发力挤进去时,程溪已经默默哭出声。
“不哭了。”
孟平川柔声哄她,硬生生忍下自己呼之欲出的欲/望,拿手一下一下从程溪的脖子抚摸到尾骨,声音暗哑:“痛就不做了。”
程溪回头亲他,抽搭一声,“不痛的……我就是想把这一刻记住。”
狠狠记住跟你在一起的每一刻。
“小傻子……”
只一句话就让孟平川心底泛起波澜,他动作幅度不大,握着程溪的手将自己松入她的记忆,或深或浅,不轻不重。
摇摇晃晃像是两人出离凡俗成了一对风雨飘摇里的摆渡人,程溪手里牵引着鱼线,孟平川共赴波涛汹涌。
等风平浪静的时候,孟平川亲了亲程溪的背,“我知道这个世界没有谁离不开谁的鬼话,爱情这东西没人明白,永远更不知道在哪里。”
程溪抱紧他,心里异样,“我也不知道永远是什么。”她伸直手指,静静看着自己的戒指,借着月色起誓,“但我这人实心眼儿,你在时,我的爱情是你,将来你离我而去,我的永远也是你。”
“程溪,我们无法生离,那就一起撑到死别吧。”孟平川心里发酸,比他吃过的杨桃还要酸,但余味甘甜,他平静下来,“这样也挺好的。”
孟平川伸出手指,在黑暗之中握紧程溪的手。
两人的戒指在一眼万年的永恒之中找到彼此,就这样,真的挺好的。
程溪一整晚没有睡着,困到眼皮耷拉,却又无法安心入眠,她时不时的偷亲孟平川的额头、鼻子,纤嫩的手指在他的后背游走。孟平川稍微一蹙眉,她就立刻躲开,怕惊扰了她一个人的小时光。
她看着月白与破晓的西柚色相交融,突然想起朱晨曾与她在饭桌上讨论过的事,朱晨对女婿的标准很模式化,程溪轻笑,拿这话问雨花巷的其他叔伯阿姨,相信答案也不外乎如此——稳定、上进、孝顺。
朱晨曾戏谑的对程溪说,“你怎么也得找个学历相当的男孩子吧?不然你说天文地理他一个字儿不懂,净给你胡扯些麻将牌九!”
那时程溪是绝没有底气驳斥的。
她只好低头下,尽力掩饰自己的失落。
昨晚孟平川与她共渡的那一刻,她突然笑中有泪,谁说孟平川没有跟她对等的文化水平,就一定无法跟她产生精神上的共鸣?
破晓时分,程溪悄悄起身走到窗前。
她看不到遥遥天际的鱼肚白,只有一整面春暖花开守着她,花开不败,海面无波无澜,程溪倏然明了,清晨的光透着冷清的距离感垂到她的眉目之间,她笑一下,拉上窗帘,冷着身子钻进孟平川的怀中。
寻爱,并非得益于一切客观条件的势均力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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