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年代文女配后我靠着美食发家了 第13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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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头山猪还不知道吃到什么时候,万一它的同伙跟着来了怎么办,唐锦打算悄悄地绕开,放缓了脚步,但她才刚动,山猪就哼哧哼哧钻了出来。

浑圆的一团,体积中等,眼睛黑溜溜,耳朵像叶片,嘴里还在咀嚼,看见唐锦时,肥蹄子停了下来。

一人一猪静静对视了几秒,唐锦等着山猪离开,只要她没有挑衅,那头猪应该不会主动攻击人吧。

但这头年轻的山猪正处于发晴期,情绪比较暴躁,并没有像唐锦所想的那样主动离开,对陌生的气息表现出了明显的厌恶,小豆眼凶狠地看向了唐锦,把唐锦当成了侵犯领地的敌人。

撅着蹄子,猛地朝唐锦冲了过来,气势汹汹,速度飞快。

唐锦也迅速反应过来,跑了几步,手中大团光点溢散出来,地上的草藤短短时间内疯狂生长,结实的根茎紧紧缠绕在山猪的四只蹄子上,这些草藤还在不断地疯窜发芽,密密麻麻的一团。

山猪也被这情况弄蒙了,不会思考束缚它的草藤是怎么来的,但它下意识升起了危机感,不停挣扎,发出了粗粝尖锐的嚎叫。

不一会,就隐隐听到了另一道哼哧声,这并不是落单的山猪,附近应该还有。

但具体不知道有多少只,唐锦没有拖延时间,趁山猪挣脱不开的时候,匆匆跑了。

离开山脚,她才想起什么,山猪肉也是肉呢。

在她那个世界,山猪快灭绝了,就成了保护动物,为了维持物种的多样性,还放在动物园里好吃好喝地养起来。

放在现在,山猪猖獗,喜欢下山来破坏粮食,就没这种规定,大伙要是有肉吃就高兴坏了,但那山猪有好几只,她自己抬不动,如果叫人来帮忙,又没法解释,那就这么算了吧。

山猪出现在山脚周围,是件比较危险的事,靠近山脚的那块区域有好几片地,种着红薯,现在红薯还没长大,可红薯藤也是猪喜欢吃的,大家好不容易才种完的红薯,不能被山猪给祸害了。

唐锦卸下背上的东西,去找大队长说这事,应该早做防范,说不准哪天猪群就跑下来了。

张红阳神色凝重,山猪在他眼里跟害虫没什么两样,因为红薯耐饿,种得最多,但经不起山猪去拱,上次见到山猪是在去年,红薯都差不多长大就等着去挖了,却被山猪偷偷啃了半亩地,可想而知有多气,那是他们的心血。

现在山猪又跑到山脚溜达,真气人。

张红阳找了几个壮小伙,在每块红薯地边缘做好陷阱。

有经验丰富的老猎手通过山猪留下的印记观察过,并不是规模大的猪群,这些山猪还在徘徊,那不如主动去抓,还能添点荤腥。

山猪一身蛮力,去捉还是有点风险的,张红阳组织起壮劳力,带上锋利的工具,这才上山一趟。

有片山猪啃食的野木薯,但山猪行动是不固定的,一边分散人手,在选定的几个地点埋伏,一边在野木薯跟野萝卜秧旁边设陷阱。

守了两天,总算见到山猪的踪迹,一头山猪掉进陷阱中,又齐心协力合捉了一头,另一头趁着混乱的时候挣脱了,没有捉住。

两头山猪不大,加起来接近三百斤的样子。

在地里干活的人纷纷跑过来凑热闹,讨厌山猪抢粮食,但又想吃肉,山猪长得黑乎乎,肉质粗糙,但也有油水的。

生产队的大白猪只有年末才能分到,还不够分的,想去买肉都没肉票,肚子里清汤寡水,馋得心慌,有山猪能解解馋非常不错了。

高兴得跟过年一样,其实要不是山猪贪吃,又忌惮野猪的战斗力,他们恨不能天天都有山猪。

想到炒肉的味道,就忍不住双眼放光,簇拥着抬起野猪到了晒坝上,手脚麻利地挖出一个坑来,飞快跑去抬来一口大锅,大火烧热褪猪毛。

有这一遭动静,逃脱的山猪也不敢跑到山脚下了。

山猪肉偏瘦,去帮忙捉山猪的人理所当然多分个一些,剩下的每户人家按照年末的规矩来,看平时谁表现得最优秀,挣得工分最多,情况最差的三斤肉还是有的,猪肉的部位就不用挑了。

