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春娇 第48节(1 / 2)
为首的嬷嬷虽然恭敬,但显然她并不在意宁妍旎此时的回答。
那嬷嬷躬身又行了一礼,以示听到了宁妍旎的话。但这嬷嬷嘴上说出来的话却是毫不容情,“公主,瑄王之命不可违。奴等去准备洗沐的热水和花露,还请公主稍等。”
连洗沐这事都完全由不得她。
上一次见面宁子韫说过的话,宁妍旎还清楚记得。刚才宁子韫盯着她身上这些红痕可怖的眼神,宁妍旎也看得分明。
只是再怎么冲沐,也冲不掉那些红痕。怪不得宁子韫当时拿着那短刀,真得就想要一刀刀割划下去。
现在这样,那之后呢,宁妍旎的手攥紧了榻上的罗衾。
作者有话说:
大家新年快乐呀 ~~ 烟花连天,这章稍短了些。
看到有大可爱说起,男主以后是一定会虐他,但是还没到那个阶段~
? 第四十一章
被封了大半日的承禧宫, 在午后未时,本应该是休憩小息的这个时辰,宫人们却抬着水进了承禧宫。
抬着水的宫人们步子仍然是很稳, 头恭敬地低着,未敢瞧上榻间人一眼。伴随着倒入的水声, 氤氲的雾气在粉彩四季菱纹屏后弥漫升腾起来。
宁妍旎身置在这片温热之中, 心下的寒意却消散不去。
水雾里斟掺了花露, 弥漫的是稍浓的檀香味, 还有些辅的元参和甘松香气。这个气味宁妍旎没忘记,当时在宁子韫篷帐中,浓浓的血腥味之中, 间或就掺杂了这个味道。
只是当时的她没有在意, 现在一想到这可能是宁子韫惯用的殿内香,宁妍旎的脸色就更不好了。
四名宫女都围在她身边, 为她掬淋热水,轻手抚沐。为首的嬷嬷站在旁侧, 一言不发。
宁妍旎心神难宁,她开口问她们,“现在宫中怎么样?”
她现在很想知道现在宫中的情势,昨晚宫中发生了什么, 但是问出口后,她就觉得自己有些异想天开。这些人都只听命宁子韫, 没有宁子韫的吩咐, 又哪会告诉她什么。
果不其然,她的问话落下后, 依旧只有掬水的声音, 未有人回应她。
宁妍旎饶不放弃, 她又连问了好几个问题,直到问到了最后一句,“皇上现在可安好?”
那杵着没动的嬷嬷才终于回了她一句,“公主这是说得什么话,未闻皇寺鸣钟,皇上自然安好。”
帝王驾崩,是为大丧,皇寺需鸣钟三万杵。但是不鸣钟,也不代表此时皇上就真是安好。
宁妍旎抿着唇,也不想再多问下去。在水里已然泡了小半个时辰,她手搭着斛沿借了力起水,想着衣。
宫女们这下没拦她,取了缔葛巾为她拭着身_子。
但另一个宫女的托盘上端放着的却不是她的衣裙,而是一小瓷瓶。掀了瓶盖,扑鼻而来是浓郁的药味。
看到宁妍旎蹙着眉,嬷嬷上前低了声,她语气无波地说着,“这是疗伤良药,止血和祛痕印都是极好的。”
见宁妍旎脸色阵青阵白,嬷嬷的目光平静地看着宁妍旎身上的暗红痕印,一字一句地转述着宁子韫的原话,“瑄王说,最近虽然他要处理的事情很多,但是如果公主不想用这药的话,那瑄王也可以抽空来亲手帮公主用上。”
简直无耻。
宁妍旎心下气愤难当,她手里的瓷瓶拿起又放下,最终还是推开了想为她上药的嬷嬷,自己剜了药用上。
不知道宫里的情状如何,但在这一天的时间里,从天未明,到日沉落,宁妍旎几近是怀着焦虑和恓惶的心情度过的。
她的身旁一直站着两个宫女,像在伺候,又像在看守。
而宁妍旎就只能这呆在殿内,连踏出这殿门一步的自主权都没有,这种任人鱼肉的感觉,实在是让她的心一直悬着。
特别是晚膳用过之后,看着夜幕又一次席卷而来,宁妍旎就很担心会听到宁子韫那沉冷的踏步声。
直到终于到了歇寝时辰,宫女上前将殿内燃着的多盏宫灯熄了,宁妍旎才轻舒了一口心气。
这一日,对她来说是这样煎熬,对别人来说也未必好受。
这日之后,像这样的日子,竟然又重复了数日。
宫女一直候在宁妍旎身旁。每日到了时辰就有其它宫人抬了热水起来,嬷嬷等她洗沐完后,又盯着她用着那膏药覆上了她身上的那些暗红。
循环往复的被关在这殿内,是人都会厌烦和煎熬。
但是宁子韫不来,宁妍旎心里又是有些说不出的庆幸。哪怕有那么几息,这种煎熬挂心让她焦虑到想让宁子韫的发难直接迎来。
宁妍旎站在殿内,她裹着斗篷,透过木窗上的镂雕口子往外望去,还能隐绰看到院中她和阿栀阿棠栽下的那小片珠兰。
经过了那两日的风雪,珠兰的小苗子被打压得杆弯了些。但风雪过后放出的微晴,让珠兰又复现了存活的生机。
她想起那时她刚栽珠兰时,是多盼着成功离宫。没想到兜转了这么久,她又回来伴着这珠兰了。
那她离了温府这么久,终有一日,她应也是能回温府的不是。回到那烟火喧嚣的街巷,过回那亲人在旁的日子。
能过一日,便是一日。
直至又再一日地入了夜。
自从宫中的事故发生,任着有耿直的言官质疑,宁子韫都不听不管,径直搬回了原先他在宫内的廷殿。
此时,夜深至亥时,宁子韫书房内仍是灯火通明。
身穿着灰蓝色宫装的嬷嬷无声来到他的书房前,得了他的准,嬷嬷就推开门入了内。她将承禧宫内今日的情状简述了一遍给宁子韫,无其它特殊的事,就又退了出去。
门口守着的侍卫对她的进出熟视无睹,显然已是习惯她每日晚间的这般汇禀。
嬷嬷离开后,杭实也推门入了内。
最新章节请到hxzhai. c om免费观看 ↑返回顶部↑