骨头跟猪尾巴猪耳朵都被分个干净,猪肝猪腰也有人要,可猪大肠就最不受欢迎了,都知道洗干净猪大肠需要面粉盐巴,压住那腥味也要料酒油盐,吃一顿太耗费调料了,否则那味道难以入口。

唐锦把猪大肠要了下来,打野猪陆沉出了力,加上是拖拉机手,记的工分多,分到了七斤猪肉,加上大肠,装了一大盆。

感受到羡慕的目光,心里还是挺美滋滋的,高兴地端着盆子回家,扑腾到陆沉身上。

陆沉唇角翘了起来,扶住背上的人,侧了侧头,蹭着唐锦绵软的脸,

唐锦趴在他的肩窝,心尖像被戳了一下,在陆沉脸上清脆地啵了一口。

这时候又没有冰箱,井水温度上升,这么多的肉一次性吃不完,放个两天就会变质发臭。

唐锦把较肥的猪肉都切成条状,熏干了挂在房梁上,以后炒菜缺油水就去切一块,剩下的一斤她做成红烧肉,山猪的肉质没有那么细嫩,炒着吃味道应该不怎样,红烧肉软糯入味,可以改善山猪肉的口感,切成碎丁肥瘦相间,先腌制一会,锅里炒出糖色,猪肉被染上了红亮的汤汁,随着热油焖煮,撇去夹杂的腥味,肉质慢慢变得透明,像被包裹起来的糖块,看上去极为诱人。

猪大肠就更简单了,只是清洗比较费力,唐锦用玉米粉搓洗好几遍才洗干净,都是最脆嫩的口感,加辣椒爆炒,那股刺激的香味直接迸发出来,让人闻着就忍不住流口水。

两道菜都极为下饭,唐锦难得煮了白米饭,没有掺杂闹心的红薯,用甑子蒸出来的,米饭粒粒分明,跟菜搭配起来特别香。

这次就不用特意关上门了,因为大队上许多人家今天都会煮肉吃,空气中可能都飘着肉味,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他们。

好不容易吃上一回肉,大伙都迫不及待想要解馋。

陈月清处理着两块猪肉,不满地切开,她领到的猪肉都是不好的部位,就三斤多的样子。

因为她怀孕的缘故,这半年来都极少去干活,干活也就是做些轻松的事情,没有挣到多少工分,林子修就是读书人,力气不够,工分也同样如此。

这次领到的猪肉太少了,特别是最近她大了肚子,没能去镇上偷偷做生意,其实好久没有吃到肉味了,对于这些山猪肉陈月清是挺在意的。

她领肉的时候,也看到了唐锦,心里压不住的惊讶,她猛然发觉,在她没有注意到的时候,事情改变得太多了,跟上辈子似是完全不一样。

她是重生的,掌握了先机,日子有所改变很正常,但唐锦呢,上辈子过得有这么舒坦吗,她总觉得,这个跟她印象中的那个村妇不一样了。

她上辈子活得一地鸡毛,唐锦比她好不到哪里去,不过没有嫁给陆沉,随便嫁给了一个村里人,她中年时回到娘家看望,听说了唐锦作妖偷人的事情,人看上去比她还要苍老。

这一次她重来一回,轨迹发生了一点变化,她跟林子修成了夫妻,唐锦也阴差阳错落水,跟陆沉结婚。

其实以前的事情她脑中已经很模糊了,不在意的人更是没有放在心上,许多事情知道得并不详细,唐锦上辈子对林子修的感情有多深她不清楚,而今唐锦突然对林子修冷淡下来她也没有多想,但唐锦跟陆沉结婚后,竟然没有作妖,日子还越过越好,这就让她察觉到了异样,她总觉得这个人怎么跟她印象中的差距太大?

作者有话说:

捉山猪只是参考了那个时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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